中國在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實行的是司法審判與行政執法“兩條途徑、並行運作”的體制。司法審判是智慧財產權保護的一項基本途徑,在中國任何享有智慧財產權的個人、法人或者是其他組織,在其權利受到損害時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中國法院不僅依照中國的民法對於智慧財產權的糾紛案件進行民事審理,並作出相應的民事責任追究。同時,中國的刑法也對侵犯智慧財產權罪做了具體的規定。
實行行政執法保護智慧財產權是中國保護智慧財產權方面的一個重要的特色,中國有一句老話叫“民不舉,官不究”,這是指當事人如果不向法院請求的話,法院不進行受理。但是在中國的行政執法方面,卻有一個很突出的特點,那就是行政機關可以主動出擊,對於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假售假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查處。為了把行政執法的工作力度加大,中國政府成立了由副總理直接領導的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中央政府有33個部門作為這種聯合協調機制的組成部門,其中一項重要的任務就是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假售假的違法行為。
一、行政保護
專利保護
中國在較短時間內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建立起了比較完整、獨立的專利審查體系、專利工作體系及專利服務體系。中國專利事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
近年來,各級專利管理部門加強了專利行政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食品、藥品等關係人民民眾生命安全的專利違法行為,著力查辦侵犯核心關鍵技術專利權的案件和具有較大影響的案件,認真查處涉及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侵權、假冒和冒充行為。
商標保護
隨著中國商標法制的不斷完善和全社會商標意識的提高,近年來中國商標註冊申請量迅猛增長,外國在中國申請和註冊的商標數量也不斷增長。中國積極履行保護馳名商標的國際義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先後在商標異議案件、商標爭議案件和商標管理案件中認定了400多件馳名商標,依法保護了國內外馳名商標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
多年來,中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充分發揮商標行政執法網路健全、程式簡便、快捷高效的優勢,以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為核心,積極履行行政執法職責,查處了大批商標侵權假冒案件,有效地保護了國內外商標權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切實維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著作權保護
目前,中國已初步形成國家著作權局、省級著作權局和地市著作權局的三級著作權行政管理體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不斷加強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力量,使著作權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體系不斷健全。
近年來,中國各級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加大了著作權行政執法力度,在執法過程中加大與公安、工商、海關、新聞出版、文化等部門的合作,逐步形成相互配合打擊侵權盜版的執法機制。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對打擊侵權盜版活動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在全國範圍內多次開展打擊盜版光碟、盜版教材教輔讀物、盜版軟體、非法複製和銷售音像製品、經營走私盜版音像製品以及網路侵權等侵權盜版行為,取得積極成效。
中國在建立和完善著作權法律制度,強化著作權行政管理的同時,高度重視著作權社會服務體系的建設。目前,已初步建立起由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著作權代理機構、著作權保護協會以及各相關行業協會和權利人組織等組成的著作權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1988年成立了中華著作權代理總公司;1990年成立了中國著作權研究會,並於2002年更名為中國著作權協會;1993年成立了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1998年成立了中國著作權保護中心。目前,中國文聯、中國作協、中國電影家協會等作者協會團體和圖書出版、音像製作、軟體開發等著作權產業的行業協會,成立了專門的著作權維權組織,全國2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一些中心城市成立了著作權協會,中國文字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和中國音像製品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也正在籌建中。
音像製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
近年來,中國逐步建立起一整套音像製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保護智慧財產權制度、音像製品經營許可證制度、出著作權專有制度、複製委託書制度、光碟來源識別碼(sid碼)制度、進口音像製品內容審查制度、獎勵舉報人制度、音像製品加貼統一防偽標識制度、音像製品倉庫登記備案制度、非法音像製品監督舉報公示制度等。
隨著音像市場的快速發展,國家逐步調整對音像業的行政管理體制。《音像製品管理條例》中對音像業的行政管理職能分工作出規定。目前,中國已初步建立起中央、省、地、縣四級音像市場管理網路,絕大多數地區還建立了包括音像市場在內的文化市場稽查隊伍,認真履行音像市場監管職責。[page]
植物新品種保護
近年來,國家分別在農業部和國家林業局成立了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植物新品種複審委員會,形成了以審批機關、執法機關、中介服務機構和其他維權組織相結合的保護組織體系。同時,建立了由農業植物新品種繁殖材料保藏中心、植物新品種測試中心和14個測試分中心,以及林業植物新品種測試中心、5個測試分中心和2個分子測定實驗室組成的技術支撐體系。從2001年開始,國家選擇12個省市開展植物新品種保護執法試點,並逐步在全國展開。截至2004年底,全國有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查處農業植物新品種侵權和假冒案件863件。
海關保護智慧財產權
1995年9月,中國開始對智慧財產權實施邊境保護。目前,中國海關已經建立起一套包括報關單證審核、進出口貨物查驗、對侵權貨物的扣留和調查、對違法進出口人進行處罰以及對侵權貨物進行處置等環節在內的完善的智慧財產權執法制度。
中國建立健全了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執法機制。一是建立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的中央備案制度。只要智慧財產權權利人事先將智慧財產權在海關總署備案,口岸海關就有權對侵犯有關備案的智慧財產權的進出口貨物予以扣留,截至2004年底,海關總署共核准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備案6257件。二是實行主動保護與被動保護相結合的執法模式。海關不僅根據智慧財產權權利人的申請扣留進出口的侵權嫌疑貨物,而且主動依據職權對進出口侵權貨物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三是建立健全執法機構,加強智慧財產權執法隊伍建設。截至2004年底,全國各直屬海關均設立相關部門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管理工作,有11個海關還設立了專門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機構,一些具備條件的海關在業務現場設立了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聯絡員。海關總署-直屬海關-隸屬海關三級智慧財產權執法體系已初步形成。
公安機關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
近年來,中國公安機關採取一系列舉措,嚴厲打擊各類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活動,不斷提升執法水平和能力,保障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1998年,為進一步加大對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部成立了專門機構,負責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的組織、指導、協調和重大案件的督辦工作。地方各級公安機關也自上而下地設立了專業偵查隊伍,具體負責此類犯罪案件的受案、立案和偵查工作。
隨著越來越多的外國公司在中國投資、銷售產品、設立企業和研發中心,中國公安機關逐步與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建立起定期溝通協調製度,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針對跨國跨境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案件日益增多的狀況,中國公安機關高度重視在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領域的國際執法合作,與各國執法機構積極開展協助調查取證、通報犯罪線索、交流信息情報、提供司法協助等方面的合作。
二、司法保護
經過近20年的努力,中國已經初步建立起了一個比較完善的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體系,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日益加大,保護水平不斷提升。中國的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司法保護三大職能,其中民事司法保護在整個司法保護體系中居於基礎地位。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在依法審理智慧財產權糾紛的同時,依法嚴厲懲治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維護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中國各級人民法院圍繞“公正與效率”這一主題,不斷加大智慧財產權民事、刑事審判力度,拓寬審判領域。通過審理各類智慧財產權案件,平等保護中外智慧財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依法制裁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嚴厲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的犯罪活動,為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作出了不懈努力。近年來,全國各高級人民法院,各省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和許多大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個別基層人民法院均建立了專門審理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審判庭。為保證案件審理質量,我國對智慧財產權案件實行相對集中管轄,對專利、植物新品種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案件實行指定管轄。目前全國90%以上的智慧財產權一審民事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中國檢察機關認真履行對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和依法對有關刑事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的職責,辦理了一大批涉嫌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的刑事案件。
為準確適用法律、統一執法尺度,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在總結智慧財產權案件審判經驗的基礎上,依法制定了一系列相關的司法解釋,完善了一系列重要的智慧財產權法律適用原則,對及時解決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指導各級人民法院正確審理智慧財產權案件,產生了重要作用。如,200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於對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為及時制止侵權行為、有效防止權利人損失擴大提供了訴訟措施;199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有關侵犯著作權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200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公布的《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嚴格遵守刑法的規定,綜合考慮中國國情和司法實際,適當降低了有關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的定罪標準,提高了刑法相關條文的可操作性,為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提供了具體的適用法律依據,對有效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的犯罪行為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