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山東省體育局

一、擬定全省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二、統籌規劃全省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制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擬定全省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魯政辦發〔2009〕98號),山東省體育局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擬定全省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二、統籌規劃全省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制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三、統籌規劃全省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體育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國內外體育競賽;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四、擬定全省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五、指導體育宣傳、科技、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六、統籌規劃全省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七、指導、管理體育外事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國際間和與港、澳、台的體育交流與合作。
八、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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