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為彰顯中國政府對外援助形象,進一步擴大對外援助效果,商務部曾於2007年3月14日發布了《中國政府援外建築物標識徵集公告》,向社會各界公開徵集援外建築物標識設計方案。
經按相關程式評定並報國務院批准,中國政府援外建築物標識中選方案最終確定。該方案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備案。今後,商務部將在中國政府援建的各類建築物上及相關工作中使用這一標識。
援外建築物標識作為中國政府對外援助的標誌,具有很強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對外代表中國政府形象,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均不得擅自使用中國政府援外建築物標識。
中國對外援助的宗旨是幫助受援國增強自主發展能力,切實改善民生,促進受援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國對外援助是開發中國家之間的相互幫助,遵循平等互利、不附帶任何政治條件的原則。
中國對外援助主要集中在工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文教衛生、民生服務等領域,儘量滿足受援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急需。援助方式主要包括成套項目建設、提供一般物資、技術合作、人力資源開發合作、援外醫療隊、緊急人道主義援助、援外志願者和債務減免。援助資金主要包括無償援助、無息貸款和優惠貸款。
截至2011年底,中國政府幫助受援國建成了2200多個與當地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各類項目,改善了受援國基礎設施狀況,增加了稅收和就業,繁榮了城鄉經濟,促進了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受援國要求,中國還派遣技術人員赴當地提供技術服務和指導,實施項目建成後的技術援助和單項技術援助。中國還向受援國提供了大批物資和少量現匯援助。
中國政府為幫助受援國增強自主發展能力,長期以來一直重視援外培訓工作,近年來更加大了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已有14萬多名官員及管理和技術人員來華參加了培訓和研修。培訓內容涵蓋經濟、外交、農業、醫療衛生、環保等20多個領域。
中國還對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的國家及時提供緊急人道主義援助,參加了印度洋海嘯、馬達加斯加颶風、海地地震、巴基斯坦洪災、非洲之角饑荒等重大國際救災行動。近5年來,中國對外共提供近200次的人道主義救災援助。
自1963年以來,中國先後向69個開發中國家派遣了援外醫療隊,派出醫務人員約21,000人次。目前共有60支醫療隊約1300多名醫務人員在57個開發中國家工作。
自2005年起,中國開始對外派遣青年志願者工作。迄今,已向泰國、衣索比亞、寮國、緬甸、辛巴威、塞席爾等19個開發中國家派遣了470多名援外青年志願者,開展漢語教學、中醫治療、農業科技、體育教學、計算機培訓、國際救援等方面的志願服務。
中國對外援助促進了受援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加深了雙邊友好關係,樹立了“南南合作”的典範。
對外援助標識(以下簡稱援外標識)圖案和製作說明如下:
一、援外標識上方為中國結形象,下方是“中國援助”漢字和外文譯文。
二、援外標識中國結和中、外文字的標準顏色為中國紅,色值為:四色:C0,M100,Y100,K0;PANTONG1797C;圖形為正方形結構,橫豎比例為1:1。
三、援外標識中的中文字型是黑體,英文字型是FRANKLINGOTHICDEMI體,其他外文字型選用相似字型。
四、“中國援助”的常用外文譯文如下:
(一)英文:CHINAAID
(二)法文:AIDEDELACHINE
(三)阿拉伯文: مساعدة الصين
(四)西班牙文:ASISTENCIADECHINA
(五)葡萄牙文:ASSISTÊNCIADACHINA
(六)俄文:ПОМОЩЬКИТАЯ
其他外文譯文須經商務部審定。
白皮書
中國的對外援助 (2011年4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目錄 前言 一、對外援助政策 二、對外援助資金 三、對外援助方式 四、對外援助分布 五、對外援助管理 六、援外國際合作 結束語
援助國家
朝鮮
1960年,中國供應朝鮮10萬錠的棉紡設備,並供應其他項目。周恩來建議朝鮮先上既快又短的項目,並同意分4年貸款4.2億盧布。 至於償還期限,能還就還,不能還也可以延期,推遲10年甚至20年也未嘗不可,等後代還也可以。 1962年,為滿足朝方急需,中國將自己建成尚未使用的邯鄲第三、第五紡織廠的設備全套拆往朝鮮。
1961年,中國援外支出接近償還外債的支出。
1962年以後援外更超過了償債。
1958年至1963年,這箇中國最困難的時段, 中國以無息貸款方式為朝鮮承擔了紡織廠、軸承廠、糖廠、熱工儀表廠、繼電器廠、電子管廠、無線電零件廠等29個成套項目。
蒙古
1956年,中國開始向蒙古提供經濟技術援助,中蒙兩國簽訂經濟和技術援助協定,中國無償援助蒙古1.5億元人民幣。
1958年和1960年又向蒙古提供兩筆長期低息貸款,由於蒙古缺乏技術力量,援助項目都採取“交鑰匙”方式, 即中國包攬一切, 全部建成後把鑰匙交給蒙方就行了。到1964年,共建了2座火力發電廠、毛紡織廠、玻璃廠、造紙廠、磚瓦廠、蔬菜農場、養雞場、醫院、療養院、6座橋樑等21個項目,中國不能製造蒙古提出的紡織廠設備,不惜動用緊缺的外匯到英國訂購。
阿爾巴尼亞
中國對阿爾巴尼亞的援助一直是在自己遭受封鎖、經濟十分困難的情況下提供的。 從1954年起,中國向阿提供經濟、軍事援助折合人民幣100多億元,阿總人口才200萬,平均給每人達4000多元(當時中國人均年收入不到100元,有的地方農民乾一天才8分錢)。 至1978年6月底,中國幫助阿興建了鋼鐵、化肥、制鹼、制酸、玻璃、銅加工、造紙、塑膠、軍工等新的工業部門,增建了電力、煤炭、石油、機械、輕工紡織、建材等工業企業和通信、廣播、電視等設施,總計承擔了142個項目,其中建成的92個,基本建成和正在建設的23個。 為建設這些項目,中國先後派出近6000名專家,並為阿爾巴尼亞培養了幾千名技術骨幹。 中國援阿的化肥廠年產20萬噸,平均1公頃地400公斤,遠遠超過我國農村耕地使用的化肥數量;軍援項目之繁、數量之大,也遠超出阿實際需要。
60年代初,中國把蘇聯援助阿爾巴尼亞的項目全部包下來,援助規模不斷擴大,幾乎有求必應。 1960年底,正值中國最嚴重的災荒時期,卻還是緊急援助了阿爾巴尼亞5萬噸糧食。 中國援助阿爾巴尼亞急需的東西,甚至包括2100萬美元的自由外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從1950年以來,致力於自身發展的同時,向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加勒比、大洋洲和東歐等地區120多個開發中國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經濟和技術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