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吉林省分會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吉林省分會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吉林省分會(中國國際商會吉林商會)是由吉林省經濟貿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業、協會和團體組成的全省民間對外經濟貿易組織。

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對外經貿工作的方針政策,促進對外經貿活動,促進擴大進出口貿易和投資,促進中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發揮民間外交的獨特作用,開展同世界各國的經貿交往。

二、開展同世界各國、各地區經濟貿易界、商協會以及其他經貿團體的聯絡工作,負責與國外對口組織在華設立的代表機構以及外國在華成立的商會進行聯絡。邀請和接待國外和地區經濟貿易界人士和代表團來我省訪問。授權組織省經濟貿易、技術代表團、企業家代表赴國外和地區考察。

三、促進我省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交流,為我省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工商界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提供服務。

四、組織我省對外經濟貿易企業赴國外和地區參加經濟貿易展覽會、展銷會或國際博覽會,並授權負責全省在國外及地區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的歸口協調以及相關的管理監督工作。安排和接待外國和地區來省內舉辦經濟貿易或技術展覽會。

五、為國內外經貿企業和組織提供有關國際經貿、投資、技術轉讓、技術合作等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承辦我省出口商品商標在國外和地區註冊的申請代理工作。出具省內出口商品原產地證明書,負責涉外經貿法律檔案及單證的出證認證。承擔暫準進口貨物海關單證冊(ATA)的出證工作;調解外經貿糾紛。

六、開展國內外經濟調查研究和經濟貿易信息的蒐集、整理、傳遞工作,承辦中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評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授權發布相關經貿信息,經批准向國內外有關企業和機構提供經貿信息和諮詢服務;聯繫和組織省內相關企業與國外及地區經貿界的技術交流活動。

七、為會員企業和其他企業提供服務;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企業界有關情況和意見;研究經貿領域的有關問題,向企業提供參考意見。

八、指導、協調市、州貿促會和國際商會及其分支機構的工作。

九、辦理省政府授權或交辦的其它工作。

會領導

會 長:馮慶忠

副會長:陳鴻罡

副會長:李建華

副會長:孫仕政

副會長:邵克斌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人事處

財務管理處

綜合協調處

會務信息處

會議論壇處

國際聯絡一處

國際聯絡二處

國內聯絡處

展覽管理處(吉林省展覽管理辦公室)

法律事務處

合作發展處

商會工作處

機關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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