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為了推動我國智力競賽活動的開展,規範傳統的升級項目,使其走上科學和健康的軌道,豐富人民民眾文化生活,捉進全民健身運動發展,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行為規則一、運動員
運動員應身體健康,年滿16周歲,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質、意志品質和道德作風。自覺遵守《運動員守則》,遵守競賽規程和賽場紀律,服從裁判。
二、裁判員
裁判員及競賽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裁判員守則》,根據競賽規則,規程及裁判法的規定,嚴肅、認真、公正、準確地執行競賽裁判任務。
三、禮儀
(一)運動員、裁判員、工作人員要著裝整潔,言談舉止文明。
(二)比賽開始前,運動員、裁判員應安靜有序地入場。
(三)裁判長宣布比賽開始時,運動員按裁判長的示意起立,互相握手致意。比賽結束時,運動員、裁判員相互握手致謝。
(四)比賽進行期間,不得在場內吸菸,保持肅靜。
第二章比賽場地與器材
第三條 場 地場地面積必須能夠容納競賽規程規定的參賽運動員同時出場。①場地環境安靜、清潔,②高度為由桌面至屋頂垂直2米以上,③通風良好,④室內明亮,⑤運動員背後不得有鏡子或其他反光物體,⑥並安排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時的安全疏散通道。
第四條 器 材一、 牌
採用54張一副的撲克牌。一般性比賽,使用由競賽組織機構確定的一種撲克牌。全國性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正規比賽,使用由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審定或確認的撲克牌。
二、牌套
在複式比賽中,須使用牌套。牌套外部編有牌號,在計副制比賽中還須標本副牌的莊家和所打的級數。牌套內部設有四個分別標明東、北、西、南的插袋,以使一桌四名運動員打完一副牌後,將每人的牌按各自的位置插入相應的插袋,並將這副牌傳至另桌復打。
三、牌桌
比賽用桌應高度適宜,平穩牢固,桌下設有隔板,避免運動員之間下肢接觸。桌面正方形,邊長80~90厘米,基本色為墨綠色或其他不易刺眼的顏色,沿桌面一對角線兩角端,安裝比賽專用遮擋幕架,遮擋幕就固定在遮擋幕架上。遮擋幕架的高度為從桌面起60厘米,遮擋幕的寬度為35厘米,二者的長度均與桌面對角線同。
標準比賽用桌的桌面見附屬檔案一。
標準比賽用桌的遮擋幕架和遮擋幕見附屬檔案二。
四、座椅
座椅應與牌桌配套,高度適宜。應根據比賽的規模和需要,安排出裁判員的座椅。
五、記分表
用於記錄比賽成績。不同賽制的記分表格式分別見附屬檔案三、附屬檔案四、附屬檔案五。
六、方向標誌
按自然方向或以主席台的方向為東,在賽場的東方設標誌明顯的“東“字牌,以此為根據確定牌桌擺放和運動員就座的方位。
叢書簡介
《中國升級競賽規則》編寫組編
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審定
2002年11月發行
第四章比賽通則
第七條洗牌與抓牌
一、洗牌和切牌
比賽開始前,須將牌均勻地洗好後放置牌桌上。第一副牌有任意一家洗牌,並由對方任意一家切牌。第二副牌以後由莊家的同伴洗牌,並由莊家的上家切牌。
二、抓牌
第一副牌由任意一家翻牌點,自他開始按逆時針方向來決定由誰先抓第一張牌。第二副牌以後由莊家先抓第一張牌。抓牌時務必牌面向下,按逆時針方向依次抓,每次抓一張。
三、重洗和重抓
四家抓牌完畢,底牌張數不符時,須召請裁判員清點每家手中牌張數,若各家張數無誤,則換牌重洗重抓。
四、洗牌和抓牌的其他方式
根據比賽的方法或要求,裁判員有權事先安排或臨時指定洗牌人,或以發牌的方式代替抓牌。
第八條搶莊
在第一副牌的抓牌過程中,搶先將某花色2亮在桌面上,並定該花色為將牌爭做莊家的行為稱搶莊。在採用兩副撲克牌或三副撲克牌的比賽中,其他牌手可用兩張相同花色的2亮在桌面上超搶單2,也可用三張相同花色的2超搶對2,超搶成功者成為莊家,所亮花色定為將牌。
至抓牌結束沒有牌手搶莊時,該副牌重洗重抓。
第九條原始底牌與扣底牌
原始底牌是指在每副牌抓牌後留給莊家使用的並不得暴露給他人的指定數量的牌張。採用一副撲克牌或三副撲克牌時其張數為6張;採用兩副撲克牌時其張數為8張。也可採用一副撲克牌2張、兩副撲克牌4張、三副撲克牌6張或一副撲克牌6張、兩副撲克牌8張、三副撲克牌10張的留底方法。
扣底牌是指莊家在獲取原始底牌後,在首引之前,放置在桌面上的牌面向下的與原始底牌張數相同的牌張。莊家扣置底牌的過程簡稱扣底。
第十條首引與領出牌的方式
一副牌中,第一圈牌有莊家先出,謂首引。以後每圈牌由上圈牌牌最大的一家先出,謂領出。首引與領出時,可在以下出牌方式中任選一種。
一、單張(簡稱單)
一張牌。
二、對子(簡稱對)
兩張花色和級數都相同的牌,包括兩張大王和兩張小王。
三、刻子(簡稱刻)
三張花色和級數都相同的牌,包括三張大王和三張小王。
四、連對(俗稱“拖拉機”)
級數相鄰且花色相同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對子。表現形式有二連對、三連對等。
在將牌中,對子的大小按以下順序排列:大王、小王、主級牌、副級牌、A………
某一級數作為將牌時,其上下相鄰的對子亦為連對。例如當級牌為5時,同花色的對6和對4為連對。
五、連刻(亦稱“拖拉機”)
級數相鄰且花色相同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刻子。表現形式有二連刻、三連刻等。
在將牌中,刻子的大小按以下順序排列:大王、小王、主級牌、副級牌、A……….
某一級數作為將牌時,其上下相鄰的刻子亦為連刻。例如當級牌為5時,同花色的刻6和刻4為連刻。
第十一條甩牌———特殊的領出方式
領出者將手裡某一門花色中兩張以上的牌張一起甩出,又不符合第十條所列的各種領出方式,謂甩牌。甩出來的牌張中,允許包括連對、連刻、對子、刻子、單張或單張混雜,且無順序可言。
但甩牌是有條件的,即在所甩花色中,其他三家手裡不能有大於所甩牌的牌張或牌張組合,否則按甩錯牌處理。若甩牌中包括連對,則其他三家手裡不能大於該連對的連對;若甩牌中包括連刻,則其他三家手裡不能有大於該連刻的連刻;若甩牌中包括對子,則其他三家手裡不能有大於該對子的對子;若甩牌中包括刻子,則其他三家手裡不能有大於該刻子的刻子;若甩牌中包括單張或單張混雜,則其他三家手裡不能有大於最小單張的牌張。
例如在採用兩副撲克牌的比賽中,莊家首引時,可將某副牌花色中的A A K Q Q 1010 9 9一齊甩出,因為其他三家在此花色中,不可能有大於對A和對Q的對子,不可能有大於K的單張牌,也不可能有大於對10、對9的連對。
須注意,當甩牌為諸如8 8 8 7 7時,一定要在領出時聲明,是一刻加一對甩,還是連對加一單張甩。
第十二條關於出牌的規定
牌手出牌時由自己手中抽出牌張,牌面向上豎放在本人面前桌上規定的區域內。打出的合法牌張一旦明示給他人便不得收回。打出的牌張清晰地明放在桌面後,在一圈牌出完之前,不能隨意移動或打亂牌序。一圈牌出完之後,四家各自將自己該圈出的一手牌改為牌面向下順序地置放於本人面前桌上規定的棄牌區內。在整個出牌過程中,任何牌手都不得翻查其他三位牌手棄牌區的牌張,也不得將本人棄牌區的牌張再明示給他人。
一家領出後,其他三家遵照同圈牌各家出牌張數相同的出牌原則,按逆時針順序依次出牌,不得搶出,也不得拖延出牌時間。
第十三條跟牌與墊牌
領出者領出一門花色的牌,其他三家有這門花色的牌時必須跟出,謂跟牌;只有在沒有這門花色的牌時才允許任意墊出其他花色的牌,謂墊牌。
當領出為單張時,其他三家可任意跟牌,沒有這門花色的牌時可任意墊牌。
當領出為對子時,其他三家有對子必須跟對子,有多對時可任選一對跟,無對子有刻子時應從刻子中拆出對子跟出,無對子又無刻子時可任意跟牌,跟不出這門花色的牌時可任意墊牌。
當領出為刻子時,其他三家有刻子必須跟刻子,有多刻時可任選一刻跟,無刻子時跟一對子加一單張,也無對子時可任意跟牌,跟不出這門花色的牌時可任意墊牌。
當領出為連對(二連對)時,其他三家有連對必須跟連對,有多連對時可任選一連對跟,無連對時跟兩個對子,無兩個對子時跟一個對子加兩個單張,一個對子也沒有時可任意跟牌,跟不出這門花色的牌時可任意墊牌。當領出為三連對甚至四連對時,其他三家的跟牌方法原則上與二連對同。
當領出為連刻(二連刻)時,其他三家有連刻必須跟連刻,有多連刻時可任選一連刻跟,無連刻時跟兩個刻子,無兩個刻子時跟一刻加一對一單張,無一刻一對跟一刻加三單張,一個刻子也沒有時跟連對加兩張牌,無連對時跟兩個對子加兩張牌,無兩個對子時跟一個對子加四個單張,一個對子也沒有時可任意跟牌,跟不出這門花色的牌時可任意墊牌。當領出為三連刻甚至四連刻時,其他三家的跟牌方法原則上與二連刻同。
當領出為甩牌時,其他三家根據甩牌中所包含的組合,按照上述不同組合的跟牌方法分別跟牌或墊牌。
第十四條一圈牌比大小
一圈牌中,牌最大的一家獲得下一圈牌的領出權。牌的大小依以下原則比較。
(一)在同一花色中,牌的大小按A、K、Q、J、10、9、8、7、6、5、4、3、2排列。相同的牌以先出者為大。
(二)將牌大於副牌。
(三)大小只能在相同的組合之間比較。當領出對子或刻子或連對或連刻時,非跟出對子或刻子或連對或連刻的牌小於領出牌。
(四)墊牌一家的牌小於領出牌。
第十五條將吃與超將吃
一、將吃
當領出為某一副牌花色,一家已無這門花色的牌時可出將牌將吃,將吃為大。
將吃有兩個條件:一是與領出牌張相同。即領出的是幾張牌,就要用幾張將牌將吃。二是與領出組合相同。即領出的是對子或刻子或連對或連刻,就要用將牌對子或將牌刻子或將牌連對或將牌連刻將吃。若領出的是包含多種組合的甩牌,則要用相應也包含多種組合的將牌將吃。
凡不符合以上兩個將吃條件的,即使領出後一家出了將牌,也不能稱做將吃,只能視做墊牌。
二、超將吃
當領出某一副牌花色一家已將吃後,另一家也無這門花色的牌時可出將牌超將吃,超將吃為大。
超將吃除要符合將吃的兩個條件外,用於超將吃的將牌還必須比將吃的將牌更大。在超將吃單張混雜的甩牌時,以領頭的一張將牌大於將吃為“超” ;在超將吃包含多種組合的甩牌時,以相應也包含多種組合的將牌均大於將吃為“超” 。
情況舉例:
1、在超將吃單張混雜的甩牌時,以領頭一張牌大於將吃為“超”。
2、在超將吃含有對子的甩牌時,以一對牌大於將吃為“超”。
3、在超將吃含有姊妹對的甩牌時,以姊妹對大於將吃為“超”。
4、往後以此類推。
第十六條分與揀分
牌面為5、10、K的牌均為分牌。一圈牌中,牌最大的一家除獲得下一圈牌的領出權外,還贏得本圈出現的所有分牌,即贏得相應的分。
一圈牌中,若防守方一家的牌最大,則由防家將本圈牌中的分牌統統揀出,牌面向上置於桌面得分區各家相應的區域內,謂揀分。比賽中任一牌手認為需要時,都可對得分區內的分牌隨時查驗。
一圈牌中,若莊家方一家的牌最大,則不必將本圈牌中的分牌揀出,只需將包括分牌在內的本圈所有牌張按正常程式改為牌面向下有順序地置放於各自的棄牌區內即可。雙方都理所當然地認為,除桌面得分區內的分數外,出牌過程中已出過的其他分牌自然歸莊家方所得。
第十七條保底與摳底
莊家所扣底牌中若有分牌,就存在著保底與摳底問題。
在本副牌的最後一圈牌中,若莊家方一家牌最大,謂莊家方保底,所扣底牌中的所有分數歸莊家方所有;若防家方一家牌最大,謂防守方摳底,所扣底牌中的所有分數要成倍地歸防守方所得。
表1為採用不同副數撲克牌比賽時因摳底方式不同而應歸防守方所得的底牌分數總和的倍數。
表1
| 一副撲克牌 | 兩副撲克牌 | 三副撲克牌 |
單張摳底 | 2倍 | 2倍 | 2倍 |
對子摳底 | | 4倍 | 3倍 |
刻子摳底 | | | 4倍 |
連對摳底 | | 二連對6倍,以後每多連1對加2倍 | 二連對5倍,以後每多連1對加1倍 |
連刻摳底 | | | 二連刻6倍,以後每多連1刻加2倍 |
甩牌摳底 | 3倍 | 3倍或按其中包含的張數最多的組合計算 | |
第十八條記分
每打完一副牌記一次分,把每副牌比賽雙方的得分記錄下來。記分是一副牌賽完的標誌,也是雙方比賽過程的原始記錄和最終判定勝負的文字依據。
由坐東的牌手負責記分。根據需要,裁判員也可指定專人負責記分。記分時要嚴肅、認真。分數一旦記錄在分表上,未經裁判員允許,不得更改。
不同賽制的記分表分見附屬檔案三、附屬檔案四、附屬檔案五。
第十九條升級與連升
莊家做莊成功則莊家方升級,下一副牌由莊家的同伴繼續坐莊。
表2說明了在一副牌中莊家方的得分與升級間的關係。
表2
| 一副撲克牌 | 兩副撲克牌 | 三副撲克牌 |
升一級 | 65~80分 | 125~160分 | 185~240分 |
連升兩級 | 85~95分 | 165~195分 | 245~295分 |
連升三級 | 100分 | 200分 | 300分 |
連升四級 | 105~120分 | 205~240分 | 305~360分 |
| 以后庄家方每多得20分多升一級 | 以后庄家方每多得40分多升一級 | 以后庄家方每多得60分多升一級 |
例如某副牌莊家打6連升三級,下副牌輪到他的同伴主打9。凡一副牌莊家方連升三級以上的,這副牌防守方的得分必定是負分。
第二十條上台與升級上台
莊家做莊失敗則莊家方下台,下一副牌由莊家的下家上台坐莊。
表3說明了在一副牌中防守方的得分與上台或升級上台間的關係。
表3
| 一副撲克牌 | 兩副撲克牌 | 三副撲克牌 |
上台 | 40~55分 | 80~115分 | 120~175分 |
升一級上台 | 60~75分 | 120~155分 | 180~235分 |
升二級上台 | 80~95分 | 160~195分 | 240~295分 |
升三級上台 | 100~115分 | 200~235分 | 300~355分 |
| 以後防守方每多得20分多升一級 | 以後防守方每多得40分多升一級 | 以後防守方每多得60分多升一級 |
例如某副牌防守方在已方本該打6時升兩級上台,下副牌輪到莊家的下家主打8。凡一副牌防守方升兩級以上上台的,這副牌莊家方的得分不是零分就是負分。
第二十一條亮主、反主與定主
從第二副牌開始,莊家是已定的,但將牌仍須通過在抓牌過程中牌手所亮該副牌所打級數牌的花色來確定。
一、亮主
搶先將某花色的級牌亮在桌面上,確立該花色為將牌,謂亮主。
在計副制比賽中,不存在抓牌過程,且原始底牌與莊家的全手牌混雜在一起,故其亮主過程是在四家都拿到全手牌之後,第一位有亮主權的牌手定為莊家的同伴,以後按逆時針順序四家競亮。
二、反主
在採用兩副撲克牌或三副撲克牌的比賽中,其他牌手可用兩張相同花色的級牌亮在桌面上反已亮單張級牌,也可用三張相同花色的級牌反已亮雙張級牌或直接反已亮單張級牌,重新確立將牌花色,謂反主。反主只能反別人,不能自己反自己。
若自己已亮主,在以後的抓牌過程中又抓到一張與已亮花色相同的級牌,則在別人未反主之前,可將新抓到的這張級牌一併加亮出來,謂防反。
三、定主
至抓牌結束沒有牌手亮主時,由莊家翻開原始底牌上面的第一張牌,將這張牌的花色定為將牌,謂定主。若第一張牌是大王或小王,則按序繼續翻定。
在計副制比賽中,從莊家的同伴起,連續四家無人亮主時,由莊家的同伴口頭確定將牌花色。
第五章競賽的組織與方法
第二十二條 設立競賽機構為了保證比賽的順利進行,應根據各種比賽的需要建立相應的競賽組織機構,從事比賽的籌備工作,制定有關的章程和補充規定,處理比賽期間和比賽結束後不屬於裁判員職責範圍內的一切問題。
競賽組織機構根據比賽的規模和條件,指定或要求適量的裁判人員管理比賽,並任命其中一人為裁判長,必要時可增設副裁判長一至數人。
重大比賽應設立仲裁委員會。
第二十三條 制定競賽規程和補充規定一、競賽規程
競賽規程由主辦單位制定。內容應包括競賽日期、競賽地點、競賽項目以及賽制、賽法;應包括報名資格、報名方法、報名日期、報名和參賽費用以及報到日期和方法;應包括所設獎項、獎勵方法以及級別的授予方法或升降級方法。
二、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由裁判長根據競賽規程精神擬定,賽前發往各報名參賽單位,並在各隊報到後的領隊、教練員與裁判長賽前聯席會議上再仔細說明,讓各隊運動員都知道並嚴格執行。
補充規定的內容不可違背《中國升級競賽規則》。制定補充規定的目的,是根據比賽的目的、規模和特點,對規則中不可能一一闡明的細節,作出詳細的說明和規定,以使運動員和裁判員在賽中碰到具體問題時有章可循。
第二十四條 三種賽制一、計局制
以賽一局為賽一輪,也可考慮以賽三局(三局兩勝)為賽一輪,勝者記2分,負者記0分。適合於賽時充裕的比賽。
在賽時有限的情況下,可與計時制相結合,當時間已到但一局尚未打完時,以打級數高的一方為勝。
二、計時制
以賽兩個半小時為賽一輪,到時以雙方所打級數的高底區分勝負,勝者記2分,負者記0分,打平各記1分。
三、計副制
以賽16副牌為賽一輪,也可考慮適當增減副數,以累計級分多的一方為勝。
這是專為複式賽設計的一種採用兩副撲克牌的賽制。每副牌的牌號、莊家和級牌都是固定的。每副牌打完後,都要將這副牌防守方總得分換算成級分(見附屬檔案五中的附表)並記錄下來,然後4名牌手把自己的牌分別插入牌套中的指定位置,將這副牌傳至另桌復打。
在4人隊式團體賽中,兩隊各派4名牌手出場,進行若干副牌的比賽。兩隊中一隊為主隊,一隊為客隊,主、客隊或由輪次表決定,或由抽籤決定。兩隊在A、B兩桌進行比賽,A桌主隊兩名牌手坐東西,B桌主隊兩名牌手坐南北,客隊則正相反。每副牌都要在A、B桌各打一次。賽後將一桌東西累計級分與另一桌南北累計級分相加,即得出一隊累計總級分。累計總級分多的一隊為勝隊,兩隊累計總級分之差即為勝負的多少。
第二十五條 淘汰賽參加比賽的隊(對)數較多,時間較緊,可酌情採用單淘汰、雙敗淘汰或其他淘汰方式。
一、單淘汰賽
兩隊中的負隊(對)被淘汰,勝隊(對)則進入下一輪並與新對手對抗,負者再被淘汰,如此進行到最後只剩一個勝隊(對),該隊(對)即為冠軍。
應安排2n 個隊(對)參賽(n為正整數),這樣在比賽n輪後會產生冠軍。應合理安排各輪對陣的對手,即應按各隊(對)的實力或以前一階段比賽的名次作為參考,採用蛇形排列方法排出單淘汰賽各隊(對)的比賽位置。若參賽隊(對)不足2n,,則應讓實力占優者第1輪比賽輪空。
16隊(對)單淘汰賽輪次表見附屬檔案六。
淘汰賽的種子位置表見附屬檔案七。
二、雙敗淘汰賽
一個隊(對)負兩場被淘汰的賽法。
第一輪比賽結束後,會得出一組勝隊(對)和一組負隊(對),通常稱為勝區和負區。勝區繼續進行第2輪比賽,其中又將有半數告負從而進入負區,直到勝區只剩下一個全勝隊(對),即勝區第一名。
在負區中,按原種子相對應位置進行單淘汰賽,但第2輪是第1輪後的負者之間在比賽,而第3輪則是第2輪負區的勝者與勝區的負者之間在比賽,直到負區也只剩下一個全勝隊(對),即負區第一名。
最後,由勝區第一名與負區第一名進行決賽。若勝區第一名勝,即為冠軍;若負區第一名勝,兩隊(對)再進行一場附加決賽,再勝者方為冠軍。也可考慮不論誰勝誰負,一場決賽即分出冠亞軍。到底採用何種決賽方式,應在賽前就明確公布。
16隊(對)雙敗淘汰賽輪次表見附屬檔案八。
第二十六條 循環賽在時間較為寬裕時,為給參賽者更多的比賽機會,可酌情採用大循環、分組循環、單循環、雙循環或其他循環方式。
大循環賽指每個參賽者與其他參賽者都相遇。適用於參賽者不多的場合。
分組循環賽指將參賽者分成若干組進行預賽,通過各組循環賽從各組選出一定名額參加複賽或決賽。分組時,應根據參賽者級別或比賽成績安排各組種子。適用於參賽者較多的場合。
單循環賽指參賽者之間循環賽一次。適用於各種類型的比賽。
雙循環賽指參賽者之間循環賽兩次。適用於邀請賽、訓練賽等參賽者很少的比賽。
不同參賽者的循環賽輪次表見附屬檔案九。
第二十七條 積分編排賽在參賽者較多、賽程較短的情況下,可以採用積分編排賽。
積分編排賽的最少比賽輪數,是2n 個參賽者時賽n輪。通常應在n輪的基礎上至少增加兩輪比賽。
積分編排賽第1輪對陣的理想方式是強者對弱者,可按蛇形排列方法排出第1論對陣情況。如果對各參賽者的實力不清楚,可抽籤決定第1輪對陣情況,每輪賽後,由裁判人員根據比賽積分進行下一輪的對陣編排工作。從第2輪起,比賽按高分對高分、低分對低分的原則安排對陣,但任何兩參賽者只能相遇一次。
全部比賽結束後,按各參賽者的累計積分排定名次,累計積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積分相等的情況,先比獲勝輪數的多少,多者名次列前;次比對手分的高底,對手分即所遇到過的所有對手的累計積分之和,高者名次列前;再比賽中被記違例次數的多少,少者名次列前;最後根據原始記錄比各局、各賽時、各盤中勝率的高底,高者名次列前。
在計副制積分編排賽中,為使比賽更為公平,按標準分的形式記錄積分。先計算出雙方的累計總級分,再根據雙方的累計總級分之差換算成標準分。16副牌標準分換算表見附屬檔案十。
也可把標準分的記分形式運用到循環賽中。
第二十八條 運動隊(對)退出比賽運動隊(對)不得無故退出比賽。確需退出者,須向競賽機構申明正當理由,並徵得同意。
在比賽開始前退出,如系循環賽且剩餘為雙數,應重新抽籤;如系積分編排賽,可考慮補足雙數。
在比賽中途退出,處理辦法如下:
在不採用標準分記分的循環賽中,凡已賽對手不足半數者,則所有已賽結果一概註銷;如達到或超過半數,則其成績有效,其餘未賽輪次均作棄權,判其對手獲勝。
在採用標準分記分的循環賽中,凡已賽對手不足半數者,則所有已賽結果一概註銷;如達到或超過半數,則其成績有效,其餘未賽輪次均作棄權,判其對手得:①非棄權方已賽平均標準分,②20減去棄權方平均標準分,③12標準分。
在積分編排賽中,不論比賽是否過半,已賽結果均有效,其餘未賽輪次均作棄權,判其對手得12標準分。
第七章申訴與解釋權
第四十條 申訴一、申訴的指出
(一)運動員及其領隊對裁判員在其比賽中所作的任何裁決,有提出申訴的權利。
(二)對裁判員的裁決及其相關事宜的申訴,須在該輪比賽結束後90分鐘內的有效時限提出。
(三)申訴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領隊簽字有效。
(四)申訴材料直接報仲裁委員會。未設仲裁委員會的,呈報組織委員會。
二、申訴的處理
(一)凡涉及比賽規則或比賽規定一類的申訴,由裁判長負責聽取並裁決。如對裁判長的裁決不服,可向仲裁委員會抗訴。
(二)凡非直接涉及比賽規則或比賽規定的所有其他申訴,由組織委員會負責處理。
(三)仲裁委員會可行使仲裁權利對裁判長的裁決進行覆核,但不得否決裁判長根據本《規則》或競賽規程、補充規定以及為維持紀律所作的判罰。
(四)對申訴的處理不得違背國家體育總局頒布的《體育競賽仲裁條例》。
第四十一條 解釋權本《規則》的解釋權屬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
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一 標準比賽桌的桌面
附屬檔案二 標準比賽桌的遮擋幕架和遮擋幕
附屬檔案三 計局制升級賽記分表
附屬檔案四 計時制升級賽記分表
附屬檔案五 計副制升級賽記分表
附屬檔案六 16隊(對)單淘汰賽輪次表
附屬檔案七 種子位置表
附屬檔案八 16隊(對)雙敗淘汰賽輪次表
附屬檔案九 循環賽輪次表
附屬檔案十 16副牌標準分換算表
附錄
運動員守則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體育事業,勇攀高峰,為國爭光。
二、講文明,講禮貌,講道德,講衛生,守秩序,守紀律。
三、鑽研業務,刻苦訓練,尊重教練,
四、賽出風格,賽出水平,勝不驕,敗不餒。
五、尊重裁判,尊重對方,尊重觀眾,
六、不吸菸,不喝酒,衣著整潔大方。
七、團結友愛,關心集體,反對自由主義。
八、尊重領導,服從組織,遵守規章法令。
裁判員守則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體育事業。
二、努力鑽研業務,精通本項目規則和裁判法,積極參與實踐,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三、嚴格履行裁判員職責,做到嚴肅、認真、公正、準確。
四、作風正派,不徇私情,堅持原則,勇於同不良傾向作鬥爭。
五、裁判員應互相學習,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加強團結,不搞宗派活動。
六、服從領導,遵守紀律。執行任務時,精神飽滿,服裝整潔,儀表大方。
教練員守則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忠誠體育事業。
二、從嚴、從難、從實戰出發,認真制定教案,堅持科學訓練。
三、做好賽前準備和臨場指揮,賽後認真總結。
四、學習政治理論和體育科學技術,刻苦鑽研業務,不斷創新。
五、嚴格管理教育,加強政治思想工作,關心運動員的全面發展。
六、發揚民主,愛護運動員,不準打罵和侮辱人格。
七、堅持真理,發揚正氣,做運動員的表率。
八、教練員要互相學習,互相支持,團結協作。
九、遵紀守法,維護社會公德,執行各項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