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組織和幹部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市委的有關規定;研究制定本市黨建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基層黨組織建設。
(二)負責市管幹部的考察、選拔和市直單位縣處級幹部任免的審查備案。
(三)負責對縣級及以上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
(四)巨觀指導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建議並組織實施。
(五) 負責市黨群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及所屬單位,政法系統工作人員和市級行政機關、市直事業單位處級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工作;負責全市公務員職務職級並行制度的組織實施和巨觀指導工作。
(六)負責黨政群機關幹部交流、迴避和到基層任職、掛職鍛鍊工作;負責安置軍隊師職轉業幹部,會同有關部門安置軍隊團職及以下轉業幹部。
(七)負責市管領導班子中婦女幹部、非中共黨員幹部、少數民族幹部的選拔配備;負責後備幹部的培養、教育和選拔、管理;負責援藏及赴其他對口支援地區掛職幹部和大學生的選調及巨觀管理工作;
(八)制定全市幹部培訓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制定全市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意見,並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檢查市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情況。
(十)制定全市發展黨員計畫,指導、協調全市各級黨組織的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和陣地建設;負責收繳和管理全市黨費。
(十一)負責本市出席全國、全省黨代會代表選舉工作;組織、指導市黨代表大會選舉有關工作;指導各區市黨委和基層黨組織的選舉工作;負責新建市直單位及中央、省有關駐青單位黨組織的設定工作;負責新建黨委的審批。
(十二)負責全市人才隊伍建設巨觀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青島拔尖人才選拔管理工作;協調落實專項重點人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人才智力引進工作。
(十三)負責因公出國(境)人員和黨員非因公出國(境)的審查和巨觀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幹部檔案管理、幹部信息管理、幹部統計、黨員統計工作;負責對全市組織、幹部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設的指導和標準化推廣工作。
(十五)負責落實黨的幹部政策;管理市委老幹部局。
(十六)統籌指導協調全市綜合考核工作。
(十七)承擔市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市委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新型經濟社會組織黨的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市黨建研究會、市幹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日常工作,青島市黨員教育中心(遠程教育與電化教育中心)、青島幹部學院和青島高級專家協會秘書處工作。
(十八)承辦市委和上級組織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研究室(政策法規處)
幹部一處
幹部二處
幹部三處
幹部四處
人才工作處(青島高級專家協會秘書處)
幹部監督處
幹部教育處
組織一處
組織二處
幹部信息處
機關黨委(人事處)
考核辦
青島幹部學院
黨員教育中心(遠程教育與電化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