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三)負責組織指導全市的理論研究、理論教育和理論宣傳工作。(四)負責引導社會輿論,在方針政策和宣傳業務上指導市廣播電視局的工作。(五)在巨觀上指導全市精神產品生產和文化市場管理工作,在方針政策和宣傳文化業務上指導市文化局的工作。(六)從巨觀上指導和協調全市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七)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務;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編寫黨員教育教材;與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民眾思想教育工作;領導市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八)組織、協調、指導全市對外宣傳工作。(九)負責規劃、部署全市民眾性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組織指導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十)完成市委和上級宣傳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內設機構
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綜合管理科、活動指導科)、辦公室、幹部科、宣傳科、教育科、新聞科行政編制
( 14名 )劉衛東、田長青、姜竹潤、史立娟、孫瑞、高龍、姜旭東、 毛曉暘、張衍魯、姜建彬
工勤編制
( 2名 )孫海濤、譚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