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個私協會

中國個私協會是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和中國私營企業協會兩個協會的合稱。

簡介

中國個私協會是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和中國私營企業協會兩個協會的合稱。

發展歷程

1986年12月5日,在我國個體私營經濟蓬勃發展的大好形勢下,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在北京宣告成立。當時全國個體工商戶有1162萬戶、1766萬人,個體勞動者的合作經營組織中有320萬人;註冊資金共有164億元。到2006年9月底,全國個體工商戶已達2557.15萬戶,從業人員有5045.12萬人,分別是1986年的2.2倍和2.9倍;註冊資金達6345.10億元,是1986年的38.7倍。私營企業從無到有,已發展到485.91萬戶,從業人員6395.50萬人,註冊資本達72930.87億元。
近年來,個體私營經濟不斷發展,到2008年9月底,全國共登記個體工商戶2823.94萬戶,資金數額8440億元,分別比2007年底增長3%和14.8%;全國登記私營企業643.28萬戶,註冊資本11.26萬億元,分別比2007年底增長6.67%和19.97%。特別是在停徵“兩費”以後,個體私營經濟在不少地區還出現了較快增長的勢頭。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個體私營經濟在重大災難面前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在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後,全國各級個私協會和廣大會員迅速行動起來,積極主動地投身抗震救災工作,踴躍捐助,成為抗震救災的一支重要力量。至6月底,全國各級個私協會會員工通過各種渠道捐款捐物總計超過24億元,其中匯集到中國個協的捐款達3900多萬元。中國個協還在5月21日緊急組織了7個車皮的生活物資運往災區,在得知災區因市場倒塌個體戶無法經營的情況後,中國個協緊急趕製了6500頂帳篷,並通過慈善機構定向撥付1500萬元捐款,為災區修建應急市場。

主要職責

1、教育並組織會員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開展文明經營、優質服務活動。 
2、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合理意見和要求,提供法律諮詢與服務。 
3、進行生產經營指導,提供信息服務,組織經驗交流,幫助解決會員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 
4、開展業務技術培訓,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技術職稱評定工作。 
5、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情況,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議。 
6、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對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管理工作,組織會員加強自我管理和行業自律。 
7、興辦會員的福利事業,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關心會員生活。 
8、開展國內、國際間交往,加強與國內外有關組織和社團的聯繫和合作,組織開展經貿活動。

有關個私協會的通知

少數地方工商機關和個私協會在年檢驗照時強制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先交會費後予年檢驗照、違反章程提高會費標準、甚至將會費挪作它用,嚴重損害了工商機關的形象。
(一)嚴禁借年檢驗照之機強制收取個私協會會費。
各級工商機關對個私協會工作不能包辦代替,個私協會會費由個私協會收取。嚴禁各級工商機關和個私協會借年檢驗照之機強制收取個私協會會費。
(二)嚴禁違反章程規定超標準收取個私協會會費。
各級個私協會要依照民政部、財政部關於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的規定和協會章程,嚴格按照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會費標準收取會費,嚴禁擅自提高會費標準和擴大收費範圍。要採取適當方式公開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收費必須開具財政部門核發的社會團體會費收據。
(三)嚴禁將會費挪作它用。
各級個私協會要增加會費使用的透明度,定期向會員公布會費收支明細,主動接受廣大會員的監督。個私協會會費要單獨立賬,保證會費取之於會員,用之於會員。嚴禁各級工商機關以各種名義占用、變相占用或者挪用會費。
發布部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
發布日期:2010年12月06日
實施日期:2010年12月06日 (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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