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中國低碳指數指數覆蓋清潔能源發電、能源轉換及存儲、清潔生產及消費、廢物處理四大主題下的九個部門,如太陽能、風能、核能、水電、清潔煤、智慧型電網、電池、能效(包括LED)、水處理和垃圾處理等。
成分公司
成分公司的篩選對象主要是在中國內地運營的企業。成分股包括35家公司,所涉及股票總市值1105億美元。其中在A股上市企業數量占60%,在美國上市企業數量占23%,在香港上市企業占17%。
構建

中國低碳指數指數由滿足下列具體標準的上市公司組成。具體標準如下:
合格標準
A、中國公司:只有總部在中國大陸的公司才符合指數納入標準。
B.、低碳業務要求:至少50% 的總收入(或35億人民幣)來自低碳業務。
C.、市值:三個月的平均市值最少為2億5千萬美元。
D、 流通股:至少擁有20% 流通股。
E. 可投資性. 確保有合適的可投資性,流動性因子必須為0.5%
(a)中國的A股符合指數納入標準。
(b)中國的B股不符合指數納入標準。
(c)香港上市的股票包括H股和紅籌股符合指數納入標準。
(d )紐約的N股交易及其他國外市場同類交易符合指數納入標準
F、權益證券. 只有公共發行的在主要證券交易所的普通股本證券交易才符合指數納入標準。債務證券,如可轉換證券不符合指數納入標準。
G、ADRs. 美國存托憑證(ADSs),全球存托憑證(GDR's),和國際存托憑證(IDR's)符合指數收入標準。
成分股評估
通過收入標準的股票將會接受一個在盈利性、資本擴張、償付能力和資產管理方面的定量評估和一個在增長潛力、擴張計畫、核心競爭力、技術優勢、管理團隊、股東和市場穿透力等方面的定性評估。滿足所有這些方面要求的公司將被納入指數。
指標權重
中國低碳指數採取一種修正的流動性市值來設定組份公司權重,以此來確保多元化並降低指數投資風險。
證券權重—最大值。任何組份公司的指標權重都限制在5.0%以下。權重大於5.0% 的組份公司都會被重新平衡到5.0%。超過5.0%的部分將會在相應部門內按比例分配給其餘的成份股。
一旦確定,指標權重則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自由浮動。權重的評估和指數的重新平衡將根據下面“指數維護”的規則進行。
維護方法
中國低碳指數維護包括監督和實行根據此指數方法進行的任何調整,增加和刪除以及由於公司行為導致的對指數的調整,增加和刪除。
組份公司的增加
大多數的組份公司的增加都會發上在一年度的重新平衡時。 所有滿足收入標準的首次公開募股(IPO)都有可能在每個季度最後一個月的第三個星期五被納入指數。首次公開募股公司的增加遵守以上的指標權重規則。
組份公司的刪除
股票在公司破產、被其他公司收購或合併、分立、或其它類似的公司行為發生後立即從指數上刪除
指數的重新構建和年度重新平衡
中國低碳指數的重新構建一般會以每年十一月份和五月份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的資料為基礎,在六月份和十二月份每半年進行一次。指數的重新構建包括:
組份公司的增加
滿足納入標準經過評估後的公司將會被加入到指數中。
組份公司的刪除
不滿足收入要求的股票將會被刪除(在下面的重新平衡里具體指出的情況除外)
重新平衡
指數將會被重新平衡來適應前面所描述的任何對指數增加和刪除的行為,並根據前面描述的方面來執行指標權重。
目標
中國低碳指數將成為中國低碳產業發展現狀和趨勢的指針,有利於促進中國低碳產業定價機制完善,架設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的橋樑,促進資金技術資源向低碳領域匯聚,有力支持所屬領域上市企業的長遠發展,成為中國低碳產業發展和企業投融資的風向標。
除此之外,通過提升中國低碳企業形象,中國低碳指數還將在促進國內外低碳產業長期發展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直至中國低碳指數推出之前,許多投資者對中國低碳企業的數量、規模、業績效益上的成功都還知之甚少。中國低碳指數將繼續推進低碳技術領域的金融變革,與此同時,低碳行業的金融變革又將促進低碳企業成本的降低、吸引國際人才並且為全球合作夥伴創造更多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