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年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5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減免情況 目前,中國人民銀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在完善公開形式、加強管理監督等方面還需改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公布中國人民銀行2009 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本報告由工作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附表等八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 年1 月1 日起至2009 年12 月31 日止。本報告可在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政務公開”專欄下載。
第一部分:工作情況概述
2009 年,按照《條例》的要求,中國人民銀行結合自身履職實際,整體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在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拓展公開內容、規範公開載體形式、加強基礎性建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加強,階段性工作思路得到明確。召開了中國人民銀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會議,制定了進一步推進中國人民銀行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對中國人民銀行政府信息公開階段性重點工作進行了部署,有效地指導了全系統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
二是制度建設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合理規範。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開檔案管理辦法、工作考核標準等配套制度,完善了監督考核評議機制,為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證,形成了用制度規範信息公開的長效機制。
三是繼續規範和完善信息公開內容,及時公開履職信息。對中國人民銀行政府信息進行全面梳理,進一步明確了公開信息類別、信息名稱、發布頻率、發布時間、發布方式、信息生成部門等要素,明確主動公開重點,規範主動公開形式。
四是拓展公開渠道,完善信息公開平台。2009 年,中國人民銀行通過網際網路對外發布新規範性檔案37 件,規章2 件,截至12 月末,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政務公開”專欄的點擊量已經超過150 萬餘次。同時,根據政務信息的內容和特點,通過《文告》、《年報》和新聞發布會、記者招待會、電子顯示屏、公告欄等方式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五是多渠道受理並依法答覆信息公開申請,便利社會公眾需求。中國人民銀行高度重視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安排專人每天查閱電子郵件和信箱,及時受理申請,嚴格依法辦理,能當場答覆的當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在《條例》規定的期限內認真研究予以及時答覆,確保申請人獲悉政府信息的權利。
六是開展現場監督檢查,推動分支機構工作。在分支機構進行全面自查的基礎上,總行對部分分支機構貫徹落實《條例》情況進行了現場抽查,確保全系統政務公開工作依法有效推進。
第二部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責和機構設定信息公開了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歷史沿革、主要領導簡歷、歷任行長、內設機構、分支機構、駐外機構和直屬單位的設定情況等信息。
(二)金融法律法規信息公開了與中國人民銀行履行職責有關的金融法律、金融法規、金融規章以及規範性檔案信息。
(三)行政許可事項信息公開了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實施的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審批、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上市審批、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貸款卡發放核准等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辦上述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四)統計與報告信息按月度公開有關貨幣金融統計數據,同時對調查統計表做出具體說明;按季公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按年公開金融市場發展報告、金融穩定報告、支付體系發展報告、反洗錢報告。
(五)履職業務信息公開了貨幣政策、金融市場、金融穩定、支付結算管理、貨幣發行、經理國庫、徵信管理、反洗錢等業務信息(具體內容詳見中國人民銀行網站相關欄目)。
(六)政務公開信息
公開了中國人民銀行的政務公開辦事機構、辦公地址、辦公電話、傳真等聯繫方式,政務公開規定及工作動態等信息。
(七)其他有關信息中國人民銀行應急管理工作信息; 中國人民銀行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限額標準、採購項目公告和採購結果;依照有關規定進行的公務員、分支機構及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招聘信息等。
二、信息公開方式
(一)網際網路
中國人民銀行將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的主平台,按照管理許可權和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將需要社會周知的、與社會公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金融政策法規及相關金融業務信息在生成後及時在相關欄目予以公開。為滿足信息公開及時性需要,履職業務信息註明查閱途徑,以方便公眾及時查詢相關信息。中國人民銀行網站上公開的信息同時具有方便社會公眾瀏覽、檢索、下載、列印的功能。
(二)新聞發布會、通氣會
中國人民銀行通過舉行新聞發布會或通氣會,發布重大金融政策信息。2009 年,圍繞經濟金融形勢變化,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召開了多場新聞發布會、通氣會,涉及貨幣政策、金融市場、國際金融、支付結算、反假人民幣等專題,全面披露了中國人民銀行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加強金融巨觀調控、深化金融改革、提升金融服務水平的各項政策信息,並加大了政策解讀力度,不斷提高政務信息透明度。
(三)其他形式
根據公開信息的內容和特點,還選擇下列載體或方式及時公開有關政府信息:(1)人民銀行文告;(2)《金融時報》、《中國金融》、《金融研究》等公開出版物;(3)電視、廣播等媒體;(4)專題宣傳板報;(5)其他便於公眾獲取信息的方式。
第三部分: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09 年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5 件,其中,以信函方式提交信息公開申請的10 件,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的有1 件,以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4 件。申請內容主要涉及檔案查詢、政策諮詢等方面。
二、申請處理情況
對15 件信息公開的申請,中國人民銀行均已在《條例》規定的時限內予以答覆。
對15 件信息公開申請,經研究後均以書面形式答覆。在答覆中,“同意公開”的7 件,占47%;“不予公開”的1 件,占7%;“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的4 件,占27%;“告知信息不存在”的3 件,占20%。
三、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中國人民銀行建立了信息公開審查機制和程式,明確對於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金融信息,與行政執法有關但公開後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單位安全的事項等金融信息不予公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部分: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09 年,中國人民銀行沒有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行政複議,也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行政訴訟情況。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減免情況
2009 年,中國人民銀行尚未向申請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關費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目前,中國人民銀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在完善公開形式、加強管理監督等方面還需改進。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從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改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繼續規範和深入推進主動公開。加強組織協調,整合系統資源,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公開形式,加強對分支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及時準確。二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與新聞宣傳的協調配合。圍繞社會和市場廣泛關注、事關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擴大主動公開信息量,加強政策解讀。三是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各項業務工作的有機結合。結合中國人民銀行中心工作,繼續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開展工作經驗總結和交流,適時以現場推進會、經驗交流會等形式推廣先進做法,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履行法定職責相互促進。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鑒於個別申請公開中國人民銀行政府信息的書面形式要素不全,如沒有註明身份信息和聯繫方式、對申請公開的事項描述不準確等情況,一定程度可能延誤信息檢索和及時答覆,建議申請人在提出信息公開申請時,相關要素應齊全、內容描述應儘量清楚準確,以方便獲取所申請的信息。
第八部分:附 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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