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歐洲文明截然不同,中國屬於極度親自然的道德倫理型文化,這種文化最大的特色之一是人和自然的一體化,如陳寅恪所說:“求融合精神於運動中,即與大自然融為一體。”作為中國文化的深境,自身沒有孕育出基督教式的一元性神格宗教,它的母胎內從來就沒有出現過先驗的至高創造神,類似於西方的神格宗教因素被人心中無限的宇宙和人與人之間的倫理親情取代了。
認識孔子的“禮”、“仁”、“樂”思想,有助於真正認清中國式人文精神的要旨。在孔子看來,人類始終處在某種混亂黑暗的過程當中,所以,為人類建立恰當的具有規範性的秩序和制度是必須的,在這種合理化的秩序和制度里,人與人能夠美好地共處,即這種秩序能夠給人類提供最大的安全感與親和力。這種秩序就是“禮”,它是人們必須遵從的社會倫理律令,也只有遵從它才能出現一個良好的外部人文環境,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另外就是“仁”,如果“禮”是外在的人文秩序原則,那么“仁”就是內在良知的示現,這種心靈深處充滿善和愛的力量,從內向外散發出來,成為自覺的心靈實踐。一個遵從“仁”的人,就是道德意義上的君子,如果大家都是君子,世界又何至於“禮崩樂壞”呢?反過來,“仁”同時是一種內在的自我約束,它限制人自身的“惡”,引導人向“善”靠攏,所以中國古代的有德之士總是要“慎獨”,即自己觀照反省自己,而不是向神懺悔。再就是“樂”,這裡的“樂”已不簡單指的是音樂了,而是超越了一切內在、外在桎梏的心靈覺受,是泛宗教情感意義上的一種來自內心的“靈告之聲”。一個人如果真正懂得了“樂”,那他就已和光同塵置身於天地的無限性之中,與其融為“不一不異”的一體,實現了生命自身的解放,盡可“從心所欲而不逾矩”,完成生命自身的超越和謝恩。總起來說,“禮”是外在的秩序,“仁”是內在的約束力,“樂”是對自我的靈性解救。“倫理”(禮)、“道德”(仁)、“天人合一”(樂)三者複合地統一起來,就是孔子為人類指明的救世救心的藥方,它向人們顯明了人生實際上是本自俱足的美學盛宴,生命能夠自己實現解放,它的救贖和施洗之路並不來自神秘的外在於萬物的至尊神性。
在中國文化中,外在的自然界是一個整體,而人自身也是一個包裹著“靈”與“肉”的有機整體,這兩個的整體即“大宇宙”和“小宇宙”,它們互為依存,熔融直貫。所以方東美的這段話是很有意思的:
“在中國人看來,自然全體瀰漫生命,這種盎然生意化為創造神力向前推進,即能巧運不窮,一體俱化,恰如優雅的舞蹈,勃力內轉而秀勢外舒。自然乃是一個生生不已的創進歷程,而人則是這一歷程中參贊化育的共同創造者。所以自然與人可以二而為一,生命全體更能交融互攝,形成我所說的廣大和諧……”
辜鴻銘曾經指出中國人和中華文明的四大特徵是深沉、博大、純樸和靈敏。他拿毛筆來比喻中國人的精神頗為精彩獨到:是的,用毛筆書寫和繪畫非常困難,好像也不容易精確,但一旦掌握了它,就能得心應手,作出精妙優雅的書畫來,而用西方堅硬的鋼筆是無法獲得這種效果的。
“高山仰止,景行行之”,在中國古代,擁有最高理想人格的人被視為是那種達到了“天人合一”境界的君子,他是深諳中庸之道的高尚的人,所作所為有如“和”這種樂器。“和”,相傳是上古時代的一種樂器,它發出的聲音能夠協調世間的一切聲音。對於這種聖人境界,曾國藩曾教育自己的兒子說:求功名富貴,半由人事半由天命,而努力學做一個聖人,則完全靠自己的努力。
在論及圓滿的心靈時,影響巨大的禪宗高僧百丈懷海說:“靈光獨耀,迥脫根塵。體露真常,不拘文字。心性無染,本自圓成。但離妄緣,即如如佛。”
總的說來,某種神秘主義緊緊抓住了中國人的內心,這種神秘主義把宇宙、社會、個體生命視為一體性,在它蓬勃而博大的氣象驅使下,人們覺悟到將責任和自由統一起來的內在良知,這一“良知”的核心是明心見性的靈動根脈,它就像一棵樹的根基,在生活中外化為仁、義、禮、智、信五個樹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