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 (五)監督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決定、命令的情況。 (六)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七)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八)受理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有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九)負責受理和查處有關外商投訴案件,進一步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維護外商合法權益。 (十)負責行風工作,並抓好監督檢查。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的政務公開工作,把推行政務公開作為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年度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內設機構
辦公室、信訪室、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執法監察室、幹部室、黨風廉政建設室、宣傳教育室派出機構
萊陽市紀委派駐第二紀檢組、萊陽市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組、萊陽市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萊陽市紀委派駐第五紀檢組行政編制
( 23名 )慕欣、王建軍、於翠紅、張棟、隋克春、李偉東、張賢麗、徐孟志、林振濤、劉曉東、於愛傑、初建志、宮霆、董文先、李蓉、張鵬舉、程顯棟、董樹偉、郭宏廣、譚尚斌、戰臣先、孫立勝、何亞運
工勤編制
( 2名 )方宗舜、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