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肇慶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簡稱市直機關工委),為市委領導市直機關黨的工作的派出機構。 (三)指導市直單位黨組織做好黨員和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創建文明單位的活動。 (八)做好市直單位黨組織、黨員的統計工作。

簡介

部門職能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和反映市直單位黨的工作情況及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況;起草有關檔案、報告、講話;負責文秘、檔案資料、安全保衛、保密、計畫生育、會議組織、行政、財務管理、接轉組織關係和市直機關工委的人事以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二)組織一科。指導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黨組織堅持黨的組織制度,健全組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做好黨員發展工作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指導市直機關局級領導幹部的民主生活會;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黨委、紀委領導班子的考核、任免和換屆選舉工作;負責黨代表選舉有關工作;做好表彰獎勵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有關工作;舉辦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和企業單位黨組織、黨員的統計匯總工作;指導工青婦等群團組織開展工作;抓好市直機關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績效考核工作。
(三)組織二科。負責指導省駐屬地管理的國有企業的黨建工作,抓好市直機關黨代表工作室工作,並負責指導市直機關作風建設工作。
(四)宣傳科。指導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黨員、幹部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指導市直機關、事業和企業單位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並檢查落實情況;指導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黨組織做好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編輯《機關黨建動態》刊物,辦好肇慶機關黨建網站;了解和反映黨員、幹部職工思想動態,做好維穩工作;指導市直機關、事業和企業單位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和創建文明單位活動;指導市直機關開展文娛體育活動。

工委職責

中共肇慶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簡稱市直機關工委),為市委領導市直機關黨的工作的派出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規劃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簡稱市直單位,下同)黨的建設並組織實施;分類指導市直單位黨的工作,抓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
(二)指導市直單位黨組織、黨員和幹部職工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黨員教育管理和黨員幹部的培訓工作。
(三)指導市直單位黨組織做好黨員和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創建文明單位的活動。
(四)指導市直單位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督促和檢查;指導市直單位的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以及中心組學習並檢查落實情況;了解市直局以上單位領導班子思想政治作風建設情況、黨員和民眾對市直局級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意見,並向市委報告。
(五)審批市直單位黨組織的設定和黨委的換屆選舉工作;任命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副書記,凡屬市委管理的幹部,在徵求市直工委的意見後,報市委研究同意,再由市直工委任命。
(六)領導市直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按任免許可權的規定,審理黨員幹部違紀問題和審批違紀黨員的處分決定。
(七)對市直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實行領導,支持他們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八)做好市直單位黨組織、黨員的統計工作。
(九)抓好市直機關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績效考核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黨員幹部隊伍建設;管理和組織開展市直機關黨代表工作室日常工作,發揮知黨情、聽民意、促和諧的作用。
(十)承擔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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