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中共湖北省委黨史研究室是中共湖北省委的工作部門,是從事黨史研究和宣傳的專門機構。 1981年成立機構以來,通過機構改革明確職能,現屬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正廳級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人事處(機關黨委、紀檢)、研究一處、研究二處、研究三處、人物研究處、宣傳教育處、組織史資料編研處。
主要職能
(一) 研究、編寫黨史,主要是湖北地方黨史,編輯出版相應的黨史書刊。
(二) 徵集、整理、編撰發生在湖北的重要黨史資料,蒐集、整理國內外研究中共湖北地方黨史的信息資料。
(三) 宣傳黨的光輝歷史和優良傳統,運用黨史對廣大黨員、幹部、民眾和青少年進行愛國主義、團隊精神和社會主義教育。
(四) 傳達貫徹中央和省委關於黨史工作的指示,組織協調全省黨史工作,組織黨史工作的經驗交流,培訓黨史部門的業務骨幹。
(五) 指導省中共黨史學會、省黨史人物研究會的工作。
(六) 完成省委交辦的其它專項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人事處(機關黨委、紀檢)、研究一處、研究二處、研究三處、人物研究處、
宣傳教育處、組織史資料編研處。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
負責室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及財務、文秘、檔案、保密、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後勤管理等工作。
1、負責室機關日常事務的綜合協調。
2、負責室機關文秘、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3、負責室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4、負責室機關目標管理、綜合治理、固定資產、政府採購、辦公用品採購、車輛管理、計畫生育、安全保衛、會務安排、公務接待、區域網路和年度行政性報刊征訂等行政管理工作。
5、負責環境衛生、節能綠化、門面出租以及辦公樓、宿舍樓的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6、負責老幹部管理及服務工作。
7、參與完成中央黨史研究室下達的有關科研管理方面的工作任務。
8、完成室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二、人事處(機關黨委、紀檢)
主要職責
負責室機關黨務、群團、紀檢監察和組織人事等方面的工作。
(一)人事處:
1、負責室機關幹部職工的調配、任免、錄用、考核、獎懲、交流、統計和軍轉幹部安置等工作。
2、負責室機關幹部職工編制管理、處室職能定位、職責細化和修訂等工作。
3、負責室機關幹部職工工資、政策性福利和工資統計等工作。
4、負責室機關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和利用等工作。
5、負責室機關幹部職工學習培訓、境內外考察等事宜,協助室機關職能處室的業務培訓等工作。
6、承辦室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及新農村建設相關事宜。
7、完成室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二)機關黨委:
1、負責室機關日常黨務工作、室中心組理論學習、黨員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及黨性教育;負責黨支部換屆、黨員發展、黨費收繳等工作。
2、負責室機關的精神文明創建、黨建先進創建工作。
3、負責城鄉互聯、結對共建等工作。
4、負責室機關幹部職工住院探望、生日慰問以及工會其他工作。
5、負責室機關普法工作。
6、完成室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三)紀檢:
1、負責室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反腐倡廉及幹部職工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等工作。
2、受理黨員幹部職工的申訴、控告,反映幹部職工的意見、建議,維護幹部職工民主權力。
3、監督人事、財務、基建、重大政府採購項目等工作。
4、負責相關統計、情況上報和總結等工作。
5、完成室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三、研究一處
主要職責
負責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各項黨史工作。
1、負責該時期黨史資料的徵集、整理、編纂等工作。
2、負責該時期重大專題、重要黨史人物的研究等工作。
3、負責該時期黨史正本和黨史大事記的研究、編撰等工作。
4、參與該時期黨史宣傳教育、成果轉化和資政研究等工作。
5、負責市州縣黨史部門該時期的業務指導和培訓等工作。
6、負責市州該時期黨史正本、重要黨史成果和涉及湖北黨史的重要出版物、影視作品的審查等工作。
7、完成涉及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其他臨時性黨史工作任務。
四、研究二處
主要職責
負責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各項黨史工作。
1、負責該時期黨史資料的徵集、整理、編纂等工作。
2、負責該時期重大專題、重要黨史人物的研究等工作。
3、負責該時期黨史正本和黨史大事記的研究、編撰等工作。
4、參與該時期黨史宣傳教育、成果轉化和資政研究等工作。
5、負責市州縣黨史部門該時期的業務指導和培訓等工作。
6、負責市州該時期黨史正本、重要黨史成果和涉及湖北黨史的重要出版物、影視作品的審查等工作。
7、完成涉及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的其他臨時性黨史工作任務。
五、研究三處
主要職責
負責改革開放新時期各項黨史工作。
1、負責該時期黨史資料的徵集、整理、編纂等工作。
2、負責該時期重大專題、重要黨史人物的研究等工作。
3、負責該時期黨史正本和黨史大事記的研究、編撰等工作。
4、參與該時期黨史宣傳教育、成果轉化和資政研究等工作。
5、負責市州縣黨史部門該時期的業務指導和培訓等工作。
6、負責市州該時期黨史正本、重要黨史成果和涉及湖北黨史的重要出版物、影視作品的審查等工作。
7、完成涉及改革開放新時期的其他臨時性黨史工作任務。
六、人物研究處
主要職責
負責湖北籍重要黨史人物思想、生平等資料徵集、研究和宣傳等工作,編輯出版相關書籍;負責省新四軍研究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等。
1、負責董必武、李先念等湖北籍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以及與湖北有關的重要黨史人物思想、生平等資料徵集、研究和宣傳等工作;組織有關黨史人物的紀念活動。
2、負責省新四軍研究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和會刊《地方革命史研究》的編輯、出版、發行等工作。
3、負責新四軍第五師、鄂豫邊區及前中原軍區革命鬥爭史的研究與宣傳工作。
4、負責《黨史天地》雜誌相關事宜。
5、完成室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臨時性黨史工作任務。
七、宣傳教育處
主要職責
負責宣傳黨的光輝歷史和優良傳統,運用黨史資源及科研成果對黨員、幹部、民眾和青少年進行教育;承擔省中共黨史學會、省中共黨史人物研究會日常工作。
1、負責組織黨史重大紀念活動和學術研討活動。
2、參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推進黨史資源和黨史科研成果進教材、進課堂、進影視作品、進網路、進基層,開展黨的光輝歷史和優良傳統宣傳教育活動。
3、負責管理《湖北黨史網》;編輯《湖北黨史工作》,交流黨史工作信息。
4、負責全省革命遺址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審核黨史紀念館的陳列及展覽。
5、協助有關部門負責對全省紅色旅遊景點、線路的考察論證和審核。
6、負責省中共黨史學會、省中共黨史人物研究會日常工作。
7、參與完成中央黨史研究室下達的有關科研管理方面的工作任務。
8、完成室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八、組織史資料編研處
主要職責
負責湖北省黨的組織史資料的征編、研究和培訓等工作。
1、負責省組織史資料的征編、研究和出版等工作,指導省直、省管企事業單位的組織史資料編纂和業務培訓等工作。
2、指導市州組織史資料的征編工作。負責制訂組織史資料的上報本、自編本《編纂綱目》、技術規範以及出版審查工作。
3、負責全省黨史文字資料、黨史實物、黨史信息、圖書、音像資料的徵集等;負責室機關黨史檔案的整理和圖書資料、音像製品的保管利用等工作。
4、負責室機關圖書網路化管理工作。
5、負責室機關資料性報刊雜誌征訂工作。
6、完成室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