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蘇省委老幹部局

(一) (九) (十)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省級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蘇發〔2000〕16號),中共江蘇省委老幹部局為省委組織部管理的正廳級部門管理機構,負責全省離休幹部和省級機關、省直企事業單位省管幹部退休後(以下簡稱為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 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督促檢查老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以及發揮老幹部作用的工作。
(二) 對全省老幹部工作中的情況和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為省委、省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三) 制訂或參與制訂全省老幹部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
(四) 協同有關部門指導老幹部黨支部的建設,及時了解掌握老幹部的思想狀況和要求,協調新聞、宣傳部門宣傳老幹部工作,宣傳老幹部的歷史功績和在改革開放中的現實作用;聯繫涉老部門的工作。
(五) 負責離休幹部享受副廳級醫療、乘車待遇的審批工作;做好省級機關老幹部專用車輛的計畫配備和更新工作;負責離休幹部榮譽證書的審核工作。
(六) 貫徹落實老幹部易地安置政策,協調老幹部的易地安置工作,審核辦理有關安置手續。
(七) 配合有關部門擬訂老幹部醫療保健和康復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老幹部開展健康療養、文化、體育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負責重大節日和經常性走訪慰問老幹部工作;負責老幹部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指導有關單位辦理離休幹部喪事。
(八) 受理離休幹部的來信來訪。
(九) 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廳局級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對省級機關和省直企事業單位廳局級退休幹部工作的情況和問題進行調查研究,配合有關部門提出解決的辦法,為省委、省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十) 負責離休幹部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管理和使用工作,開展老幹部工作人員和老幹部黨支部書記的培訓工作。
(十一) 完成省委和省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計畫財務處)
協助局領導對機關、直屬單位的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要保密、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會議組織、對外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物資管理工作。
2003年9月16日增掛“計畫財務處”牌子。
綜合處
開展老幹部工作的綜合性調研,研究草擬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全省老幹部信息管理系統的管理和使用;負責重要會議文稿的起草工作;宣傳黨的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市縣老幹部工作的宣傳報導;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老幹部黨支部建設;受理老幹部來信來訪;負責擬定老幹部工作人員的培訓規劃。
省直老幹部處
督促檢查省直單位老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日和經常性走訪慰問省級機關老幹部的工作;組織省級機關老幹部情況通報會;負責省級機關老幹部用車計畫配置和更新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解決好離休幹部醫療費用問題,督促、協調有關部門加強省級機關老幹部醫療保健設施的建設,參與擬訂老幹部醫療保健和康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離休幹部享受廳局級醫療、乘車待遇的審批辦理工作;開展省級機關老幹部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省級機關老幹部黨支部建設。
市縣老幹部處
督促檢查市縣老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參與制訂全省離休幹部易地安置政策,審核辦理外省市離休幹部來省級機關安置的手續,檢查督促全省易地安置離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負責對有關人員平反冤假錯案恢復離休幹部待遇的審核安置工作;承辦全省離休幹部榮譽證的審核發放工作;開展市縣老幹部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指導市縣老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
退休幹部處(老幹部活動與教育指導處)
檢查督促省級機關和省直企事業單位廳局級退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以及發揮作用的工作,指導協調廳局級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開展廳局級退休幹部工作的調查研究,研究草擬有關政策規定;指導廳局級退休幹部的學習教育,組織開展有關重大活動。
2005年7月19日增掛“老幹部活動與教育指導處”牌子。
幹部人事處(老幹部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職稱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評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出國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2006年5月19日增掛“老幹部處”牌子。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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