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設機構
市農辦設6個科(室):
(一)秘書科
協助辦領導組織、協調日常工作;承辦會務、文電、政務信息、保密、文書檔案、接待信訪工作,負責文明衛生、安全保衛及穩定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車輛管理,審計監督等工作;負責承辦重大事項和決定的督辦工作,年鑑編撰及本辦年度工作安排和總結工作。
(二)生產綜合科(加掛農村開發科牌子)
負責起草農業、農村工作的檔案、報告和領導講話;組織開展農村綜合信息調查和各類專項調查;掌握反映農業、農民和農村工作動態信息,總結推廣農村工作典型經驗;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工作;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的政策意見;協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農村市場體系建設。
(三)科技教育科
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農民素質教育發展規劃和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科技興農,協調指導農科教結合和縣鄉農科教中心建設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農村科研和科技成果的鑑定、管理、推廣和農村科技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農業系統普通專業學校的教學進行評估。
(四)政策法規體改科
研究擬定農村經濟發展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規草案,檢查監督農村經濟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研究提出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參與研究有關鄉鎮企業、農林場、供銷合作社、信用社、農村保險等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推進農村小城鎮建設和農村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負責承辦人大、政協提案答覆。
(五)市扶貧開發辦(主任高配副處級)
協調指導全市的扶貧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扶貧開發的重大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協調管理省市財政扶貧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全市扶貧專項資金分配方案;組織財政扶貧資金項目的規劃、設計、論證、篩選,負責財政扶貧資金項目的審批並組織實施;參與信貸扶貧項目的立項、審核、推薦和申報工作;組織指導貧困地區科技培訓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訂駐村幫扶計畫,參與農村建整扶貧管理工作。
(六)人事科(加掛基層組織科牌子)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和幹部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管理許可權範圍內幹部的選拔、考核、考察、任免、調配、獎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黨員幹部實用技術培訓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村小康建設、農業勞模管理、農民體協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人員編制在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1名,總農藝師1名,扶貧辦主任1名(可高配副處級幹部),正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含紀檢監察負責人1名)。
老乾服務事業編制1名,實行公務員管理。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三、其他事項
(一) 婁底市農村能源環保辦公室,由市農辦管理。其主要職責是:研究擬定全市農村能源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有關農村能源建設技術標準;指導全市農村能源開發利用和節能工作;監督、管理全市生活污水淨化沼氣池建設工作;協調全市沼氣生態農業建設。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可高配副處級幹部),副主任2名(正科級),其管理人員實施公務員制度。
(二)婁底市農民素質教育辦公室,由市農辦管理。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農民素質教育、綠色證書、跨世紀青年農民培訓工程的調研及具體組織實施,負責綠色證書培訓、農民教育教材(包括文字和聲像教材)的編寫和發放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市農業廣播電視學校的建設和發展。核定事業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可高配副處級幹部),副主任2名(正科級),其管理人員實施公務員制度。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此單位編制基數從農廣校編制中劃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