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培養、訓練全市縣處級黨員領導幹部。
(二)承擔全市政府系統縣處級及其以下國家公務員的培訓任務。
(三)培養、訓練全市黨政領導後備幹部和理論宣傳骨幹。
(四)擔負太原市國防教育學院的幹部教育工作和太原市人大系統的幹部培訓任務。
(五)承擔國家和省市有關科研項目,組織開展社會科學領域的一系列學術研討活動。
(六)會同有關方面,完成其它各類幹部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七)常規性舉辦脫產大學專科班、本科班和研究生班。
(八)負責山西省委黨校函授大專班太原函授站的教學、管理工作,指導省委黨校函院太原學區的有關工作。
(九)負責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太原分院各種班次的教學及其管理工作。
(十)按照中央及省、市委有關精神,指導基層黨校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委黨校(太原行政學院)內設23個職能處(室),其中:行政處室11個、教學處室10個、教輔處室2個。
辦公室
協助校(院)領導綜合協調全校(院)各部門的工作;組織安排校(院)黨委和校(院)長召集的各種會議、學習等重要活動;承擔文秘、信息、調研、督查、機要、信訪、提案、保密、印鑑、接待及打字、譽印等任務;綜合管理全校(院)的檔案工作;完成領導安排部署的各項工作。
黨委工作部
按照黨章規定,協調、規劃和指導全校(院)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圍繞校(院)黨委的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開展宣傳思想政治工作和“兩個文明”建設活動;負責承辦黨委中心組學習的有關事宜;協助紀檢書記抓好黨員幹部的思想作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會同幹部人事部門做好黨員領導幹部的教育與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統一戰線和共青團組織等方面的工作;完成黨委安排部署的其它任務。
黨校工作處
負責向全市各縣(市、區)委黨校和其他部門基層黨校傳達貫徹中央及省、市關於黨校教育和黨校工作的指示精神;對各基層黨校的辦學方針、班次、學制、課程設定、教學科研、隊伍建設等進行調研、指導和協調;組織召開全市基層黨校工作會議、基層黨校校長會議和其它有關的業務會議,研究解決基層黨校辦學中存在的問題,交流辦學經驗;承擔全市黨校系統教師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及其有關工作。
幹部人事處
負責全校(院)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人力資源規劃、配置及其開發工作;承辦教職工的錄用、考核、獎懲、交流、培訓、退休等具體事宜;負責中層領導幹部的考核、任免及其他人員的調配工作;承辦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工作;掌管全校(院)教職工的工資、福利、獎金、補助及各種津貼的調整、審核工作;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和校(院)黨
委及領導安排部署的其它工作。
保衛處
負責貫徹落實上級公安機關的工作部置,做好全校(院)的治安保衛工作;在廣大師生員工中深入開展治安防範和防火安全及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消除不安全隱患,預防和減少各類案件的發生;積極查處一般刑事、盜竊案件,協助公安部門偵破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協同各部門抓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擔本校(院)重大活動的保全及保衛、消防安全、戶籍管理、夜間巡邏、門衛執勤和訪客接待等項工作。
函授教育處
負責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太原分院和山西省委黨校函授學院太原函授站各種班次的組織教學及其管理工作。具體承擔各類班次函授學員的招收、考試、錄取、學籍註冊、教材發放、課程安排、教學管理、成績登記、論文答辯、畢業證核發和學籍檔案傳遞等工作。
教務處
負責黨校、行政學院、國防教育學院、人大系統幹部各主體班次和各種短班教學計畫的擬定及組織實施工作;安排教師的備課、講課、考核、培訓、進修及有關活動;承擔除函授班以外的各類班次學員的學籍管理、課程編排、教室調度、教材供應等工作;負責制定和實施脫產大專、本科和研究生班的招生計畫及各班級學員期中、期末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承擔教師工作量的計算和津貼的審核工作;會同人事部門做好師資培訓、教研人員補充及教師職稱的評聘工作;負責管理電化教育設施設備,配合教學和其他工作,做好攝(錄)像、錄音及播放工作。
學員管理處
承擔黨校、行政學院、國防教育學院、市人大幹部各主體班次和各種短班在校學員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貫徹落實有關課堂教學、黨性鍛鍊和社會實踐等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證正常教學秩序;完成縣處級領導幹部輪訓班、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和國家公務員培訓班學員的考勤、考核工作及學習討論、社會調查等集體活動的組織管理工作;協同市委組織部做好在校學員的綜合考察工作。
財務處
負責全校(院)教育經費、科研經費、預算外經費、校(院)長基金及其他有關經費和代管經費的管理工作;配合市會計核算中心具體承擔財務方面的有關業務工作;檢查有關經營服務收益分配標準,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
總務處
負責全校(院)各類用房的管理、調配、維修和基建工程項目的具體實施與監管工作;承擔全校(院)固定資產和教學、辦公設施、設備及辦公用品的購置、供應、管理等任務;負責全校(院)道路及校園環境衛生的清掃和垃圾清運工作;承擔校園綠化、美化任務;會同交安委負責車輛的管理、調配和維修保養工作;承擔所有校舍水、電、暖、氣的保障供應及其費用的收繳任
務和電話通訊設施的安裝、維修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校(院)內茶爐房、浴室的管理及其他各項後勤服務工作任務。
哲學教研室
承擔校(院)各種班次的馬克思主義哲學理論及相關理論的教學、科研工作。
政治教研室
承擔校(院)各種班次的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理論及相關理論的教學,科研工作。
社會主義室
承擔校(院)各種班次的馬克思主義科學社會主義理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及相關理論的教學、科研工作。
黨史教研室
承擔校(院)各種班次的中共黨史理論及相關理論的教學、科研工作。
黨建教研室
承擔校(院)各種班次的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理論和新時期黨的建設理論及相關理論的教學、科研工作。
經管教研室
承擔校(院)各種班次的經濟管理理論及有關管理科學理論的教學、科研工作。
法學教研室
承擔校(院)各種班次的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及行政法規的教學、科研工作。
行政學教研室
承擔校(院)各種班次的領導科學理論、行政學理論及相關理論的教學、科研工作。
現代科研室
承擔校(院)各種班次的現代科學理論和現代科技知識的教學、科研工作。
文史教研室
承擔校(院)各種班次的中國語文、文秘知識及外國語和世界歷史、中國歷史課的教學、科研工作。
科研處
負責編制科學研究長遠規劃、年度計畫和科研經費年度預算、分配以及科學研究的技術管理、成果管理和科研人員工作量的統計等工作;組織並督促對重點學科、重點研究項目進行國內外水平、發展方向、技術攻關、主要研究內容的調查研究活動;完成新開課題的審查、核定、上報等工作;承擔校(院)學報的編輯、出版與發行工作;負責有關學術研討會、報告會、展覽會的組織、資料編輯、出版和交流工作;承擔有關學會、協會等學術團體的組織聯絡工作。
圖書館
根據黨校和行政學院的性質和任務,發揮圖書資料情報中心的積極作用,了解掌握國內外書、報、刊的出版與發行動態,及時收集、採購各種書刊資料,用科學的方法進行分編與保管;服從和服務於教學、科研及學員課外閱讀的需要,做好典藏和流通工作;負責編輯有關資料,開展國內外書刊資料交流活動;承擔期刊閱覽室和教師閱覽室的管理與讀者服務工作。
離退管理處
負責全校(院)離退休教職工的管理、安置和照顧工作;協調落實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了解和關心離退休人員的物質、文化生活和身體健康狀況,並做好有關服務工作;開展有益於離退休人員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協同有關部門處理離退休人員的傷、病及逝世後的善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