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江寧區委老幹部局

1.4負責指導、協調全區老幹部工作; 1.6負責本局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2.1負責全區老幹部工作的調研和相關政策的擬定工作;

簡介

中共南京市江寧區委老幹部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中央和省、市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制定全區老幹部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督促檢查老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做好發揮老幹部作用的工作。
(二)負責全區離休幹部和區“四套班子”領導退休後的管理工作。
(三)調查研究全區老幹部工作中的情況和問題,了解、掌握老幹部思想狀況及其意見、建議和要求,提出相應的措施和辦法,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四)協同有關部門指導老幹部黨支部的建設。
(五)組織和協調老幹部的參觀、學習活動,邀請區領導介紹全區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情況,參觀全區四個文明建設成果;組織指導老幹部開展文化、體育等各項有益身心健康的娛樂活動;組織安排老幹部的重大活動和對老幹部經常性的走訪、慰問工作。
(六)配合有關部門擬定老幹部醫療保健和康復事業的發展規劃;負責辦理老幹部的醫療保健、康復療養和乘車待遇的有關手續;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逝世後的喪事處理。
(七)貫徹落實老幹部易地安置政策,指導協調易地安置老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八)指導、協調各街道、各部門老幹部工作;負責全區老幹部工作人員的培訓;總結推廣老幹部工作經驗,表彰、宣傳老幹部的先進事跡。
(九)受理離休幹部的來信來訪,會同有關部門處理老幹部反映的突出問題;協調、聯繫涉老部門共同做好老幹部工作。
(十)指導協調有關協會工作;協調全區老年教育工作,歸口管理江寧老年大學;負責指導全區關心下一代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對本局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進行獲取、識別及更新,及時將更新內容報區法制辦,並貫徹執行。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區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職能

1、辦公室
工作職能
1.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
1.2負責綜合性文稿、檔案的起草;負責文秘事務、會議組織、宣傳報導、對外接待和後勤服務工作;
1.3負責人事勞動、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
1.4負責指導、協調全區老幹部工作;
1.5負責全區老幹部工作人員的培訓;
1.6負責本局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1.7負責全區離休幹部政治待遇的落實;
1.8負責區委召開的老幹部情況通報會和區級老領導座談會的組織工作;
1.9負責舉辦老幹部黨支部書記培訓班,指導老幹部黨支部建設;
1.10負責全區老幹部工作的檢查和評比,總結、推廣老幹部工作經驗;
1.11承擔協調全區老年教育、指導全區關心下一代有關工作。
1.12負責做好本局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的識別與評價工作;
1.13負責對本局環境因素與危險源的日常檢查工作。
2、綜合服務科
工作職能
2.1負責全區老幹部工作的調研和相關政策的擬定工作;
2.2負責老幹部政治理論學習、參觀活動的組織工作;
2.3負責走訪慰問老幹部,了解、掌握老幹部思想狀況及其意見、建議和要求;
2.4負責全區離休幹部生活待遇的落實;
2.5負責指導和督查各單位離休幹部離休費、醫療費保障機制和老幹部其他生活待遇的落實工作;
2.6指導各街道、各部門開展老幹部服務工作,組織全區性的老幹部服務活動;
2.7組織、協調全區老幹部的保健和療養工作;
2.8負責辦理老幹部的醫療保健、康復療養和免費乘車待遇的有關手續;
2.9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的喪事處理;
2.10做好遺屬的困難補助及生活照顧工作;
2.11承辦離休幹部、區級領導和有關老同志的走訪慰問工作,指導有關單位走訪、慰問老幹部;
2.12負責做好老幹部外出過程中的各項安全保障工作;
2.13負責做好本局工作人員的健康體檢工作;
2.14負責辦理易地安置老幹部手續並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
3、老幹部活動室
工作職能
3.1負責老幹部活動室日常管理服務工作,保證活動室各項工作正常運轉;
3.2組織全區老幹部開展各項文體活動、比賽、外出參觀考察等,舉辦形式多樣的節慶活動和保健養生知識講座,豐富老幹部精神文化生活;
3.3接受市活動指導處的工作指導,督促指導本區各部門(單位)、街道老幹部活動陣地建設;
3.4搭建平台,協助各老幹部協會充分老幹部發揮作用;
3.5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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