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雙方高度評價中俄戰略協作夥伴關係的發展成果,表示兩國將繼續恪守2001年7月16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原則,本著平等信任、相互支持、共同繁榮、世代友好的精神,堅定不移地擴大和深化全面合作。
兩國總理肯定中俄總理定期會晤委員會、中俄能源談判機制和中俄人文合作委員會所發揮的重要積極作用,指出要進一步提高上述委員會和機制秘書處的協調作用,加強下設分委會和工作組的溝通協調。
中俄總理第十六次定期會晤期間簽署了以下檔案:
——《中俄總理第十六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
——《中俄總理定期會晤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紀要》
——《中俄人文合作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經濟現代化領域合作備忘錄》
——《關於修改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俄羅斯聯邦政府旅遊合作協定〉的議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和俄羅斯聯邦農業部關於加強農業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俄羅斯聯邦農業部關於獸醫衛生監督領域合作備忘錄》
——《中國國家開發銀行與俄羅斯開發與對外經濟銀行融資合作框架協定》
——《中國工商銀行與貝加爾礦業公司合作協定》
——《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和俄羅斯國家開發和對外經貿銀行、俄羅斯直接投資基金關於建立中俄投資基金的合作備忘錄》
——《中國石化與俄羅斯西布爾公司關於進一步拓展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國保利集團公司與“俄羅斯技術”國家集團合作意向協定》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與“俄羅斯技術”國家集團合作意向協定》
——《中鋼集團吉林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與“契克蘇”股份有限公司意向協定》
以及其他一系列企業間合作檔案。
二
雙方將繼續致力於擴大經貿合作,著重提高合作質量,完善合作機制。為實現上述目標,雙方達成協定如下:
——共同採取措施,通過大力最佳化貿易結構,提高機電產品和高科技產品在貿易額中的比重,實現雙邊貿易額2015年提高至1000億美元,2020年提高至2000億美元的中長期目標;
——通過完善投資環境,定期舉行中俄投資合作促進會議,繼續落實《中俄投資合作規劃綱要》確定的雙邊投資優先領域,協助兩國投資者開展聯合投資項目,擴大相互投資規模;
——積極推進兩國企業在高技術和創新領域的合作;
——共同努力落實中俄政府間關於經濟現代化領域合作備忘錄中的條款;
——深化經濟特區合作,加強相關信息交流,繼續研究關於在俄羅斯共同建設運營經濟特區的問題;
——完善金融合作形式,擴大兩國本幣結算,促進貿易和投資增長。鼓勵兩國金融及銀行機構對雙邊合作項目予以融資支持;
——繼續最佳化海關通關流程,提高口岸通關監管效率,加強信息交流,推進貿易統計合作;
——確保全面實施《中國東北地區與俄羅斯遠東及東西伯利亞地區合作規劃綱要》,調整和充實地方合作重點項目,推動落實雙方共同關注的優先合作項目,研究設立中俄地區合作發展基金;
——積極開展合作,完善跨境運輸基礎設施,儘快開工建設同江-下列寧斯闊耶鐵路大橋,繼續就推進黑河-布拉戈維申斯克、洛古河-波克羅夫卡和東寧-波爾塔夫卡大橋建設及制定相應的條約法律草案開展工作;努力發展歐洲至中國國際公路運輸通道;
——深化納米系統產業、新材料、生物工程、能源、節能、合理利用開發自然資源與生態、信息及通信系統等領域合作。雙方將推動從聯合研發到科技成果商業化、產業化的全創新鏈合作;
——雙方支持本國高科技中心及企業入駐對方高新技術園區,並為中俄創新機構間的合作創造必要條件;
——深化航空、航天領域長期合作,兩國航天機構起草並通過2013年及後續合作大綱;
——加強和擴大環保合作,推進在跨界水體水質監測與保護、建立生物多樣性保護和跨界特別自然保護區、污染防治和及時消除生態災害後果等領域的合作;
——建立高效的農業合作機制,推動儘快成立中俄農工綜合體領域合作聯合工作組,開展互利共贏的農業投資合作;
——加強林業資源開發與利用方面的投資合作,落實中俄林業合作規劃;
——促進勞務合作。雙方有關部門應在2000年11月3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俄羅斯聯邦公民短期勞務協定》框架內制定加強勞務移民管理的具體建議;
——繼續研究制定合作打擊非法移民活動協定和便利人員合法往來協定文本草案。
三
兩國總理高度評價兩國能源合作豐碩成果和廣闊前景,表示願在互利基礎上繼續發展能源戰略合作關係,全面深化石油、天然氣、電力、煤炭、能效、節能、新能源、和平利用核能等領域的合作。
雙方將繼續確保中俄原油管道長期、安全、穩定運營,按互利原則推動天然氣領域合作,擴大油氣開採和加工領域的夥伴關係;推進煤炭、煤炭機械貿易、煤炭資源綜合一體化開發、煤制油項目以及煤礦建設工程承包等方面的合作;開展供電合作。
雙方將在互利、相互照顧對方利益和確保核安全的原則基礎上繼續開展和平利用核能的合作。
四
兩國總理指出,中俄人文領域的合作是中俄戰略協作夥伴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取得了豐碩成果。積極開展人文交流有助於加強相互了解和信任,為中俄睦鄰友好和進一步擴大各領域合作創造良好氛圍。
為進一步深化和推動雙邊人文合作,雙方將制定中俄人文合作行動計畫。
雙方將通過政府機構和民間組織為舉辦大型活動提供支持,廣泛吸引兩國社會各界積極參加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媒體、電影、檔案和青年政策等領域的人文交流。
雙方將積極協助2012年在中國成功舉辦“俄羅斯旅遊年”,2013年在俄羅斯成功舉辦“中國旅遊年”,確保兩國青少年交流定期舉行,規模不斷擴大。
雙方將加大力度進一步開展大學生、研究生和科研教學工作者的學術交流,聯合培養高水平人才,在中俄人文合作委員會框架下設立“中俄人文交流專項獎學金”,相互為對方增加在高校深造的政府獎學金名額。促進對方國家語言、歷史、文化的推廣,編寫教授漢語和俄語外語類的教科書和教學資料,擴大漢學家和俄語學家的交流,在中國和俄羅斯分別翻譯和出版俄語和漢語文學作品。
雙方將協助對方國家的文化中心在本國境內開展工作,組織媒體代表互訪。
中方支持俄方舉辦2013年喀山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和2014年索契冬奧會。
雙方同意《中俄人文合作委員會青年合作分委會工作條例》。
五
兩國總理滿意地指出,根據中俄兩國總理第十五次定期會晤關於開展中俄國界第一次聯合檢查的決定,兩國外交部為中俄國界第一次聯合檢查進行了認真的籌備工作,雙方商定成立中俄國界第一次聯合檢查委員會,並於2011年11月在莫斯科舉行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為落實2004年10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中俄船隻在黑瞎子島地區(塔拉巴羅夫島和博利紹伊烏蘇里斯基島地區)周圍水域航行的議定書》,雙方商定,兩國主管部門將就準備相應政府間協定進行談判。
六
雙方願就進一步促進上海合作組織發展密切協作,使其成為維護地區安全的有效機制和促進本組織成員國持續發展的重要工具。
雙方認為,有必要積極深化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間交通、能源、通信、金融、糧食安全領域的務實合作,建立上海合作組織專門賬戶和開發銀行,落實其他促進地區和諧發展的合作項目。俄方將全面支持中方擔任2011-2012年上海合作組織主席國的工作,首先是辦好“睦鄰友好年”。
七
雙方強調,聯合國及其安理會應在世界事務中發揮核心作用。雙方將繼續推動世界多極化、國際關係民主化和國際法至上,為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而共同努力。雙方將深化在國際事務中的合作,加強在聯合國、金磚國家、上海合作組織、中俄印(度)、東亞峰會和其他多邊機制下的協作,加強在能源與糧食安全、可持續發展、防擴散、信息安全、反導、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軍備競賽問題上的協調。雙方將繼續在朝核、伊朗核、阿富汗、西亞北非等地區熱點問題上保持密切溝通與配合。
雙方認為,必須加強聯合國安理會代表性並保持其有效性,支持現有的政府間談判機制,就聯合國安理會改革問題開展公開平等的討論,致力於在聯合國成員國中達成最廣泛一致的“一攬子”解決方案。有關聯合國安理會改革的討論不應人為設定時間限制。倉促推動聯合國安理會改革,包括個別國家和國家集團強行推動的未獲得聯合國絕大多數成員國支持的安理會擴大方案,不利於達成共識。
雙方主張,根據國際法和不結盟原則,照顧各方合法利益,致力於在亞太地區建立開放、透明和平等的安全與合作格局。鑒此,雙方認為東亞峰會是就維護亞太地區安全、發展、合作等戰略問題進行對話的重要論壇之一。
雙方重申,願進一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和俄羅斯聯邦總統德·阿·梅德韋傑夫於2010年9月提出的中俄關於加強亞太地區安全合作的共同倡議。
雙方強調,國際金融危機消極影響尚未完全消除,世界經濟仍存在諸多不確定、不穩定因素,復甦基礎依然薄弱。兩國將加強在二十國集團中的協調,共同致力於完善全球經濟治理,推動國際金融體系改革。
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和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指出,中俄總理第十六次定期會晤在友好、相互理解與建設性合作的氣氛中進行,取得了顯著成果。雙方對會晤成果表示滿意。
雙方商定,中俄總理第十七次定期會晤將於2012年在俄羅斯舉行,具體日期將通過外交途徑另行商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溫家寶
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 弗·弗·普京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一日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