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事簡介
1998年,麻將進入國家競技體育項目,同年4月12日,國家體育總局社體中心正式組織編審了《中國麻將競賽規則》,但在此之後,它並沒有順理成章成為總局立項的正式競技項目。 世界麻將組織(WMO)誕生於2005年10月的第三屆中華麻將公開賽期間,當時中國、日本、美國、德國、法國、丹麥、荷蘭和匈牙利等國的麻將組織以及歐洲麻將聯盟的代表一致通過該項決議,並初定了2007年在四川舉行的首屆麻將世錦賽日程。
比賽採用世界麻將組織頒布的國際《麻將競賽規則》,此規則已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發行了中文單行本。根據規則規定:比賽用語採用中文,這也是國際體育比賽中使用中文的為數不多的比賽之一。比賽裁判是由世界麻將競賽中心考核認證的國際裁判員值裁。
規則
不同於日常老百姓娛樂的麻將遊戲,世界麻將錦標賽是競技性體育賽事。
錦標賽採用世界麻將組織頒布的《麻將競技規則》和《麻將品級認定製度》,較各地娛樂性質的麻將規則更複雜。
在《麻將競賽規則》中,各種番種分值不同,最高的88分,分別是“九蓮寶燈”(任何一種同花色均可和牌)、十三麼、大三元、四風會、四槓(即“成都麻將”中的“十八學士”)等,而低的有4分,比如“成都麻將”中稱得上大牌的“帶麼”,以及“不求人”、“雙明槓”、“和絕張”等。競技麻將一共有144張牌,除了筒、條、萬外,還有東南西北風,中發白及8張聽用(春夏秋冬梅蘭菊竹)。
歷屆賽事
第一屆錦標賽
第一次麻將世界錦標賽由“世界麻將組織(THE WORLD MAHJONG ORGANIZATION-WMO)”組織,於2007年11月在四川峨眉山舉行,本次錦標賽是世界麻將組織2005年成立後舉行的第一次正式比賽。來自美國、日本、德國、法國、中國等17個國家和地區共144位選手報名參加比賽,其中外國選手人數達到95名。東方清華北大隊、京津魯聯隊、日本麻雀聯盟、日本麻將體育協會等22個具有世界權威性的麻將協會組織分別組織隊伍參加團體比賽。
比賽結果 個人:來自中國的選手李立和張章飛分別奪得冠亞軍,日本選手今枝実獲得季軍。團體:中國山西介休隊、中國上海張江隊和日本麻將體育協會大阪隊分別獲得團體組比賽的前三名。
第二屆錦標賽
第二屆麻將世錦賽於2010年8月在荷蘭舉行。為了選拔最能代表中國水平的高手,中國區選拔賽將舉行近幾年來國內影響力最大、參賽人數最多的一屆麻將賽事,最終決出參加第二屆世錦賽的多個代表隊,前往荷蘭與各國好手一較高下。
為了配合大賽籌備和造勢,荷蘭發行了一套專為2010年麻將世錦賽而設計的紀念郵票,這也是荷蘭第二次發行以麻將為主題的郵票。 新發行的麻將主題紀念郵票由JanKetzer設計,全套郵票一聯十張,售價7歐元。在郵票上,有漢字“中”、“東”、“西”,這既是麻將牌上的標誌性圖案,又代表了中華文化的深厚底蘊。
同年,世界麻將組織通過了“世界麻將錦標賽2010年以後每兩年舉辦一屆”的決議。
比賽結果個人:冠軍焦靈花來自山西介休,退休前是一點陣圖書管理員。1998年,她通過當地體委獲得國際麻將競賽的規則,開始學習打國際標準麻將 。
團體:丹麥隊奪得本屆世錦賽冠軍,成為世界麻壇新盟主。中國隊獲得亞軍,瑞典獲得季軍。
第三屆錦標賽
第三屆世界麻將錦標賽於2012年10月26日在重慶黔江舉行,比賽吸引了來自奧地利、巴西、丹麥、法國、德國、義大利、日本、荷蘭、俄羅斯、新加坡、西班牙、瑞典和中國的180多位選手參加。除了金髮碧眼的異國麻將愛好者,還有一個特殊的群體——高校聯隊。經過此前由北大、清華、南開等高校學生參加的京津高校校際選拔賽,四名優秀選手脫穎而出,將並肩殺奔黔江賽場。
比賽結果
個人:中國選手包攬個人排名前三甲,方莊俱樂部聯賽隊的段燕斌斬獲冠軍,亞軍是雀康一隊的張章飛,季軍是京津聯隊的李長儉。
團體:2012年10月30日,第三屆麻將世錦賽昨天在重慶黔江漸入尾聲,團體名次率先決出:以京津名校大學畢業生為主的雀康一隊勇冠三軍,有驚無險地雄踞榜首,團體第二至六名依次為荷蘭隊、京津聯隊、方莊俱樂部社區隊、日本麻將體育協會隊、方莊俱樂部聯賽隊。 。
第四屆錦標賽
2013年5月2013法國麻將錦標賽在法國土魯斯落下帷幕,在來自九個國家的108名選手參加的激烈角逐中,中國高校聯隊最終僅獲第四名,西安隊獲得第七名,法國的隊伍包攬比賽的前三名。在上屆麻將世錦賽上被譽為“虎狼之旅”的高校聯隊唯一的安慰,是在這次法國之行中取得了單盤最高分,以及有兩位選手進入個人前十。可見,“洋麻將”們的水平並不低。
在所有參賽選手中,年齡最小的男選手是中國高校聯隊20歲的在校生,年齡最小的女選手是法國的14歲的初二學生,年齡最大的是年過80的法國老將。
2015年11月14日晚,經過8輪激戰,由國際麻將聯盟主辦的第四屆世界麻將錦標賽在韓國濟州島落下帷幕,最終,中國B隊勇奪團體冠軍,來自揚州寶應的中國選手周勇獲得個人冠軍,山西女將焦靈花名列第二,季軍則被一名法國選手奪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