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環境法彙編澳大利亞卷

在該體系下,環境問題的責任落實到聯邦(國家)、州/地區和地方政府若干級。 《世界環境法彙編:澳大利亞卷(共4冊)》中精選了50項澳大利亞重要的環境法,主要是聯邦政府一級的,但也不乏州和地區一級的。 在一些領域中,聯邦和州/地區的權力出現了重疊,由此會出現同一問題同時面臨聯邦和地方法規的現象。

內容介紹

我非常高興向大家介紹這部重要著作《世界環境法彙編:澳大利亞卷(共4冊)》,以及澳大利亞在環境立法的發展和執行方面的情況。澳大利亞具有聯邦法律體系。在該體系下,環境問題的責任落實到聯邦(國家)、州/地區和地方政府若干級。憲法規定,聯邦政府和各個州與地區分享權力。通常,若憲法中對某項權力未作出明確規定,該問題則由州/地區處理。雖然州/地區可能對環境問題負有主要責任,但聯邦政府仍舊具有制定環境法律法規的重要權力。例如:聯邦政府負責外交事務,這種權力可被用來批准立法執行澳大利亞簽定的國際條約(如世界遺產公約)。
《世界環境法彙編:澳大利亞卷(共4冊)》中精選了50項澳大利亞重要的環境法,主要是聯邦政府一級的,但也不乏州和地區一級的。
在一些領域中,聯邦和州/地區的權力出現了重疊,由此會出現同一問題同時面臨聯邦和地方法規的現象。若出現此種情況,則需服從聯邦法。然而,在澳大利亞聯邦體制下有大量各級政府間的協調和諮詢機制,其中包括一系列負責在政府活動中與各個部門打交道的部長理事會。這些機制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由澳大利亞總理、各州總理和各州及自治地區的首席部長、澳大利亞地方政府協會主席組成的澳大利亞政府理事會(COAG)。該機構的作用是發起、發展和監督具有國家重要性和需要各級政府合作的政策改革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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