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免官而已

《不過免官而已》選自《能改齋漫錄》,作者:吳曾。

原文

選自《能改齋漫錄》 作者:吳曾
侍御史王平,字保衡,侯官人。章聖時,初為許州司理參軍①。里中女乘驢單行,盜殺諸田間,褫②其衣而去。驢逸,田旁家收系之。覺,吏捕得驢,指為殺女子者。訊之四旬,田旁家認收其驢,實不殺女子。公意疑,具以狀白府。州將老吏,素強,了不聽之,趣令具獄。公持益堅。彼乃怒曰:“掾③懦耶!”公曰:“今觸奏④坐懦,不過一免耳。與其阿旨⑤以殺無辜,又陷公於不義,校其輕重,孰為愈邪?”州將因不能奪。後數日,河南逃卒⑥至,詳勘之,乃是殺女子者。田旁家得活。後因眾見,州將謝曰:“微司理,向幾誤殺人。”

注釋

司里參軍:宋代掌管訟獄的官。
褫:奪取。
掾:屬官的通稱,此處指王平。
觸奏:觸犯錯誤而被奏章彈劾.
阿旨:逢迎長官的旨意。
移逃卒:移交抓獲的兵。

譯文

侍御史王平,字保衡,侯官人。章聖時,開始擔任許州司理參軍。鄉下有個婦女乘驢獨自走路,盜賊在田間把她殺害了,剝去了她的衣服就走了。那頭驢逃掉,被田地旁邊的一戶人家捉住拴上了。案發以後,官吏搜到了那頭驢,指認那戶人家就是殺害那女子的人。審訊了四十多天,那戶人家只承認收養了那頭驢,確實沒有殺害女子。王平感到懷疑,就把這個案情向上級匯報。州官是一個老官吏,向來強橫驕縱,一點也不聽從王平的意見,催促他儘快判決。王平更加堅持自己的意見。那州官於是大怒說:“你太懦弱了!”王平說:“如果因為懦弱觸犯了您,不過被免職罷了。這和遵照您的意思枉殺了無辜的人,又讓您得到一個不義的名聲相比,掂量兩者的輕重,那個更加嚴重?”上司不能讓他改變看法。幾天后,從河南押來一個逃兵,仔細審問,原來是他殺害了女子。那戶人家得以活命。後來在州里集會,州官向他道歉說:“如果沒有你,先前差點誤殺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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