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金融資產重組

內容介紹本書致力於不良金融資產重組的模式及重組績效的評價研究。 我國第一次大規模不良金融資產重組的序幕就此拉開。 其基本邏輯思路是:化解金融風險——剝離不良金融資產——成立資產公司——處置不良金融資產。

內容介紹

本書致力於不良金融資產重組的模式及重組績效的評價研究。
1997年,席捲東南亞的金融危機揭示出中國金融領域內最大的潛在風險是國有銀行內的巨額不良金融資產,解決巨額不良金融資產問題就成為化解金融領域風險的當務之急。我國第一次大規模不良金融資產重組的序幕就此拉開。對不良金融資產的重組是我國金融改革的重要步驟,而重組模式的選擇將影響著金融改革的進程與方向,重組績效的評價將伴隨著整個金融改革。
在比較了以美國為代表的自由市場經濟國家,以印度、韓國為代表的開發中國家,以克羅埃西亞、波蘭、原東德為代表的東歐轉軌經濟國家,以泰國、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為代表的亞洲新型工業國家,以及以日本為代表的政府主導經濟國家之後,我國選擇了把不良金融資產從銀行體系內剝離出來成立特別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專門進行管理和處置的重組模式。這一模式的選擇成就了中國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其基本邏輯思路是:化解金融風險——剝離不良金融資產——成立資產公司——處置不良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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