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應量表

不良反應量表運用於接受抗精神藥物治療的成年人患者,作為精神藥物治療安全性評價工具,以反映多個系統的藥物不良反應症狀及實驗室改變。

操作名稱

精神症狀評定量表-不良反應量表

方法及內容

將34項症狀歸納為6組症狀,依次為:行為的不良反應,實驗室檢查,神經系統反應,自主神經系統症狀,心血管系統反應及其他。

該量表評定時分嚴重程度及處理兩大內容。

嚴重程度按0~4級評分:即0=無該項症狀;1=偶有該項症狀;2=輕度,不影響正常功能;3=中度,對正常功能有某種影響或損害;4=重度,對正常功能有明顯損害或殘廢。同時評定和記錄不良反應與藥物的關係及採取的措施。最後進行副作用的總嚴重性的判斷,按規定評分。於治療中定期用該量表評定,時間跨度與療效評定一致。該量表的具體內容如下(見下表)。

姓名:性別:年齡:科室:診斷:研究編號:

住院號: 評定日期: 第 次評定

注意:嚴重程度:0 無,1 可疑或極輕,2 輕度,3 中度,4 重度 處理:0,無,1 加強觀察,2 予拮抗藥,3 減少劑量,4 減少劑量並予拮抗 藥,5 暫停治療,6 中止治療 行為毒性: 嚴重程度 處理 嚴重程度 處理 1.中毒性意識模糊 □ □ 18.便秘 □ □ 2.興奮或激越 □ □ 19.唾液增多 □ □ 3.情感憂鬱 □ □ 20.出汗 □ □ 4.活動增加 □ □ 21.噁心嘔吐 □ □ 5.活動減退 □ □ 22.腹瀉 □ □ 6.失眠 □ □ 心血管系: 7.嗜睡 □ □ 23.血壓降低 □ □ 化驗異常: 24.頭昏和昏厥 □ □ 8.血象異常 □ □ 25.心動過速 □ □ 9.肝功能異常 □ □ 26.高血壓 □ □ 10.尿液異常 □ □ 27.EKG異常 □ □ 神經系: 其他: 11.肌強直 □ □ 28.皮膚症狀 □ □ 12.震顫 □ □ 29.體重增加 □ □ 13.扭轉性運動 □ □ 30.體重減輕 □ □ 14.靜坐不能 □ □ 31.食慾減退或厭食 □ □ 植物神經系統: 32.頭痛 □ □ 15.口乾 □ □ 33.遲發性運動障礙 □ □ 16.鼻塞 □ □ 34.其他 □ □ 17.視力模糊 □ □ 35.其他 □ □ 總評定(治療前不必記錄) A.與本項研究的其他病人相比,他的治療所致的副反應的嚴重程度0=無,1=輕, 2=中,3=重,4=不肯定 B.與本項研究的其他病人相比,患者訴述因副反應所引起的痛苦為0=無,1=輕, 2=中,3=重,4=不肯定

評分標準

1.中毒性意識模糊 3分:僅見於晚上,短暫,4分:持續至白天。

2.興奮激越 2分:有焦慮或恐懼;3分:有非持續性的激越性運動行為;4分;持續的激越,如捶首、頓足和搓手等。

3.情緒抑鬱 2分:問出來的心境抑鬱;3分:主動訴述抑鬱絕望,易哭;4分:伴阻滯的符合診斷標準的重症抑鬱發作。

4.活動增加 2分:非持續性,能自行控制;3分:持續性,不需外力控制;4分:持續,需他人干涉。

5.活動減退 2分:主動活動減少;3分:需外力推動才活動;4分:木僵或亞木僵。

6.失眠 2分:比平時睡眠減少2h;3減少3-6h;4分:減少6h以上。

7.嗜睡 2分:白天嗜睡或睡覺2h;3分:白天睡眠3-8h;4分:白天睡8h以上。

8.血象異常 3分:血象化驗異常,如白細胞減少;4分:嚴重異常,白細胞缺乏。

9.肝功能 3分:化驗異常:4分:黃疸。

10.尿化驗異常 3分:化驗結果為肯定異常;4分:嚴重異常。

11.肌強直 2分:肌張力輕度增高,不影響活動;3分:肌張力明顯增高(未用拮抗藥);4分:肌張力極高,即使使用拮抗藥亦不能逆轉。

12.震顫 2分:自覺有震顫感,或閉目平伸雙手有輕度震顫;3分:明顯可見的震顫,影響精細活動;4分:震顫嚴重影響生活,如無法進食。

13.扭轉運動 2分:有,但不影響活動;3分:影響活動但不影響生活;4分:影響生活。

14.靜坐不能 2分:自覺心煩,缺乏耐心,能自控;3分:因缺乏耐心,會談時或工作中起立行走;4分:無法靜坐,無法完成任務,不能自控。

15.口千 2分:主訴口腔黏膜乾燥;3分或4分:可明顯查出的口腔黏膜乾燥。

16.鼻塞 2分:自感鼻塞;3分或4分:可見或證實的鼻塞(如說話的聲音)。

17.視力模糊 2分:只是主訴;3分:影響視力的清晰度;4分:累及日常活動,如絆倒東西等。

18.便秘 2分:便秘36h以上;3分:4d以上的便秘;4分:需予通大便。

19.唾液增加 3分:唾液增多;4分:淌口水。

20.出汗 2分或3分:汗比平時多,或陣陣出汗;4分:面部大汗淋漓。

21. 噁心嘔吐 3分:噁心;4分:嘔吐。

22.腹瀉 2分:1天2次;3分:1天3至5次;4分:1天5次以上。

23.血壓降低 2分:自平時降低10%以上;3分:降低20%以上;4分:低至難以測出。

24.頭昏或昏厥 2分:有頭昏頭暈感;3分:伴失平衡感的頭昏和頭暈;4分:暈厥,失去知覺。

25.心動過速 2分:心率90至100/min;3分:100-120/min;4分:120/min以上(清晨起床前測量結果)。

26.血壓升高 2分;18.7/12.3kPa(140/90mmHg)以上;3分:21.3/13.3kPa(160/100mmHg)以上;4分:26.7/21.3kPa(200/160mmHg)以上(指治療前無高血壓者)。

27.心電圖異常 2分:有異常,但無臨床意義;3分:具有臨床意義的異常;4分:伴有嚴重後果的異常。

28.皮膚症狀 2分:日光過敏;3分:暫時性發癢或紅斑;4分:過敏性皮炎。

29.體重增加 2分:1月內增加2.25kg;3分:增加2.5-4.5kg;4分:增加5kg以上。

30.體重減輕 2分:1月內減輕2.25kg;3分:減輕2.5-4.5kg;4分:減輕5kg以上。

31.食慾減退和厭食 2分:每天食量僅相當於兩餐的數量;3分:相當於一餐的數量;4分:不進食。

32.頭痛 2分:僅為主訴;3分:有痛苦感;4分:因而喪失功能或無法活動。

33.遲發性運動障礙 2分:由檢查引出的遲發性運動障礙症狀;3分:自發的遲發性運動障礙症狀;4分:明顯影響功能或活動。

結果解釋:其各分值累加,分值越高,說明副作用越大,而分值越低,副作用越小。

注意事項

1.評定應根據患者訴述、體格檢查和實驗室檢查結果評定。有些項目的評定,尚須參考病情記錄和護理記錄,詢問其他工作人員和患者家屬。

2.有些症狀較難判斷是否治療所致,為謹慎起見,宜將可能與治療有關者也加以評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