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語
非典型性抗精神病藥物會增高痴呆相關性精神病老年患者的死亡率
使用非典型性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痴呆相關性精神病的老年患者時,死亡的風險會增加。對在患有痴呆相關性精神病的老年患者中進行的17項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平均眾數治療時間為10周)的分析顯示,藥物治療組患者死亡的風險為安慰劑對照組的1.6~ 1.7倍。在一項典型的10周對照試驗中,藥物治療組的死亡率為4.5%,安慰劑對照組為2.6%。雖然死亡原因各異,但大多數死於心血管病(如心衰、猝死)或感染(如肺炎)。觀察性研究提示,與非典型性抗精神病藥物相似,傳統抗精神病藥物也可能會增高死亡率。在觀察性研究中見到的增加死亡的機會有多少是抗精神病藥物的原因而不是病人軀體疾患所致目前尚不清楚。棕櫚酸帕利哌酮注射液未被批准用於治療痴呆相關性精神病患者(參見【注意事項】) 。
成份
主要成份:棕櫚酸帕利哌酮
化學名稱:(±)-3-[2-[4-(6-氟-1,2-苯並異噁唑-3-基)-1-哌啶]乙基]-6,7,8,9-四氫-2-甲基-4-氧-4H-吡啶[1,2-a]嘧啶-9-基棕櫚酸酯
化學結構式:http://x1.webres.medlive.cn/drugref/ChemPreparationDetail/201511181619460899.png
分子式:CHFNO
分子量:664.8
輔料:聚山梨醇20、聚乙二醇4000、一水檸檬酸、磷酸氫二鈉(無水)、一水磷酸二氫鈉、氫氧化鈉和注射用水。
性狀
本品為白色至灰白色的混懸液。
適應症
本品用於精神分裂症急性期和維持期的治療。
規格
(1) 0.25ml:25mg,(2)0.5ml:50mg ,(3)0.75ml:75mg,(4)1.0ml:100mg,(5)1.5ml:150mg(按帕利哌酮計)
用法用量
推薦劑量
對於從未使用過帕利哌酮口服製劑、利培酮口服製劑或利培酮注射劑的患者,建議在開始本品治療前,先通過口服帕利哌酮緩釋片或口服利培酮確定患者對帕利哌酮的耐受性。
建議患者在起始治療首日注射本品 150 mg,一周后再次注射100mg,前2劑起始治療藥物的注射部位均為三角肌。建議維持治療劑量為每月75mg,根據患者的耐受情況和/或療效,可在25~150 mg的範圍內增加或降低每月的注射劑量。第2劑藥物之後,每月1次注射的部位可以為三角肌或臀肌。
每個月都可以調整維持治療的劑量。調整劑量時,需考慮到本品的長效釋放特點【見藥理毒理】,劑量調整所產生的全部效應可能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才能體現出來。
藥物漏用
應避免藥物漏用。
建議在給予首劑藥物1周后注射第2劑本品。為了避免藥物漏用,可以在預定的時間點(首次給藥後1周)之前或之後2天內給予第2劑藥物。同樣,建議從第3劑藥物開始每月給藥1次。為了避免藥物漏用,患者可以在每月計畫的給藥時間之前或之後7天內給藥。
藥物漏用(1個月至6周)。
起始治療之後,推薦的本品給藥周期為1個月。如果距離前一次給藥的時間不到6周,則應該儘快按照原來的穩定劑量進行注射,之後繼續按照每月1次的間隔注射給藥。
藥物漏用(>6周至6個月)。
如果距離前一次給藥時間已經超過了6周,那么應當按照下面的方式以患者之前注射的穩定劑量重新開始治療(但是,當患者之前的穩定劑量為150mg時,前兩劑的注射劑量均應為100mg):1)儘可能快地在三角肌進行一次注射;2)一周以後進行另一次三角肌注射(與前一次的劑量相同);3)繼續按照每月1次的間隔時間在三角肌或臀肌部位注射。
藥物漏用(>6個月)。
如果距離前一次給藥的時間已經超過了6個月,則應按照首次給藥的方法【見用法用量】,重新開始本品治療。
給藥方式
本品僅供肌肉注射使用。注射時,應緩慢地注入肌肉深部。注意不要將藥物注射入血管中。每次注射都必須由專業的衛生技術人員操作。每劑藥物都應一次性注射完畢,不能分次注射。不要將藥物注射到血管內或皮下。
在將本品注入三角肌時,應根據患者的體重情況確定所用的針頭型號。體重大於和等於90kg(≥200 lb)的患者應使用1.5英寸的22號針頭進行注射。體重小於90kg(<200 lb)的患者應使用1英寸的23號針頭進行注射。應交替使用兩側的三角肌。
在臀肌部位注射本品時,建議使用1.5英寸的22號針頭。應將藥物注射到臀肌的外上象限。應交替使用兩側的臀肌。
與口服利培酮或帕利哌酮聯用
目前尚未進行本品與帕利哌酮口服製劑、利培酮口服製劑或利培酮注射劑聯用的研究。由於帕利哌酮是利培酮的主要活性代謝物,因此本品與這些藥物中的任何一種聯用時,都會增加帕利哌酮的暴露量。
特殊人群的用藥劑量
腎臟損傷患者
尚未在腎臟損傷患者中對本品進行系統的研究【見藥理毒理】。對於輕度腎臟損傷的患者(肌酐清除率≥50 mL/min至<80 mL/min),推薦本品的起始用藥劑量為:第1天給予100mg,1周后給予75 mg,這兩劑藥物均採用三角肌注射給藥。之後每月注射50 mg,可以選擇三角肌或臀肌部位給藥。
不推薦本品用於中度或重度腎臟損傷患者(肌酐清除率<50 mL/min)。
肝損傷患者
尚未在肝損傷患者中進行本品的研究。根據一項帕利哌酮口服製劑的臨床研究結果推測,輕度或中度肝損傷患者使用本品時無需調整劑量。尚未在重度肝損傷患者中進行帕利哌酮的研究【見藥理毒理】。
老年人
一般情況下,推薦腎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的劑量和腎功能正常的成年患者相同。由於老年患者有時會伴隨腎功能下降,所以還應參考上述腎臟損傷患者的推薦劑量。
維持期治療
本品在長期治療中可以有效延長精神分裂症症狀未復發的時間。治療有效的患者推薦以所需最低劑量繼續治療。患者應該定期進行重新評估以判定是否需要繼續治療。
從其它抗精神藥物轉用本品
尚未系統性地收集以前接受其他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轉為接受本品治療的數據,或者本品與其他抗精神病藥物合用的數據。
從口服抗精神藥物轉用本品
對於那些從未服用過口服帕利哌酮或口服/注射用利培酮的患者,在給予本品之前要通過口服帕利哌酮緩釋片或口服利培酮明確其耐受性。
在開始使用本品治療後可以停止服用之前的口服抗精神藥物。按照【用法用量】的描述使用本品。之前服用不同劑量的帕利哌酮緩釋片穩定的患者在每月使用本品進行維持期治療時可以獲得如下相似的帕利哌酮穩態暴露,劑量見表1
表1 穩態下可以達到相似暴露的帕利哌酮緩釋片和本品的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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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長效注射用抗精神藥物轉用本品
對於從未使用過帕利哌酮口服製劑、利培酮口服製劑或利培酮注射劑的患者,建議在開始本品治療前,先通過口服帕利哌酮緩釋片或口服利培酮明確其耐受性。
對於從長效注射用抗精神藥物轉用本品的患者,應該在下一次預計的注射日使用本品。本品應該按月繼續治療。用法用量中所描述的第一周起始治療是不需要的。
如果中斷本品,其長效的特點必須要考慮。像其他口服抗精神藥物推薦的一樣,需定期重新進行評估決定是否需要繼續使用抗錐體外系症狀的藥物。
不良反應
以下內容在說明書其他部分會詳細討論:
• 增高痴呆相關性精神病老年患者的死亡率【見注意事項】
• 痴呆相關性精神病老年患者的腦血管不良事件(包括中風)【見注意事項】
• 抗精神病藥物惡性綜合徵【見注意事項】
• QT間期延長【見注意事項】
• 遲發性運動障礙【見注意事項】
• 高血糖和糖尿病【見注意事項】
• 體重增加【見注意事項】
• 高催乳素血症【見注意事項】
• 體位性低血壓和暈厥【見注意事項】
• 白細胞減少,嗜中性粒細胞減少和粒細胞缺乏症【見注意事項】
• 潛在的認知和運動功能障礙【見注意事項】
• 癲癇【見注意事項】
• 吞咽困難【見注意事項】
• 自殺【見注意事項】
• 陰莖異常勃起【見注意事項】
• 血栓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見注意事項】
• 體溫調節紊亂【見注意事項】
• 避免疏忽導致注射入血管中【見注意事項】
• 止吐作用【見注意事項】
• 增加帕金森綜合症或路易小體性痴呆患者的敏感性【見注意事項】
• 疾病或疾病狀態可以影響代謝或血液動力學反應【見注意事項】
在本節中對不良事件和不良反應加以區別。不良事件是由臨床研究者報告的事件,不對其與研究藥物的因果關係作出結論。不良反應是根據預先確定的評價方法(例如,對藥物組和安慰劑組的不良事件的發生率進行比較)判斷與使用本品有合理相關性的不良事件(不良藥物反應)。通過接受藥物治療的患者的個體不良事件報告無法正確地判斷因果關係。因此,本節總體上講述的是不良反應,但單個小節中講述的是不良反應還是不良事件,則取決於該節的內容。
由於臨床試驗是在廣泛變化的條件下進行的,因此在一種藥物的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不良反應率不能直接與在另一種藥物的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不良反應率比較,而且也無法反映出在臨床實踐中觀察到的不良反應率。
在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中最常見的(在任何一個使用本品治療組中的發生率至少為5%)藥物相關(與藥物有關的不良事件率至少為安慰劑的兩倍)不良反應是注射部位反應、嗜睡/鎮靜、頭暈、靜坐不能和錐體外系症狀。
本部分中的數據來源於臨床試驗資料庫,此資料庫中包含3817例按照推薦的劑量範圍(25~150 mg)接受了至少1劑本品治療的精神分裂症受試者,以及總計510例接受安慰劑治療的精神分裂症受試者。在3817例接受了本品治療的受試者中,1293例受試者在4項固定劑量、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其中1項試驗的療程為9周,另外3項試驗的療程為13周)中接受了本品治療,849例受試者在預防復發的長期試驗中接受了本品治療(其中的205例受試者在此項研究的雙盲安慰劑對照階段繼續接受了本品治療),1675例受試者在5項非安慰劑對照的試驗中(其中3項為活性藥物對照的非劣效試驗,1項為長期開放藥代動力學和安全性,另外1項為注射部位[三角肌-臀肌]交叉試驗)接受了本品治療。在一項為期13周的臨床試驗中,本品的起始劑量為150 mg,隨後每隔4周給予25 mg、100 mg或150 mg劑量的藥物。
接受研究治療期間的不良事件通過一般詢問調查獲得並由臨床研究者採用其自己的術語記錄。因此,要對個體發生的不良事件的比例進行有意義的估計,需採用國際醫學詞典(MedDRA)術語將這些事件劃分到標準化的類別中。
大部分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為輕度至中度。
雙盲、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中的常見不良事件
表2列出了在四項固定劑量、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中接受本品治療的精神分裂症受試者中有2%或以上受試者報告的不良事件。
表2. 四項固定劑量、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中, 2%或以上接受本品治療的精神分裂症受試者報告的治療期間出現的不良事件發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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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率四捨五入為整數。上表中包含的不良事件是任何一個本品劑量組中有2%或更多受試者報告的並且發生率大於安慰劑組的不良事件。
a 安慰劑組從所有研究中匯總,包括三角肌和臀肌注射,這取決於研究設計。
b 初始三角肌注射劑量為150mg,每隔4周通過三角肌或臀肌注射25 mg、100mg或150 mg。其他劑量組(25 mg、50 mg和100 mg)來自只通過三角肌注射的研究。[參見臨床研究]
上表中沒有列出本品組與安慰劑組中發生率相等或發生率小於安慰劑組的不良事件,但列出了以下不良事件:消化不良、精神性疾病、精神分裂症和震顫。還結合了以下術語:嗜睡/鎮靜、乳房脹痛、腹部不適/上腹部疼痛和心動過速/竇性心動過速/心率增加。所有注射部位反應相關不良事件均消失並被劃分到“注射部位反應”類別中。
表2中沒有列出的在本品上市後評估中觀察到的其他不良反應
在上述四項固定劑量、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中接受本品治療的受試者中、在維持期試驗的雙盲期內,或在其他3期試驗中接受本品治療的精神分裂症受試者中發生的以下不良反應沒有在表2中報告。這些不良反應的確定是根據以下依據:疑似因果關係中的原因(例如,藥物使用的開始和結束時間),基於藥物已知藥理學特點推斷其合理性,在接受治療的人群中發生的頻率高於預期,或發生了藥物引起的不良反應典型事件。
心臟疾病:I度房室傳導阻滯、心動過緩、束支傳導阻滯、QT間期延長、心悸、體位性心動過速綜合徵、心動過速
耳和迷路疾病:眩暈
內分泌疾病:高催乳素血症
眼疾:眼運動障礙、眼球不自主轉動、動眼神經危象、視力模糊
胃腸道疾病:唾液分泌過多
免疫系統疾病:超敏反應
檢測:血膽固醇升高、血糖升高、血甘油三酯升高、心電圖異常
代謝和營養疾病:食慾減退、高血糖、高胰島素血症、食慾增加
骨骼肌與結締組織疾病:關節攣縮、肌僵硬、肌痙攣、肌緊張、肌束震顫、頸背僵硬
神經系統疾病:運動遲緩、腦血管意外、驚厥、體位性頭暈、流涎、發音困難、運動障礙、張力失調、肌張力亢進、嗜睡、抗精神病藥惡性綜合徵、口下頜肌張力障礙、帕金森綜合症、精神運動性興奮、暈厥、遲發性運動障礙
精神性疾病:煩躁不安
生殖系統和乳腺疾病:閉經、乳房異常分泌、勃起功能障礙、溢乳、男性乳房女性化、月經不調、月經延遲、月經紊亂、性功能障礙
皮膚和皮下組織疾病:藥疹、瘙癢、全身性瘙癢、皮疹
血管疾病:體位性低血壓
由於不良事件中止治療
在四項固定劑量、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中,本品組和安慰劑組由於不良事件導致治療終止的受試者的比例分別為5.0%和7.8%。
與劑量相關的不良反應
根據四項固定劑量、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的匯總數據,在接受本品治療的受試者中發生率≥ 2%的不良反應中,只有靜坐不能的發生率隨著劑量的增加而增加。泌乳素血症也表現出劑量相關性,但四項固定劑量研究中接受本品治療的受試者中的發生率均未≥ 2%。
人口統計學的差異
對四項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的人群亞組進行檢查發現,沒有證據表明基於年齡、性別或人種的安全性存在差異;然而在現有的上述研究中很少有受試者的年齡≥ 65歲。
錐體外系症狀 (EPS)
兩項雙盲、安慰劑對照、為期13周、固定劑量試驗的匯總數據給出與治療有關的EPS相關信息。採用以下幾種方法檢測EPS:
(1) Simpson-Angus量表整體評分(相對基線的平均改變或試驗終點的評分)對帕金森症進行廣泛評估,(2) Barnes靜坐不能量表臨床整體評分(相對基線的平均改變或試驗終點的評分)對靜坐不能進行評估,(3) 使用抗膽鹼藥物治療與治療有關的EPS,(4) 異常不自主運動量表評分(相對基線的平均改變或試驗終點的評分)(表3),和(5) 自發報告的EPS的發生率(表4)。
表3. 通過評定量表和使用抗膽鹼藥物的發生率評估的與治療有關的錐體外系症狀(E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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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對於帕金森症,在終點時Simpson-Angus總評分> 0.3的受試者的百分比(總評分規定為
各項分數總和除以項目數量)
b: 對於靜坐不能,在終點時Barnes靜坐不能評定量表整體評分≥ 2的受試者的百分比
c: 對於運動障礙,在終點時異常不自主運動量表上前7項的任何一項的評分≥ 3或前7項的兩項或更多項的評分≥ 2的受試者的百分比
d: 接受抗膽鹼藥物治療與治療有關的EPS的受試者的百分比
表4. 按MedDRA首選術語分類的與治療有關的EPS相關不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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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金森症組包括:錐體外系反應、肌張力亢進、肌肉骨骼僵硬、帕金森症、流涎、面具臉、肌緊張、運動功能減退
運動機能亢進組包括:靜坐不能、不寧腿綜合徵、躁動
運動障礙組包括:運動障礙、舞蹈手足徐動症、肌束震顫、肌陣攣、遲發性運動障礙
肌張力障礙組包括:肌張力障礙、肌痙攣
維持期治療的各期結果表明各項發現均是可比的。在為期9周、固定劑量、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中,按評定量表的發生率評估的本品 100 mg組出現帕金森症和靜坐不能的受試者比例(分別為18%和11%)高於本品 50 mg組(分別為9%和5%)和安慰劑組(分別為7%和4%)。
在為期13周的研究中(初始劑量為150 mg),本品 150/25 mg、150/100 mg和150/150 mg治療組出現的任何與治療有關的EPS相關不良事件的發生率與安慰劑組(8%)相近,分別為6%、10%和11%,但表現出劑量相關性。運動機能亢進是本研究中最常見的EPS相關不良事件類別,而且在安慰劑組(4.9%)和本品 150/100mg(4.8%)和150/150 mg (5.5%)組報告的發生率相近,但150/25 mg組的發生率較低(1.3%)。
肌張力障礙
作用:肌張力障礙的症狀——肌肉群異常收縮時間延長可能在治療的前幾天在某些易感人群中出現。肌張力障礙症狀包括:頸部肌肉痙攣,有時進展到喉嚨發緊、吞咽困難、呼吸困難和/或吐舌。雖然這些症狀會在低劑量水平上出現,但它們在高效價第一代抗精神病藥物的較高劑量水平上出現的頻率更高、嚴重程度更高。在男性和較年輕人群中觀察到急性肌張力障礙的風險增加。
實驗室檢測異常
在兩項雙盲、安慰劑對照、為期13周的固定劑量試驗的混合數據中,組間比較顯示,本品組和安慰劑組之間在常規血清化學或尿分析參數發生潛在的有臨床意義改變的受試者比例在兩組間沒有醫學意義上的差異。同樣地,本品和安慰劑組之間由於血液學、尿分析或血清化學(包括空腹血糖、胰島素、C肽、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HDL)、低密度脂蛋白(LDL)和總膽固醇測量值相對基線的平均改變)的改變而停止治療的發生率也沒有差異。但是,本品與血清催乳素的升高有關[參見注意事項]。來自為期13周的研究(起始劑量為150 mg)、為期9周的固定劑量、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和維持期試驗的雙盲期結果均顯示了相似的發現。
疼痛評估和注射部位局部反應
在兩項為期13周、固定劑量、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的匯總分析數據中,受試者採用視覺模擬量表(0 = 無疼痛到100 = 無法忍受的疼痛)報告的從第一次注射到最後一次注射的注射疼痛的平
均強度在所有治療組均有下降(安慰劑:10.9-9.8;25 mg:10.3-7.7;50 mg:10.0-9.2;100 mg:11.1-8.8)。來自為期9周、固定劑量、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和維持期試驗的雙盲期的結果均表明各項發現是相似的。
在為期13周的研究(起始劑量為150 mg)中,由盲態的研究人員評估的硬結、潮紅,或腫脹很少發生,一般為輕度,而且隨著時間的變化而減少,本品組和安慰劑組的發生率相近。研究者對安慰劑組和本品組的注射疼痛的評分相近。
研究者在第一次注射後評定的本品組和安慰劑組沒有出現潮紅、腫脹、硬結和疼痛的受試者的比例均為69~100%。在第92天,研究者評定的本品組和安慰劑組沒有出現潮紅、腫脹、硬結和疼痛的受試者的比例均為95~100%。
報告與口服帕利哌酮片有關的不良反應
以下是口服帕利哌酮的臨床研究中報告的其他不良反應一覽表:
心臟疾病:左束支傳導阻滯、竇性心律失常
胃腸道疾病:腹部不適、胃脹、小腸梗阻
一般性疾病和給藥部位疾患:水腫、外周水腫
免疫系統疾病:過敏性反應
感染與侵染:鼻炎
肌肉骨骼和結締組織疾病:關節痛、肌肉骨骼痛、斜頸、牙關禁閉症
神經系統疾病:齒輪樣僵直、癲癇大發作陣攣、震顫麻痹步態、短暫性腦缺血
精神疾病:睡眠障礙
生殖系統和乳腺疾病:乳房充血、乳房疼痛、逆行射精
呼吸、胸膈疾病:鼻充血、咽喉痛、肺炎
皮膚和皮下組織疾病:丘疹
血管疾病:低血壓、缺血
上市後經驗
下述不良反應已得到上市後藥品使用的證實。因為這些不良反應是自發報告的,所以不能評估發生率,其中包括:血管神經性水腫、陰莖異常勃起、舌腫大、尿失禁、尿瀦留。
報告與利培酮有關的不良反應
帕利哌酮是利培酮的主要活性代謝物。報告與口服利培酮片和利培酮長效注射劑有關的不良反應可在這些產品的包裝說明書的不良反應部分中找到。
禁忌
禁止用於那些服用利培酮和帕利哌酮過敏患者,包括過敏性反應和血管神經性水腫。本品會轉化為帕利哌酮,它是利培酮的代謝產物,所以本品禁止用於那些已知對帕利哌酮或利培酮過敏的患者,也禁用於對本品任何輔料過敏的患者。
注意事項
痴呆相關性精神病老年患者的死亡率升高
伴有痴呆相關性精神病老年患者使用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時的死亡風險比安慰劑高。本品尚未獲批准用於治療痴呆相關性精神病老年患者。
痴呆相關性精神病老年患者的腦血管不良事件(包括中風)
在老年痴呆患者中進行的安慰劑對照的臨床試驗中,接受包括利培酮、阿立哌唑及奧氮平在內的非典型性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的患者中腦血管不良事件(腦血管意外及短暫性腦缺血發作)及死亡的發生率高於安慰劑組。進行上述研究時口服帕利哌酮和本品尚未上市,也未批准用於治療痴呆相關性精神病老年患者。【見注意事項】
抗精神病藥惡性綜合徵
有時會提到一個潛在的危及生命的抗精神病藥惡性綜合徵(NMS),在一些抗精神病藥物中已經有過報導,包括帕利哌酮。NMS的臨床表現為高熱、肌肉強直、精神狀態不穩定、自主運動不穩定性(脈搏和血壓不規則,心動過速,出汗,心律失常)。其他體徵可能包括血清磷酸肌酸激酶升高,肌紅蛋白尿(橫紋肌溶解症)和急性腎功能衰竭。
這種症狀的診斷是複雜的。要保證診斷正確,重要的是能鑑別出那些有以下臨床表征的患者,包括嚴重疾病(例如肺炎,全身性感染等),未經治療或治療不完全的錐體外系症狀。其他需要考慮的特殊診斷包括中樞抗膽鹼藥物中毒,中暑,藥源性發熱和中樞神經系統疾病。
NMS的控制包括:(1)立即停止抗精神病和其他同時服用的藥物;(2)重點症狀治療和醫療監測;(3)任何伴隨的嚴重醫療問題的治療。目前還沒有一致的特異性藥理學治療方案。
如果患者NMS恢復後需要抗精神病藥物治療,需要對再次治療進行密切監測,因為報導過NMS復發的事件。
QT間期延長
帕利哌酮會導致校正後的QT(QTc)間期適度延長。應避免聯合使用帕利哌酮與其他已知會延長QTc間期的藥物,包括IA類(例如,奎尼丁、普魯卡因胺)或III類(例如,胺碘酮、索他洛爾)抗心律失常藥物、抗精神病藥物(例如,氯丙嗪、硫利達嗪)、抗生素(例如,加替沙星、鹽酸莫西沙星),或已知會延長QTc間期的任何其他類藥物。還應避免在有先天性長QT間期綜合徵的患者和有心律失常史的患者中使用帕利哌酮。
某些條件可能會增加發生尖端扭轉型室速和/或猝死的風險,這和使用可延長QT間期的藥物有關,包括(1) 心動過緩;(2) 低鉀血症或低鎂血症;(3) 伴隨使用其他會延長QTc間期的藥物;和(4) 出現先天性QT間期延長。
在成年精神分裂症和分裂情感障礙患者中進行的一項雙盲、活性藥物對照(鹽酸莫西沙星400 mg,單劑量)、多中心QT研究和在精神分裂症成人患者中進行的三項安慰劑和活性藥物對照、6周固定劑量療效試驗中分別對口服帕利哌酮片對QT間期的影響進行了評估。
在QT研究(n = 141)中,8 mg劑量的速釋口服帕利哌酮 (n=50)在第8天於給藥後1.5小時顯示與基線比較治療組減安慰劑組的平均值增高,線性校正的QT間期(QTcLD)為12.3 ms (90% CI: 8.9; 15.6)。該8 mg劑量的帕利哌酮速釋片(最大穩態血藥濃度【Cmax ss】 = 113 ng/mL)的平均穩態血漿峰濃度是三角肌注射本品的推薦最大劑量150mg所觀察到的暴露程度的2倍以上(預計中位Cmax ss = 50 ng/mL)。在同一研究中,4 mg劑量的速釋口服帕利哌酮的Cmax ss為35 ng/mL,增高的減安慰劑QTcLD為6.8 ms (90% CI: 3.6; 10.1),發生在第2天給藥後1.5小時。
在對口服帕利哌酮緩釋片進行的三項固定劑量療效研究中,在各個時間點進行的心電圖(ECG)測量顯示,口服帕利哌酮12 mg組只有一名受試者在第6天的一個時間點的QTcLD發生了超過60 msec的改變(增加62 msec)。
在對本品進行的四項療效研究中,受試者的QTcLD均未發生超過60 msec的改變,受試者的QTcLD值在任何時間點均未> 500 msec。在維持期研究中,受試者的QTcLD的改變均未超過60 msec,有一名受試者的QTcLD值為507 msec(Bazett的QT校正後間期[QTcB]值為483 msec);該受試者的心率為45次/分鐘。
遲發性運動障礙
接受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的受試者可能發展為潛在的不可逆、不自主的運動障礙。儘管該綜合徵在老年患者,特別是老年女性中的患病率最高,但無法預測出哪些患者將發展為該綜合徵。各種抗精神病藥物在導致遲發性運動障礙是否有區別尚不明確。
發展為遲發性運動障礙的風險及其變為不可逆綜合徵的可能性看似隨著治療時間和給予患者的抗精神藥物的累積劑量的增加而增加,但該綜合徵也會在相對較短的低劑量治療期後出現,儘管這並不常見。
目前尚無用於治療確診的遲發性運動障礙的手段,但如果停止抗精神病藥物治療,該綜合徵可以部分或全部緩解。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本身會抑制(或部分抑制)該綜合徵的徵兆和症狀,因此會掩蓋疾病的潛在進展情況。該症狀的抑制對此綜合徵長期病程的影響尚不清楚。
出於這些因素的考慮,應以一種最有可能將遲發性運動障礙的發生風險降至最小的方式處方本品。慢性疾病患者在抗精神病藥物治療起效後常繼續保留慢性抗精神藥物治療。在需要慢性治療的患者中,應尋求能產生令人滿意的臨床療效的最小劑量和最短療程。還應定期重新評估是否需要持續治療。
如果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出現遲發性運動障礙的徵兆和症狀,應考慮停止用藥。但是,儘管一些患者出現該綜合徵,仍可能需要本品治療。
代謝改變
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可能會增加心血管或腦血管疾病的風險,這跟該類藥引起代謝改變有關。這些代謝改變包括高血糖症、血脂異常、體重增加。雖然這類藥物都顯示可導致代謝改變,但每個藥物的風險特性均不同。
高血糖症和糖尿病
接受所有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的患者中,有發生高血糖症的報告,而在一些極端情況下,高血糖症與酮酸中毒或高滲透性昏迷或死亡有關。這些病例的大部分是在上市後臨床套用和流行病學研究中發現的,而不是在臨床試驗中發現的,接受本品治療的試驗受試者中很少報告高血糖症或糖尿病。考慮到在精神分裂症患者中發生糖尿病的風險增加的可能性以及糖尿病在普通人群中發生率的增加,因此很難評價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使用和血糖異常之間的關係。考慮到這些複雜因素,尚未完全明確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的使用與高血糖症相關不良事件之間的關係。但流行病學研究提示,接受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的患者在治療期間出現高血糖症相關不良事件的風險增加。
確診為糖尿病的患者開始接受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時應定期監測其血糖控制情況。有糖尿病風險因素(例如,肥胖、家族糖尿病史)的患者在開始接受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時應進行空腹血糖檢測並在治療期間定期檢測。應對接受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的患者的高血糖症狀進行監測,包括煩渴、多尿、多食和虛弱。在接受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期間出現高血糖症狀的患者應進行空腹血糖檢測。在一些情況下,停止使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高血糖症會消失;但有些患者在停止使用疑似藥物後仍需繼續使用抗糖尿病藥物治療。
表5顯示的是來自4項安慰劑對照、固定劑量的臨床研究(1項為9周,3項為13周)的匯總數據。
表5. 4項安慰劑對照,固定劑量,為期9-13周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研究的空腹血糖的變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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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初始三角肌注射劑量為150mg,每隔4周通過三角肌或臀肌注射25 mg、100mg或150 mg。其他劑量組(25 mg、50 mg和100 mg)只來自臀肌注射的研究。[參見臨床研究]
在一項長期開放性藥代動力學和安全性研究中評價了最高劑量(150mg),本品可引起血清葡萄糖水平的變化,29周(n=109)時的平均變化值為-0.4mg/dL,53周(n=100)時為+6.8 mg/dL。
血脂異常
在使用非典型性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的患者中已經觀察到脂類變化。
表6顯示的是來自四項安慰劑對照(1項為9周,3項為13周)、固定劑量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研究的匯總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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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初始三角肌注射劑量為150mg,每隔4周通過三角肌或臀肌注射25 mg、100mg或150 mg。其他劑量組(25 mg、50 mg和100 mg)只來自臀肌注射的研究。[參見臨床研究]
在一項長期開放性藥代動力學和安全性研究中評價了最高劑量(150mg),本品相關的總膽固醇平均變化值分別為-1.2mg/dL(29周,n=112),+0.1mg/dL(53周,n=100);低密度脂蛋白的平均變化值分別為-2.7mg/dL(29周,n=107),-2.3mg/dL(53周,n=89);高密度脂蛋白的平均變化值分別為-0.8mg/dL(29周,n=112),-2.6mg/dL(53周,n=98);甘油三酯的平均變化值分別為+16.2mg/dL(29周,n=112),+37.4mg/dL(53周,n=100)。
體重增加
已在接受本品和其他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的患者中觀察到體重增加。推薦進行臨床體重監測。
表7顯示的數據是來自4項安慰劑對照(1項為9周,3項為13周)固定劑量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研究中體重的平均變化和體重增加≥7%的患者比例。
表7. 4項安慰劑對照,固定劑量,為期9-13周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研究中的體重平均改變(kg)以及體重增加≥7%的患者比例
http://x1.webres.medlive.cn/drugref/ChemPreparationDetail/201511181641300337.png
a初始三角肌注射劑量為150mg,每隔4周通過三角肌或臀肌注射25 mg、100mg或150 mg。其他劑量組(25 mg、50 mg和100 mg)只來自臀肌注射的研究。[參見臨床研究]
在一項長期開放性藥代動力學和安全性研究中評價了最高劑量(150mg),本品相關的總膽固醇平均變化值分別為-1.2mg/dL(29周,n=112),+0.1mg/dL(53周,n=100);低密度脂蛋白的平均變化值分別為-2.7mg/dL(29周,n=107),-2.3mg/dL(53周,n=89);高密度脂蛋白的平均變化值分別為-0.8mg/dL(29周,n=112),-2.6mg/dL(53周,n=98);甘油三酯的平均變化值分別為+16.2mg/dL(29周,n=112),+37.4mg/dL(53周,n=100)。
體重增加
已在接受本品和其他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的患者中觀察到體重增加。推薦進行臨床體重監測。
高催乳素血症
和拮抗多巴胺D2受體的其他藥物一樣,帕利哌酮也可使催乳素水平升高,而且在長期治療期間一直持續。帕利哌酮具有與利培酮(該藥較其他抗精神病藥物具有較高的催乳素增高作用)類似的催乳素增高作用。
無論病因如何,高催乳素血症都會抑制下丘腦的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GnRH),從而減少垂體促性腺激素的分泌。這一結果反過來會通過損害女性和男性患者的性腺類固醇激素合成從而抑制生殖功能。在接受致催乳素升高化合物的患者中報告乳溢、閉經、男子乳房女性化和陽萎。當長期存在與性腺機能減退有關的高催乳素血症時,會使女性和男性受試者的骨密度減小。
體外組織培養實驗顯示,約有三分之一的人乳腺癌與催乳素有關,在考慮是否向既往檢測出乳腺癌的患者開具這些藥物時,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在小鼠和大鼠中進行的利培酮致癌性研究中觀察到垂體、乳腺和胰島細胞腺瘤病(乳腺癌、垂體和胰腺瘤)[參見《非臨床毒理學》]。到目前為止進行的臨床研究和流行病學研究均未顯示此類藥物的慢性用藥和人體腫瘤形成之間有任何關聯,但現有證據有限,尚無法得出結論。
體位性低血壓和和暈厥
帕利哌酮由於具有α受體阻斷作用,因此會在一些患者中引起體位性低血壓和暈厥。在四項固定劑量、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中,在25mg-150 mg的推薦劑量範圍內,本品治療組報告發生暈厥的受試者比例< 1% (4/1293),而安慰劑組的比例為0% (0/510)。在這四項固定劑量療效研究中,本品治療組報告體位性低血壓為不良事件的受試者比例< 1% (2/1293),而安慰劑組的比例為0% (0/510)。在長期研究中觀察到的體位性低血壓和暈厥的發生率與在短期研究中觀察到的相近。
已知患有心血管疾病(例如,心衰、有心肌梗死或缺血史、傳導異常)、腦血管疾病或易使患者患低血壓的狀況(例如,脫水、低血容量和接受抗高血壓藥物治療)的患者應慎用本品。應考慮監測低血壓易感患者的體位性生命體徵。
白細胞減少症、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和粒細胞缺乏症
作用:臨床試驗和/或上市後經驗顯示,已報告白細胞減少症/中性粒細胞減少症與包括INVEGA®——帕利哌酮的口服劑型在內的抗精神藥物有關。還報告出現了粒細胞缺乏症。
白細胞減少症/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可能風險因素包括已存在的低白細胞計數(WBC)和藥物引起的白細胞減少症/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史。對於有臨床意義的低白細胞計數(WBC)史或藥物引起的白細胞減少症/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患者,在治療的前幾個月應頻繁監測其全血計數(CBC),在沒有其他致病因素的情況下,一出現臨床上顯著的WBC下降徵兆時,就要考慮停止使用本品。
對於有臨床上顯著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患者,應仔細監測其是否出現發熱或其他症狀或有無感染徵兆,如果出現此類症狀或徵兆,則應立即治療。有嚴重中性粒細胞減少症(中性粒細胞絕對計數<1000/mm3)的患者應停止使用本品,並跟蹤其WBC,直到恢復。
潛在的認知和運動功能損傷
接受本品治療的受試者報告嗜睡、鎮靜和頭暈為不良事件[參見不良事件]。包括本品在內的抗精神病藥物有可能損害判斷力、思維或運動功能。應警告患者不要從事警覺性的活動,比如操作有危險的機器或機動車,直到有理由確信帕利哌酮治療對其不會造成不利影響為止。
癲癇發作
在四項固定劑量、雙盲、安慰劑對照研究中,在25 mg~150 mg的推薦劑量範圍內,本品治療組出現驚厥不良事件的受試者比例<1% (1/1293),安慰劑組出現驚厥大發作的受試者比例<1% (1/510)。
與其他抗精神病藥物一樣,有癲癇史或有其他可能降低癲癇發作閾值狀況的患者應慎用本品。可能降低癲癇發作閾值的狀況可能較多見於65歲及以上患者。
吞咽困難
食管運動功能障礙和呼吸系統疾病與抗精神病藥物的使用有關。吸入性肺炎是晚期阿爾茨海默型痴呆患者發病和死亡的一個常見原因。有患吸入性肺炎風險的患者應慎用本品及其他抗精神病藥物。
自殺傾向
自殺未遂的可能性是精神性疾病的固有特徵,在接受藥物治療的同時還要對高危患者進行嚴密監視。
陰莖異常勃起
已報告有α-腎上腺素能阻滯作用的藥物會導致陰莖異常勃起。儘管在對本品進行的臨床試驗中沒有報告陰莖異常勃起病例,但在上市後監測期間已報告口服帕利哌酮導致陰莖異常勃起。嚴重陰莖異常勃起可能需要手術治療。
血栓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TTP)
在對口服帕利哌酮片或本品進行的臨床研究中沒有觀察到TTP。雖然有報告稱TTP病例與利培酮的使用有關,但與利培酮治療之間的關係尚不清楚。
體溫調節
抗精神病藥物會破壞人體降低中心體溫的能力。在向將要處於可能導致中心體溫升高情況的患者開具本品時需特別小心,例如,劇烈運動、暴露在極度高溫下、合併使用抗膽鹼藥物,或者脫水。
給藥
本品旨在用於肌內注射,必須謹慎給藥以防疏忽將藥物注射到血管中[參見用法用量]。
止吐作用
在對帕利哌酮進行的臨床前研究中觀察到止吐作用。如果該作用在人體中出現,則會掩蓋某些藥物過量的徵兆和症狀或某些狀況,比如,腸梗阻、雷爾氏綜合徵和腦瘤。
有並發疾病的患者用藥
本品用於有某些並發疾病患者的臨床經驗尚有限 [參見藥理毒理]。
報告帕金森病或路易體痴呆患者對抗精神病藥物的敏感性增加。敏感性增加的表現包括混亂、遲鈍、姿勢不穩並伴有經常摔倒,錐體外系症狀和與抗精神病藥惡性綜合症一樣的臨床表現。
尚未在有心肌梗死史或有不穩定心臟病的患者中評估本品或用於進行任何程度的評估。有這些診斷結果的患者從上市後臨床試驗中剔除。由於本品有引起體位性低血壓的風險,已知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應慎用[參見注意事項]。
監測:實驗室檢測
無推薦的特異性實驗室檢查。
請置於兒童不易拿到處。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妊娠
沒有在妊娠婦女中對本品進行充分、嚴格的對照試驗。
在器官形成期間給懷孕大鼠肌內注射高達250 mg /kg劑量(該劑量是本品人體推薦最大劑量150 mg(以mg/m2為基礎)的10倍)的本品不會對其後代產生與治療有關的影響。
在懷孕大鼠和兔進行的研究中,在器官形成期間通過口服給予帕利哌酮,達到最高試驗劑量時,胎兒發育異常的機率沒有增加(大鼠:10 mg/kg/day,兔:5 mg/kg/day,該劑量為口服帕利哌酮人體推薦最大劑量[12 mg/day,mg/m2為基礎]的8倍)。
在用利培酮進行的大鼠生殖毒性研究中,在大鼠和人體內利培酮可以廣泛轉換為帕利哌酮,在低於利培酮人體推薦最大劑量(以mg/m2為基礎)的口服劑量水平上發現幼畜死亡數增加(參見利培酮說明書)。
在妊娠的最後三個月內使用第一代抗精神病藥物與嬰兒出現錐體外系症狀有關。這些症狀通常可以自行痊癒。在接近妊娠結束的時間使用帕利哌酮是否會導致出現類似的嬰兒徵兆和症狀尚不清楚。
無致畸作用
嬰兒在妊娠最後3個月暴露於抗精神病藥物,分娩後有出現錐體外系症狀和/或戒斷症狀的風險。已有新生兒激越、張力亢進、張力減退、顫抖、嗜睡、呼吸性窘迫和進食障礙的報告。這些併發症的嚴重程度不一,一些症狀有自限性,而另外一些則需要進入重症監護病房和長期住院治療。
本品只適用於那些對胎兒的利益大於風險的妊娠患者。
分娩
本品對人分娩的影響尚不清楚。
哺乳期婦女用藥
在帕利哌酮動物研究和利培酮人體研究中發現帕利哌酮可分泌到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婦女接
受本品期間,建議不要哺乳。
兒童用藥
尚未在18歲以下的患者中對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進行研究。
老年用藥
本品的臨床研究沒有納入足夠數量的65歲及以上受試者來確定這些受試者的反應是否與年輕受試者不同。其他報告的臨床研究也沒有確定老年患者和年輕患者在藥物反應上存在差異。
已知該藥主要經腎臟代謝,腎功能損害患者的清除率會降低[參見臨床病理學],應降低此類患者的劑量。由於老年患者更有可能出現腎功能損害,因此在劑量確定上應謹慎,監測這些患者的腎功能可能會有幫助[參見用法用量]。
藥物相互作用
由於本品可以水解為帕利哌酮[參見藥理毒理],在評估可能的藥物-藥物相互作用時應考慮口服帕利哌酮研究得出的結論。
本品對其他藥物可能產生的影響
鑒於帕利哌酮主要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CNS)[參見不良反應],在與其他中樞作用藥物和酒精聯合使用時應謹慎。帕利哌酮會拮抗左鏇多巴和其他多巴胺激動劑的作用。
由於本品會導致體位性低血壓,當本品與其他可能具有該作用治療藥物聯合使用時可能會出現累加作用[參見注意事項]。
預計帕利哌酮不會與細胞色素P450同工酶(CYP)代謝的藥物產生臨床上重大藥代動力學相互作用。人肝微粒體體外研究顯示,帕利哌酮不會顯著抑制由細胞色素P450同工酶代謝的藥物的代謝,包括CYP1A2、CYP2A6、CYP2C8/9/10、CYP2D6、CYP2E1、CYP3A4和CYP3A5。因此,預計帕利哌酮不會以臨床相關方式抑制通過這些代謝途徑代謝的藥物的清除。帕利哌酮也不具有酶誘導特性。
在高濃度水平下,帕利哌酮有著對P-糖蛋白(P-gp)較弱的抑制作用。還沒有可用的體內數據,並且其臨床相關性尚不清楚。
其他藥物對本品可能產生的影響
帕利哌酮不是CYP1A2、CYP2A6、CYP2C9和CYP2C19的底物,因此,帕利哌酮不可能與抑制劑或這些同工酶的誘導劑產生相互作用。雖然體外研究顯示,帕利哌酮的代謝中CYP2D6和CYP3A4的參與較少,但體內研究並未提示這些同工酶可降低消除,而且它們只是總體清除的一小部分。體外研究已顯示,帕利哌酮是P-gp底物。
口服帕利哌酮緩釋片每天一次與卡馬西平200 mg每天兩次聯合使用會降低帕利哌酮的Cmax ss和藥時曲線下面積(AUC)約37%,這個下降是由於帕利哌酮的腎清除率上升35%所致。尿液中帕利哌酮原型藥量只有輕微減少,提示在與卡馬西平聯合用藥時,對CYP代謝或帕利哌酮的生物利用度幾乎沒有影響。在開始卡馬西平治療時,應重新評估本品的劑量,如有必要,可增加劑量。相反地,在停止卡馬西平治療時,也要重新評估本品的劑量,如有必要,可降低劑量。
帕利哌酮經CYP2D6代謝程度有限[參見藥理毒理]。在一項對健康受試者進行的相互作用研究中,聯合套用單劑量口服帕利哌酮緩釋片3 mg和帕羅西汀(一種有效的CYP2D6抑制劑)20 mg/天,帕利哌酮的暴露量在CYP2D6強代謝者中平均高出16%(90% CI: 4, 30)。還沒有對更高劑量的帕利哌酮進行研究。臨床相關性尚不清楚。
聯合套用口服帕利哌酮緩釋片12 mg與雙丙戊酸鈉緩釋片(在穩態下服用兩個500 mg片劑,每天一次)使帕利哌酮的最大血藥濃度(Cmax)和AUC增加約50%。儘管還沒有用本品研究過此類相互作用,但預計雙丙戊酸鈉與本品肌內注射劑不會產生臨床上顯著的相互作用。
藥物過量
人體經驗
在本品的上市前研究中沒有報告任何藥物過量病例。由於本品由醫療保健專業人員給藥,因此患者藥物過量的可能性較低。
雖然帕利哌酮藥物過量的經驗有限,但在口服帕利哌酮片的上市前試驗中報告的幾個藥物過量病例中,最高攝入量估計為405 mg。觀察到的徵兆和症狀包括錐體外系症狀和步態不穩。其他潛在的徵兆和症狀包括帕利哌酮的已知藥理學作用所導致的徵兆和症狀,即嗜睡和鎮靜、心動過速和低血壓,以及QT間期延長。1例患者在口服帕利哌酮過量後報告了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
帕利哌酮是利培酮的主要活性代謝物。報告的利培酮藥物過量經驗可在利培酮說明書的藥物過量部分中找到。
藥物過量的處置
對帕利哌酮藥物過量沒有特定的解毒劑,因此,可採取適當的支持措施並進行嚴密的醫療監測和監視,直到患者恢復為止。在評估治療需要和恢復情況時應考慮到本品的長效特徵和帕利哌酮的
明顯較長的半衰期。還要考慮多種藥物的相互作用。
如果是急性藥物過量,則建立和維持氣道通暢並確保充足的血氧含量和通風。藥物過量後出現的頭和頸部肌張力、癲癇發作或意識混濁不清可能使嘔吐的胃內容物被誤吸入呼吸系統。
對於可能出現的心律失常,應立即開始心血管監視,包括連續心電圖監視。如果進行抗心律失常治療,當在有帕利哌酮急性藥物過量的患者中使用普魯卡因胺和奎尼丁時,理論上這兩種藥會有累積的QT間期延長作用。
同樣地,托西酸溴苄胺的α-阻滯作用也會與帕利哌酮的此類作用累加,從而導致有臨床意義的低血壓。
低血壓和循環衰竭應採用適當措施治療,比如,靜脈注射液和/或擬交感神經藥(不能使用腎上腺素和多巴胺,因為在帕利哌酮誘導的α-阻滯情況下,β刺激會使低血壓加重)。如果是嚴重的錐體外系症狀,應採用抗膽鹼藥物治療。
臨床試驗
在符合精神分裂症診斷與統計手冊IV(DSM-IV)標準的急性復發成年住院病人中進行了四項短期(一項為9周,另外三項為13周)、雙盲、隨機、安慰劑對照、固定劑量的本品治療急性精神分裂症的療效研究。在為期9周的研究的第1、8和36天和在為期13周的研究的第64天給予本品的固定劑量,即,起始的兩個劑量每隔一周給予,然後,間隔4周進行維持治療。
採用陽性和陰性症狀量表(PANSS)評估療效,該量表是由五個因素組成並經過驗證的多項目量表,用於評估陽性症狀、陰性症狀、思維混亂、無法控制的敵意/興奮以及焦慮/抑鬱。
在一項對三個固定劑量的本品(起始注射劑量為150 mg,然後是3個三角肌注射或臀肌注射劑量,為25 mg/4周,100 mg/4周或150 mg/4周)和安慰劑進行比較的13周研究(n=636)中,本品的所有三個劑量在改善PANSS總評分上均優於安慰劑。
在另一項對三個固定劑量的本品(50 mg/4周,100 mg/4周和150 mg/4周)和安慰劑進行比較的13周研究(n=349)中,只有本品 100 mg/4周在改善PANSS總評分上優於安慰劑。
在第三項對三個固定劑量的本品(25 mg/4周,50 mg/4周,100 mg/4周)和安慰劑進行比較的為期13周的研究(n=513)中,本品的所有三個劑量在改進PANSS總評分上均優於安慰劑。
在對兩個固定劑量的本品(50 mg/4周和100 mg/4周)和安慰劑進行比較的9周研究(n=197)中,本品的兩個劑量在改善PANSS總評分上均優於安慰劑。
一項長期、雙盲、安慰劑對照、可變劑量研究證明了本品對符合DSM-IV精神分裂症標準的受試
者維持期控制的療效。本研究包括一個最短為12周的固定劑量穩定期和一個隨機化、安慰劑對照期,以觀察疾病的復發情況。在雙盲期內,患者隨機接受和在穩定期相同的劑量的本品,即,每隔4周給予25 mg、50 mg或100 mg,或接受安慰劑。總計410名穩定患者被隨機分到本品組或安慰劑組,直到精神分裂症症狀復發為止。復發被定義為到第一次出現以下一種或多種情況的時間:精神科住院,連續兩次PANSS總評分的增加≥ 25%(如基線評分> 40)或增加10個點(如果基線評分≤ 40)、有自我傷害傾向、暴力行為、自殺/殺人傾向,或連續兩次評估的單個PANSS項P1(妄想)、P2(思想障礙)、P3(幻覺行為)、P6(多疑/煩擾)、P7(敵意)或G8(不合作)的評分≥ 5(如果最大基線評分≤ 3)或≥ 6(如果最大基線評分為4)。主要療效終點是復發的時間。預先計畫的期中分析顯示,與安慰劑組的患者相比,本品組患者的復發時間明顯較長,有統計學差異,由於證實了療效可以維持,因此該研究提前終止。
對亞組人群的檢查沒有發現在性別、年齡或人種方面有任何臨床上顯著差異。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棕櫚酸帕利哌酮在體內水解為帕利哌酮,是利培酮的主要代謝產物。與其他抗精神分裂症藥物一樣,帕利哌酮的作用機制尚不清楚,但目前認為是通過對中樞多巴胺2 (D2)受體和5-羥色胺2(5HT2A)受體拮抗的聯合作用介導的。帕利哌酮也是α1和α2腎上腺素能受體以及H1組胺受體的拮抗劑,這可能是該藥物某些其他作用的原因。帕利哌酮與膽鹼能毒蕈鹼受體或β1-和β2-腎上腺受體無親和力。在體外,(+)-和 (-)-帕利哌酮對映體的藥理學作用是相似的。
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
棕櫚酸帕利哌酮Ames試驗、小鼠淋巴瘤試驗結果均為陰性,帕利哌酮Ames試驗、小鼠淋巴瘤試驗、大鼠微核試驗結果均為陰性。
生殖毒性:
在一項生育力試驗中,經口給予帕利哌酮,劑量高達2.5 mg/kg/天時,雌性大鼠妊娠率未見影響。但是,在該劑量下,著床前與著床後丟失率增加,活胎數輕微降低,也可見輕微的母體毒性。在劑量為0.63 mg/kg時這些指標未受影響,按mg/m2推算,該劑量相當於人最大體推薦劑量12 mg/天(INVEGA)的一半。
雄性大鼠經口給予帕利哌酮,劑量高達2.5 mg/kg/天時生育力未受影響,但未進行精子計數和精子活力研究。利培酮在犬和人體中會廣泛轉化為帕利哌酮。在Beagle犬長期毒性試驗中,所有測試劑量(0.31 – 5.0 mg/kg)下均可見血清睪酮減少、精子活力及濃度下降。停藥兩個月後,血清睪酮和精子相關指標部分恢復,但仍處於降低水平。
妊娠大鼠和家兔於主要器官形成期經口給藥帕利哌酮,最高測試劑量(大鼠10 mg/kg/天,家兔5 mg/kg/天,按mg/m2推算,相當於人最大體推薦劑量的8倍)下未見胎仔畸形發生率增加。
利培酮在大鼠和人體中會廣泛轉化為帕利哌酮。大鼠利培酮生殖毒性試驗中,在給藥劑量按mg/m2推算低於人最大體推薦劑量時,可見幼仔死亡率增加 (參見利培酮說明書)。
致癌性
在大鼠中進行了棕櫚酸帕利哌酮肌肉注射給藥的致癌性試驗。雌性大鼠在劑量為16、47、94 mg/kg/月時可見乳腺腺癌發生率增加,按mg/m2推算,上述劑量分別相當於人體最大推薦劑量234 mg (INVEGA SUSTENNA)時的0.6、2、4倍。雄性大鼠在劑量為47、94 mg/kg/月時可見乳腺腺瘤、纖維瘤和乳腺癌發生率增加。未進行棕櫚酸帕利哌酮的小鼠致癌性試驗。
在Swiss albino小鼠和Wistar大鼠中進行了利培酮致癌性研究,該藥物在大鼠、小鼠和人體中會廣泛轉化為帕利哌酮。摻食法給予利培酮,日劑量為0.63、2.5、10 mg/kg,小鼠連續18個月,大鼠連續25個月。結果顯示,動物腦垂體腺瘤、內分泌胰腺瘤和乳腺癌發生率顯著升高。按mg/m2推算,對這些腫瘤的無影響劑量,小於或等於利培酮的人最大推薦劑量(參見利培酮說明書)。在其他抗精神病藥的嚙齒類動物長期給藥試驗中也發現乳腺、腦垂體、胰腺腫瘤的發生率增加,認為是多巴胺D2受體長期拮抗和催乳素水平升高所致。在嚙齒類動物中觀察到的這些結果與人類的相關性尚未明確。
藥代動力學
吸收與分布
由於水溶性極低,本品在肌肉注射後直至被分解為帕利哌酮和吸收進入全身循環之前的這段時間內會緩慢地溶解。單次肌肉注射給藥後,血漿中帕利哌酮的濃度逐漸升高,血藥濃度達峰時間(Tmax)的中位數為13天,製劑中的藥物最早從給藥後第1天即開始釋放,持續釋放的時間最長可達126天。
在三角肌部位單次注射本品(25-150mg)的Cmax比在臀肌部位注射的Cmax平均高28%。在起始治療階段的第1天和第8天分別在三角肌部位注射150mg和100mg劑量的本品,有助於使體內的藥物
濃度迅速達到治療所需濃度。本品的釋放特點和給藥方案使得患者體內的藥物濃度持續保持在治療濃度範圍之內,在25~100mg劑量範圍內,本品的給藥劑量與帕利哌酮的總暴露量之間成正比,給藥劑量超過50mg後,Cmax值增加的幅度低於劑量增加的幅度,在三角肌部位注射給予100mg劑量的本品後,穩態時的峰谷濃度比為1.8,在臀肌部位注射給藥時,穩態時的峰谷濃度比為2.2。在25~150mg劑量範圍內給予本品後,帕利哌酮的表觀半衰期的中位數介於25~49天之間。
給予本品後,帕利哌酮的(+)和(-)鏇光異構體之間可發生相互轉化,(+)異構體與(-)異構體的AUC之比介於1.6~1.8之間。
群體藥代動力學分析結果顯示,帕利哌酮的表觀分布容積為391L。帕利哌酮外消鏇體的血漿蛋白結合率為74%。
代謝與清除
單次經口給予1mg 速釋的14C-帕利哌酮製劑1周后,從尿液中排出的原形藥物占原給藥劑量的59%,提示帕利哌酮在肝臟中未被廣泛代謝。在尿液中回收到的放射活性約占總給藥劑量的80%,在糞便中回收到的放射活性約占總給藥劑量的11%。體內試驗中共發現了4條代謝途徑,即脫烷基、羥化、脫氫及苯並異噁唑環開環,但通過任何一種途徑代謝的量均未超過總給藥劑量的10%。儘管體外試驗的結果提示CYP2D6和CYP3A4在帕利哌酮的代謝反應中有一定的作用,但體內試驗中並無證據表明這兩種同功酶在帕利哌酮的代謝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群體藥代動力學分析結果顯示,CYP2D6底物快代謝型和慢代謝型受試者口服帕利哌酮後,帕利哌酮的表觀清除率無顯著差異。在人肝微粒體中進行的體外研究結果顯示,帕利哌酮未明顯地抑制由細胞色素P450同功酶(包括CYP1A2、CYP2A6、CYP2C8/9/10、CYP2D6、CYP2E1、CYP3A4及CYP3A5)催化的藥物代謝。
體外試驗結果顯示,帕利哌酮是P-糖蛋白的一種底物,在高濃度下對P-糖蛋白有微弱的抑制作用。尚未在體內試驗中獲得類似的數據,此試驗結果的臨床意義尚不明確。
單次給予本品25~150mg後,其表觀半衰期中位值為25到49天。
本品 vs 帕利哌酮口服緩釋製劑
相對於帕利哌酮每日給藥,本品可以每月給藥。在不服用口服補充藥物的情況下,初始給藥方案(第1和8天三角肌給予150和100mg)可以使帕利哌酮濃度迅速達到穩態。
總的來說,起始治療階段給予本品後總的血漿藥物濃度在口服6~12mg帕利哌酮緩釋製劑後的藥物暴露的範圍之內。按照起始階段的用藥方案給予本品可以使患者體內的藥物暴露量保持在口服6-12mg帕利哌酮緩釋製劑後的暴露量範圍之內,即使是在給藥前一天(第8天和第36天)的濃度也能保持在此範圍之內。與服用帕利哌酮緩釋片後情況相比,給予受試者本品後,帕利哌酮的藥代動力學在受試者間的變異性較低。由於這兩種產品的血藥濃度時間曲線有所不同,所以在對其藥代動力學特徵進行直接比較時應慎重。
特殊人群
腎功能損傷
尚未在有腎功能損害的患者中對本品進行系統性的研究。根據對有輕度腎功能損害患者使用本品的有限的觀察和藥代動力學模擬,應降低有輕度腎功能損害患者的本品劑量;不建議中度和嚴重腎功能損害患者使用本品[參見用法用量]。儘管沒有在中度和嚴重腎功能損害患者中對本品進行研究,但在不同腎功能程度的受試者中對單劑量口服帕利哌酮3 mg緩釋片劑的配伍進行了研究。帕利哌酮的消除隨著估計肌酐清除率的降低而降低。帕利哌酮的總清除率在有輕度腎功能損害受試者(肌酐清除率【CrCl】 = 50 mL/min-< 80 mL/min)中平均降低32%,在中度腎功能損害受試者(CrCl = 30 mL/min-< 50 mL/min)中平均降低64% ,在嚴重腎功能損害受試者(CrCl = 10 mL/min-< 30 mL/min)中平均降低71%,與健康受試者相比,這相對於帕利哌酮的暴露量(AUCinf)分別平均增加了1.5倍、2.6倍和4.8倍。根據對輕度腎功能損害患者使用本品的有限的觀察和藥代動力學模擬,建議輕度腎功能損害患者在第1天的本品起始劑量為100 mg,第8天為75 mg,此後,按照每月注射劑量為50 mg 使用[參見用法用量]。
肝功能損害
尚未在肝功能損害的患者中進行本品研究。根據一項在中度肝功能損害受試者(Child-Pugh B級)中進行的口服帕利哌酮研究,在輕度或中度肝功能損害的患者中無需調整劑量[參見用法用量]。在中度肝功能損害受試者(Child-Pugh B級)中進行的口服帕利哌酮研究中,血漿中游離帕利哌酮的濃度與健康受試者的相同,儘管由於血漿蛋白結合率下降,總帕利哌酮的暴露量也有所減少。尚未在嚴重肝功能損害的患者中進行帕利哌酮研究。
老年人:
不需要根據患者年齡調整本品的用藥劑量。但是由於老年患者常伴隨肌酐清除率降低,所以有時需要調整劑量(見用法用量部分)。
種族
從種族角度看,無需進行劑量調整。在日本人和高加索人的藥代動力學之間沒有觀察到任何差異。
性別
從性別角度看,無需進行劑量調整,儘管在一個群體的藥代動力學分析中發現女性的吸收較慢。
吸菸
從吸菸狀況來看,無需進行劑量調整。人肝酶進行的體外研究表明,帕利哌酮不是CYP1A2的底物;因此,吸菸應該不會對帕利哌酮的藥代動力學產生影響。
貯藏
30°C下常溫保存。請勿冷凍保存。
包裝
包裝材料:環烯烴共聚物塑膠注射器
包裝規格:1支/盒
棕櫚酸帕利哌酮注射液預填充在注射器中,包括5個不同裝量:
0.25 ml/支(相當於25 mg帕利哌酮)
0.5 ml/支(相當於50 mg帕利哌酮)
0.75 ml/支(相當於75 mg帕利哌酮)
1.0 ml/支(相當於100 mg帕利哌酮)
1.5 ml/支(相當於150 mg帕利哌酮)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JX20100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