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bù wēn bù huǒ
解釋
瘟:戲曲沉悶乏味;火:比喻緊急急促。
指戲曲不沉悶乏味,也不急促,恰到好處。也可指表演既不沉悶,也不火爆。
用法
作謂語、定語;指態度一般。
近義詞
不溫不火:指“不升溫,也不過火”。
不慍不火:指“不發火”。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不瘟不火”用於戲曲表演,而“不溫不火”用於戲曲表演時,可能是“不瘟不火”的誤寫,因此,在這個語義上,當以“不瘟不火”為正。但是,如果指的是性格溫和,那么只能寫成“不溫不火”了。您可以按照文章內容需要表達的語義來選擇使用。
引申
1980年以後“不溫不火”的用例逐漸多見,逐漸跟“不瘟不火”並行使用。因為字形有了變化,照著“溫”的字面意義,舊瓶裝新酒,人們按照一般人通常的理解,對“不溫不火”的語義進行了改造,賦予它性格溫和義和銷售行情不火爆義。這類語義在《人民日報》上的始見用例是1994年。現舉數例:
“八毛五分錢,也開發票?”售書小姐簡直煩得要上吊了。“沒辦法,公事公辦。”那先生不溫不火地回答。(1994年8月23日)
相比之下,中式快餐仍處於不溫不火之狀,缺乏自己嚴格的生產標準與特色,雖然在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卻難與自己的“洋對手”匹敵。(1996年1月18日)
所以這不是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