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釋義
不容,胃經的氣血物質部位容納也。本穴位處乳之下部,所受氣血乃胃經上部區域脾土中的外滲水液,至本穴後無外界之熱使之氣化轉變,其運行只是單純的循經下傳,故名。
功能作用
調中和胃,理氣止痛。
定位
在上腹部,當臍中上6寸,距前正中線2寸。
解剖
當腹直肌及其鞘處,探層為腹橫肌;有第七肋間動、靜脈分支及腹壁上動、靜脈;當第七肋間神經分支處。
主治
嘔吐,胃病,食欲不振,腹脹。
操作
直刺0.5~0.8寸。過飽者禁針,肝腫大者禁針或慎針,不宜作大幅度提插。
臨床運用
古代記述:腹滿脘痛,嘔吐,吐血,喘咳,胸背痛,不嗜食,肩息,脅下痛,口乾,雀目,脈不出,腹虛鳴。
近人報導:胃擴張,肋間神經痛。
配伍
配中脘、公孫治胃炎、胃潰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