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包括廢品、返修品和超差利用品(也稱等外品)三種產品。這裡關鍵是質量標準,沒有質量標準是無法判斷產品合格與否的。
不合格的產品,一律不準出廠,這是一個企業的基本要求。
可疑產品也應視為不合格品,計量器具或檢測設備失效時,所檢驗和試驗過的產品也視為不合格品。
處置不合格品方式一般有:
1)讓步接收(後工序可以補救,如粗加工後面有精加工;產品可以選配,如孔小,可以將軸也加工小點);
2)全檢(對不合格品進行100%全數挑選使用,不合格做其他處理);
3)返工(對不合格品實施返工作業,使其符合要求,如外徑偏大,內徑偏小,長度偏長等);
4)返修(特別說明,返修後的產品有可能是合格的,也有可能是不合格的,返修的目的是確保其滿足預期使用要求,並非一定要合格);
5)報廢/拒收(不合格為主要缺陷或重要缺陷,不具備返工返修或讓步接收條件,做報廢或拒收處理)。
處置不合格許可權要在《不合格品控制程式》或相關檔案中予以明確。
控制程式
不合格品控制程式是對不符合質量特性要求的產品進行識別和控制,並規定不合格品控制措施以及不合格品處置的有關職責和許可權,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
產品生產者的質量檢驗工作的基本任務之一,是建立並實施對不合格品控制的程式,通過對不合格品的控制,實現不合格的原材料、外構配套件、外協件不接收、不投產;不合格的在制品不轉序;不合格的零件不配裝;不合格的產品不交付的目的,以確保防止誤用或安裝不合格的產品。
不合格品控制程式應包括以下內容:
1、規定對不合格品的判定和處置的職責和許可權。
2、對不合格品要及時做出標識,以便識別。標識的形式可採用色標、標籤、文字、印記等。
3、做好不合格的記錄,確定不合格的範圍。
4、評定不合格品,提出對不合格品的處置方式,決定返工、返修、讓步、降級、報廢等處置,並做好記錄。
5、對不合格品要及時隔離存放(可行時),嚴防誤用或誤裝。
6、根據不合格品的處置方式,對不合格品做出處理並監督實施。
7、通報與不合格品有關的職能部門,必要時也應通知顧客。
判定方法
1、產品質量有兩種判定方法,一種是符合性判定,判定產品是否符合技術標準,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另一種是“處置方法”的判定,是判定產品是否還具有某種使用價值,對不合格品做出返工、返修、讓步、降級改作他用、拒收報廢的處置過程。
2、檢驗人員的職責是判定產品的符合性質量,正確做出合格與不合格的結論,對不合格的處置,屬於適應性判定範疇。一般不要求檢驗人員承擔處置不合格品的責任和擁有相應的許可權。
3、不合格品的適應性判定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應根據產品未滿足規定的質量特性重要性,質量特性偏離規定要求的程度和對產品質量影響的程度制定分級處置程式,規定有關評審和處置部門的職責及許可權。
隔離方式
在產品的形成過程中,一旦出現不合格品,除及時做出標識和決定處置外,對不合格品還要及時隔離存放,以防誤用或誤安裝不合格的產品,否則會直接影響產品質量,還會影響人身健康安全和社會環境,給產品生產的聲譽造成不良影響。因此,產品生產者應根據生產規模和產品特點,在檢驗系統內設定不合格品的隔離區(室)或隔離箱,對不合格品進行隔離存放,這也是質量檢驗工作的主要內容。同時還要做到以下幾點:
1、檢驗部門所屬各檢驗站(組)應設有不合格品隔離區(室)或隔離箱。
2、一旦發現不合格品及時做出標識後,應立即進行隔離存放,避免造成誤用或誤裝,嚴禁個人或作業組織隨意儲存、移用、處理不合格品。
3、及時或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和分析處理。
4、對確認為拒收和判廢的不合格品,應嚴加隔離和管理,對私自動用廢品者,檢驗人員有權制止、追查、上報。
5、根據對不合格品分析處理意見,對可返工的不合格品應填寫返工單交相應生產作業部門返工;對降級使用或改作他用的不合格品,應做出明確標識交有關部門處理;對拒收和報廢的不合格品應填拒收和報廢單交供應部門或廢品庫處理。
處理方式
根據GB/T19000-2008的規定,對不合格品的處置有三種方式:
①糾正---“為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所採取的措施”。其中主要包括:
·返工—“為使不合格產品符合要求而對其所採取的措施”;
·返修—“為使不合格產品滿足預期用途而對其所採取的措施”
·降級--“為使不合格產品符合不同於原有的要求而對其等級的改變”
②報廢—“為避免不合格產品原有的預期用途而對其採取的措施”。不合格品經確認無法返工和讓步接收,或雖可返工但返工費用過大、不經濟的均按廢品處理。
③讓步—“對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產品的許可”。
讓步接收是指產品不合格,但其不符合的項目和指標對產品的性能、壽命、安全性、可靠性、互換性及產品正常使用均無實質性的影響,也不會引起顧客提出申訴、索賠而準予放行的不合格品。讓步接收實際上就是對一定數量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材料、產品準予放行的書面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