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董家渡海事處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上海水上安全監督規則》等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執法權,負責轄區內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防止船舶污染工作。
上海董家渡海事處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上海水上安全監督規則》等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執法權,負責轄區內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防止船舶污染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董家渡海事處,原名“上海海上安全監督局董家渡監督站”,成立於1988年3月。 2000年9月,為順應全國水監體制改革的要求,經交通部批准,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董家渡海事處”,正處級單位,2009年在崗職工97人。 上海董家渡海事處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上海水上安全監督規則》等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執法權,負責轄區內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防止船舶污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