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意上海新亞藥業邗江有限公司核發藥品生產許可證的批覆
揚州藥品監督管理局:
你局《關於申請核發藥品生產許可證的請示》(揚藥監安〔2004〕12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上海新亞藥業邗江有限公司是由滬港新亞藥業(揚州)有限公司、揚州龍風藥業有限公司、揚州亞達集團三方共同投資2500萬元在揚州市邗江工業園開發西路218號新建而成。現已按GMP要求新建了片劑、膠囊劑、顆粒劑、口服液、糖漿劑、酒劑、酊劑(外用)。經現場檢查,該公司在組織機構與人員、生產設施和設備、質量管理等方面符合要求,我局同意對其核發《藥品生產許可證》。證號為蘇Hz20040017,註冊地址及生產地址為揚州市邗江工業園開發區西路218號,法定代表人和企業負責人為劉永君,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範圍為片劑、膠囊劑、顆粒劑、口服液、糖漿劑、酒劑、酊劑(外用)。
二、請揚州藥品監督管理局加強監督管理,督促企業按GMP要求進一步完善生產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和質量管理體系,儘快提供環保、消防驗收報告和潔淨室監測報告,並按規定程式辦理藥品批准文號的轉移和申請GMP認證。
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