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育考試院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成立於1995年,主要承擔全市義務教育階段以後的各級各類教育考試招生工作。

順應上海市教育系統機構改革和考試招生事業的發展需要,經市委、市政府批准,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於1995年6月15日正式成立。
作為一個市級招生考試機構,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承擔著統籌本市義務教育階段以後的各級各類教育考試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能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教育考試和招生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
2、承擔教育考試制度改革的研究,開展教育考試的科研和開發。
3、根據市招畢委和市教委確認的各級各類教育考試和招生改革意見,負責制訂各級各類教育考試與招生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具體為:
(1)組織、協調上海市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升學考試和招生錄取工作;
(2)組織實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等職業學校、研究生的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並受國家教育部委託,承擔港澳台學生報考高等院校的考試與招生工作;
(3)組織實施高等教育(含中等專業教育)自學考試和國家學歷文憑考試
(4)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有關方面委託,承擔各類證書考試和資格考試。
4、對上海市各區、縣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機構實行業務指導與監督。
5、開發考試招生信息資源,為上級和各用人單位提供決策諮詢和考試信息服務。
6、發展與境外考試機構的考試合作交流與研究開發、開拓多層次、多規格的考試項目。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同時設有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和上海市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分別為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和上海市高等學校招生畢業生就業指導委員會的常設工作機構,對外行使國務院和教育部所規定的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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