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以及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根據市局工作要求制定轄區內綜合監督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根據市局授權,負責轄區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及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轄區內食品消費環節(包括餐飲業、食堂等),以及保健品(包括化妝品)的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的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等監督管理;
4、負責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含零售連鎖門店)開辦、許可和變更審批,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
5、負責轄區內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開辦、許可和變更審批,核發《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6、負責對轄區內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及特種藥械的監管;
7、負責監督檢查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質量。組織、協調開展轄區內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及其它違法行為;
8、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的實施;
9、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吳乃義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局工作,分管幹部人事、計畫財務工作。
黃 乾調研員、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
分管藥品稽查科工作。
周文偉 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辦公室、藥品監管科工作。
吳福榮 黨組成員、普陀區食品藥品監督所黨支部書記
分管黨建工作。
賴樹生 普陀區食品藥品監督所所長、黨支部副書記
分管監督所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責:
1、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計畫、組織、協調和督辦;
2、負責人事、檔案、文秘、信息、保密、統計、公文處理工作;
3、負責國有資產管理、預算、財務、資金管理等工作;
4、負責會議組織、後勤保障、安全保衛等機關日常事務工作;
5、負責處理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6、在分局黨組的領導下,做好組織、紀檢監、宣傳、精神文明工作;
7、負責組織分局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
8、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稽查科
職責:
1、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專項檢查;
2、負責制定分局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年度抽樣計畫並依法組織實施;
3、負責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及其它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4、負責受理、查處涉及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質量的投訴、舉報;
5、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監管;
6、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藥品監管科
職責:
1、負責本區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等生產、經營單位和醫療機構製劑的現場核查和日常監管;
2、負責本區藥品經營零售企業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開辦、許可、變更、換證工作;
3、負責藥品和醫械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培訓和諮詢工作;
4、負責本區特殊藥品的監督管理和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上報工作;
5、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食品監察科
職責:
1、負責本區食品安全領導組織的日常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本區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工作。定期收集有關部門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並向有關部門及領導匯報;
3、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依法行使本區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
5、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管理的綜合監督辦法、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6、負責協調處理涉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的投訴、舉報;
7、依法組織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事故的查處;
8、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