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12月20日,法院審判辦公大樓現座落於崇明區城橋鎮人民路25號。全院有正式在編人員204人,文員26人。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5.10%,其中碩士及以上68人,占總人數的33.33%,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特點。
機構設定
崇明法院現設有16個內設機構和5個人民法庭。內設機構分別為政治部、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隊、執行局(下設執行一科、執行二科)、執行裁判庭、立案庭、刑庭、行政庭、環境資源審判庭、訴調對接中心、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審監庭。人民法庭分別為廟鎮人民法庭、堡鎮人民法庭、中興鎮人民法庭、長興人民法庭、橫沙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近年來,崇明法院年收案數在1.3萬件左右。多年來,崇明法院堅持服務大局、堅持司法為民、堅持公正司法,凝心聚力、真抓實幹,以改革創新不斷為人民司法事業注入活力動力,多項工作位居全市基層法院前列。近年來,崇明法院立足島情區情,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打造"生態司法、綠色法院",成立上海首個環境資源審判庭,為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護航助力,走出了一條彰顯崇明特色的改革探索之路。堅持“面向農業、面向農村、面向農民”,積極拓展司法便民利民舉措,健全“送法下鄉、送法上門”機制,形成了“專審、專執、專著”等特色品牌,不斷回應農民民眾對司法公正、權益保障的關注和期待,為促進崇明三農工作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將“崇德向善,明法致公”院訓融入“文化法院”“健康法院”建設,用文化的力量和健康的理念,引導幹警感悟善的信條、追求法的精神,不斷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所獲榮譽
近年來,崇明法院共榮立集體二等功3個次,個人二等功4人次,集體三等功5個次,個人三等功16人次;先後湧現出“上海市十佳‘人民滿意公務員’”、“上海市三八紅旗手”、“上海法院優秀法官”、“平安英雄”候選人、首屆“上海法院十佳青年”等先進典型。2017年,崇明法院蟬聯“上海市文明單位”九連冠,先後榮獲上海市平安示範單位、上海市學習型組織,2016年度上海法院集體三等功、2017年度上海法院集體二等功等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