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承擔編制經營性用地年度供應計畫,指導協調區(縣)局經營性用地年度計畫編制和實施;
2、負責市土地招標、拍賣、掛牌辦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經營性用地交易前期事務工作,協調土地出讓規劃參數、市供土地出讓的前期徵詢,匯總徵詢意見並編制方案;
3、承擔市土地交易市場的日常管理。組織實施經營性用地項目預申請,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的招拍掛交易,組織實施耕地占補平衡和農轉用指標交易等;
4、承擔全市土地市場交易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上報、發布等工作,提供有關法律、信息諮詢和交易場所等相關服務;
5、負責土地出讓契約履行的出讓金(租金)繳付、土地交付等事務管理;
6、負責土地使用費徵收事務管理。
交易市場
2008年3月1日,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頒布的《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場管理辦法》,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市場”)正式開業。市場承擔提供土地交易活動專門場所、匯集和發布本市土地交易信息、接受委託組織實施土地交易活動、從事與土地交易相關的其他事務等職能。市場的交易範圍涵蓋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租賃、經濟開發區成片開發的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出讓土地使用權隨房屋建設工程轉讓以及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等。
自成立以來,市場秉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資源在市場中配置、交易在系統上監管”的理念,遵循“交易流程透明化、信息掌握分散化、業務操作模組化、工作內容標準化”的原則,嚴格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業務流程實施操作,為全市提供了一個集中統一、規範透明的土地交易平台,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運行、城市轉型發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以及廉政建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市場將在現有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土地交易事前、事中和事後工作、管理的有機結合和系統性建設,為實現“充分信息集聚,充分平等競爭和充分規範流通”的土地要素市場功能而不斷探索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