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留抵

上期留抵稅額是填制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所牽涉到的一項抵減項目,其實質是指上月應該繳納的增值稅為負數,也就是說增值稅的進項大於銷項後形成的差額,需要稅務局返還的部分,而作為稅局不可能將上交到國庫的稅收退出來。

為解決此問題,採取的一種變通方法,同意將以前(本月之前)應退還企業的多交部分稅金轉到本月,視同本月的進項對待,可以進行抵減,為區別清楚,故在報表上特別增加“上期留抵稅額”欄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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