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三醋酯纖維又稱醋纖、乙酸纖維或乙酸纖維素纖維。人造纖維的一種。一般以精製棉子絨為原料製成三乙酸纖維素酯,再部分水解成較低乙酸酯(如二乙酸酯),然後溶解在丙酮中成紡絲溶液而用乾紡法成形。可製成長纖維或短纖維。有蠶絲的優良性質。分有光和無光兩種。密度約1.32。也可不經部分水解,直接溶解在二氯甲烷中成紡絲溶液而用乾紡法成形,稱作三乙酯纖維,簡稱三醋纖(triacetate)。耐光性較好,但染色性能較差。一般製成短纖維,可用作人造毛。也可製成強力乙酯纖維,強度可達0.7牛/特(7克力/旦),但伸長率很低 。
類別
纖維素與醋酐發生反應而得纖維醋酸酯,經紡絲而成纖維素醋酸酯纖維,簡稱醋酯纖維。醋酯纖維是人造纖維的一大品種,包括二型醋酯纖維和三醋酯纖維兩類。前者的醋酯化程度較低,溶解於丙酮,後者醋酯化程度較高,不溶於丙酮 。
用途
三型醋酯纖維用乾法或濕法紡絲,也可用熔法紡絲,工業上大都採用乾法紡絲。紡絲流程是:用高級棉短絨或精製木漿為原料製得的纖維素醋酸酯溶解在丙酮內,配成濃度為25~30%的紡絲液,在濾去渣滓和脫除空氣泡以後,由計量泵輸送到紡絲頭部,再從噴絲帽的大孔中擠出。紡絲液細流擠出噴絲帽後立即在甬道內與大約100℃ 的熱空氣接觸,使丙酮迅速揮發纖維固化成形。成形的纖維在甬道出口端集束、上油,最後卷繞在筒管上。卷繞絲經加拈後即可作紡織用長絲。在生產短纖維時,將多根卷繞絲集束後捲曲、切段。溶劑丙酮大多用活性炭吸附法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