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與法:食品衛生

圖書信息

出版社: 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第1版 (2008年6月1日)
叢書名: 新農村建設叢書
平裝: 118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9787807622062
條形碼: 9787807622062
尺寸: 19.8 x 13.6 x 0.4 cm
重量: 100 g

內容簡介

《三農與法:食品衛生》為《三農與法》分冊,書中介紹了:餐具須符合衛生要求、農村食品安全的法律要求等內容。希望《三農與法:食品衛生》能夠成為一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指導用書,成為一套指導農民增產增收、脫貧致富、提高自身文化素質、更新觀念的學習資料,成為農民的良師益友。
《新農村建設叢書》是一套針對“農家書屋”、“陽光工程”、“春風工程”專門編寫的叢書,是吉林出版集團組織多家科研院所及千餘位農業專家和涉農學科學者,傾力打造的精品工程。本叢書共分五輯,每輯100冊,每冊介紹一個專題。

目錄

一、農村食品安全的法律要求
銷售各類食品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
採購食品原料應索取單證
食品廠家和攤販須具備衛生許可證
生產銷售食品的企業經營環境必須清潔
食品生產廠家加工處理場所應符合法律要求
食品生產經營必須有消毒排污設施
食品應無毒、無害
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個人衛生要符合法律要求
食品從業人員須具備健康證明
餐具須符合衛生要求
食品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健康標準
用“瘦肉精”餵豬犯法
銷售包裝不良的食品造成損害違法
食品用容器和包裝要符合法律規定
未經檢疫私自屠宰的豬肉不得出售
禁止加工售賣毒死、病死的牲畜肉
禁止出售偽造的蜂蜜、燕窩等食品
禁止生產不合格肉類
禁止制售添加劑或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
食品包裝要清潔
禁止製造仿冒名牌食品
禁止以非食品冒充食品
進口食品要用中文標誌清楚
使用“綠色食品”等標誌要真實
保健食品要符合國家的特殊要求
學校食堂必須符合食物衛生要求
禁止生產腐敗變質食品
禁止生產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
二、導致農村食品不安全的法律懲處
飯店不注意衛生要求受處罰
銷售超保質期的食品受處罰
銷售標誌不清、不符的食品受處罰
銷售食品添加劑超標的食品受處罰
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純淨水受處罰
製作、銷售月餅小包裝不合格的月餅受懲罰
使用氫氧化鈉和土鹽加工牛雜受到處罰
單位生產有毒食品負責人與單位共同受罰
無健康證明從事食品經營被罰款
銷售和生產甲醇製造的酒類同樣犯法
塗改酒類有效日期違法
非法經營鮮肉遭受處罰
生豬屠宰注水受罰
用土面製作月餅受到處罰
帶菌食品導致食物中毒受處罰
銷售不合格嬰幼兒食品被處罰款
銷售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食品被要求召回並罰款
銷售不合格食品受到處罰
製作售賣以次充好的食品受到處罰
沒有衛生許可證被罰款
造成食物中毒被罰款
制售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遭處罰
倒賣陳化糧食受到處罰
生產嬰幼兒食品不合營養標準被處罰
發布食品方面的虛假廣告受到處罰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構成犯罪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受到刑罰處罰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構成犯罪
三、農村食品安全案件的處理程式
民眾有權監督與舉報
衛生監督部門有權進行食品衛生管理和檢查
進行食品衛生檢查的程式和證據
食物中毒事件處理程式
出現食品中毒事件後可採取臨時措施
出現食物中毒事件的報告要求
數項違法予以合併處罰
食品經營者受處罰可以要求聽證程式
阻礙食品衛生監督執法被拘留
採取暴力阻礙食品衛生執法被判刑
受處罰的食品經營者可提起行政訴訟
被行政處罰後可在15日內起訴
經營食品者受處罰提起行政複議後可進行訴訟
受到食品衛生處罰的單位提起訴訟須在法律規定的時間之內
食物中毒傷亡超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不履行處罰決定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受食品衛生處罰的人可提起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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