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縣誌

三水縣誌

本志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觀點,立足當代,詳今略古,實事求是地記述三水縣地理、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方面的歷史和現狀,為人們進行現代化建設提供借鑑和科學依據。

簡介

二、本志由概述、大事記、專志、人物傳和附錄組成,以志為主。各專志按事物性質歸類,相同事物,不論其隸屬任何行政部門,均編入同一志內,共分30編,設章、節、目,橫排門類,縱寫史實。文體為語體文,記述體。

三、本志從縣情實際出發,將一些具有重要地位或有較大影響的事業從同類中劃分出來,升格立目。如水利、鄉鎮企業升格為編,目的是更好反映地方特色和時代特色。

四、本志記事上限力求上溯,下限為1992年。《大事記》延伸至1993年底止。

五、本志遵循修志慣例,生不立傳。立傳人物以對社會有較大影響的已故本籍人為主,載入少數對本縣有突出貢獻的客籍人士,排列均以卒年為序。對於卓有業績的在世人物,以事系人隨事入志。對在世的主要縣黨、政領導幹部,以人物表形式寫其職務、任職時間和主要事跡。

六、本志行文用字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於1986年10月10日發表的《簡化字總表》為準。新中國成立後的各項統計數字,以縣統計局的為準。地名用《三水縣地名志》的標準地名,用歷史地名加注今地名。朝代名稱沿用歷史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或後,簡稱建國前或建國後。對一些過長稱謂,首次使用時全稱,其後則用簡稱。行政區劃、機構、職官名稱及計量單位、貨幣面額等均按當時稱呼。凡兩地間距離,均按地圖直線量度計算。

七、本志歷代王朝紀年用漢字書寫;民國紀年用阿拉伯字書寫,均加注公元紀年。新中國成立後一律使用公元紀年。

八、本志所用的資料主要采自縣各部門的專業志,以及黨史、文史、舊《三水縣誌》和省、市檔案等。

三水縣誌 三水縣誌

歷史

地方志是反映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文歷史的重要載體。旬邑地方志發展源遠流長,數百年來綿延不息,不僅豐富了祖國文化遺產和地方文化寶庫,同時也為研究和了解旬邑提供了寶貴的地情信息資源,為旬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重要的科學依據和歷史借鑑。

旬邑縣從明萬曆九年(1581)始修第一部《三水縣誌》,到民國24年(1935)續修《栒邑縣誌》,354年時間,七修縣誌,平均50.6年編修一次。除明萬曆《三水縣誌》失傳外,清康熙志、乾隆志、同治志、光緒志和民國17年(1928)《新志材料》、民國《栒邑縣誌》6部志書均保存完整。

[萬曆]《三水縣誌》 成書於萬曆九年(1581),為本縣編修縣誌之始。該志是在董九疇(旬邑人)遺稿基礎上,由其侄董鑒續補,文運熙(旬邑人)修飾潤色最後定稿。該志版毀無存,其內容和卷帙篇目均無考,僅存序文2篇。

[康熙]《三水縣誌》 清康熙十六年(1677)成書。文倬天(旬邑人)纂,林逢泰序。

[乾隆]《三水縣誌》 清乾隆五十年(1785)成書,孫星衍纂,畢沅、葛德新各為之序。

[同治]《三水縣誌》 清同治十一年(1872)成書。郭四維(旬邑人)纂,沈應奎、喻兆圭、姜桐岡各為之序。

[光緒]《三水縣誌》 清光緒八年(1882)成書。賀瑞麟纂,馮朝楨序。

[民國]《新志材料》 是民國十七年(1928)栒邑縣行政公署為上報而“造呈”的一部方誌材料。無撰者姓名。

[民國]《栒邑縣誌》 民國二十四年(1935)成書。由清代翰林肖芝葆(旬邑人)修纂,“文革”中一度失傳,2005年經縣誌辦多方尋找,從民間搜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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