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國家稅務局

三明市國家稅務局

三明市國家稅務局下設梅列、永安等12個縣(市)區局及1個直屬單位。內設11個科室、3個事業單位。現有幹部職工1064人,離退休幹部219人,在職員工平均年齡39.7歲。其中共有中共黨員665人,占總人數63%;大專以上學歷840人,占總人數79%。目前擔負著全市近3萬戶各類納稅人的稅收管征工作。主要稅源為鋼材、電力、菸草、煤炭、化工、建材、機械及紡織等行業,2006年我們預計將完成26億元的國稅收入任務。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三明市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標誌著原三明市國稅局、原三明市地稅局完成合併。

機構概況

志願者服務 志願者服務

三明市國家稅務局連續榮獲三屆省級“文明單位”,在全市行風民主評議工作中均名列前茅。2002年被評為“全省機關效能建設先進集體”,是全省國稅系統唯一獲得這項稱號的單位。2002年全省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在三明召開,對三明國稅文化建設經驗進行了提升與推廣,2003年市局班子被省局黨組榮記集體三等功。全系統現有全國文明單位1個,省級“文明單位”12個,省級“青年文明號”4個。1996年為全國輸送了具有廣泛影響的先進典型----“全國優秀共產黨員”、“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稅務“鐵人”袁庭鈺,這是建國以來福建省和全國稅務系統獲此殊榮的第一人。

主要職能

根據《國家稅務系統機構改革方案》(中編髮〔2000〕2號)精神,三明市國家稅務局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二)根據本市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三)根據經濟稅源和省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四)負責本市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以及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以及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六)負責本市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九)負責本系統機構和人事管理工作。(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和教育培訓管理工作。(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十二)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十三)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十四)承辦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陳慕斌:負責全面工作,掛點永安市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良輝:分管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信息中心、市局稽查局,掛點梅列區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林秉俊:分管人事教育科、貨物和勞務稅科、離退休幹部科,掛點尤溪、明溪縣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占考:分管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徵收管理科、財務管理科、機關服務中心,掛點沙縣、將樂縣局。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呂永明:分管辦公室、監察室、機關黨委辦公室及工、青、婦工作,掛點清流、寧化縣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廖堯天:分管政策法規科、所得稅科,掛點泰寧、建寧縣局;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劉澤生:分管收入核算科、進出口稅收管理科、培訓中心,掛點三元區局、大田縣局;

戴平副調研員協助王良輝副局長工作;

吳健副調研員協助陳占考副局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二)政策法規科

進行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宣傳培訓;負責貫徹、建立和推行規範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負責稅收資料調查工作;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的日常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複議、訴訟、聽證和賠償等涉稅法律事務;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會簽把關、稅收檢查案件的複查複審以及配合審計、財政監督等部門的外部監督工作。

(三)稅政管理科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稅政業務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訂有關流轉稅、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及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

(四)國際稅務管理科

負責國際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涉外稅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負責現行涉外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國家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套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避稅檢查。

(五)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制定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等稅收資料的管理;牽頭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負責組織征管軟體和除涉及增值稅防偽稅控以外的稅控器具的推廣和套用工作;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綜合性制度、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納稅服務、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其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

(六)計畫統計科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和信息數據的分析匯總;承擔納稅人申報納稅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統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入、退庫;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進行稅收分析,監控重點稅源;負責對稅收票證的管理。

(七)財務管理科

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包括機關)、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八)人事教育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錄用、調配、交流、辭退、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和後備人選的培養選拔工作; 負責幹部教育工作和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工作。

離退休幹部辦公室(副科級,掛靠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九)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十)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的黨務、紀律檢查、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負責市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計畫生育。

(十一)辦稅服務廳(車輛購置稅)

負責全市範圍內的各類機動車輛(機車只限城區範圍)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申報、徵收管理及其退稅工作;負責機動車輛的遷移過戶和補換證等工作;負責受理有關機動車輛減(免)稅的申請,辦理有關機動車輛減(免)稅的審核、審批和上報工作。

(十二) 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本級和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負責對所轄市屬以上大企業和跨國企業的稅源監控、管理和稅款徵收。具體職責是: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十三)信息中心

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

(十四)機關服務中心

擬定局機關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房產管理、安全保衛、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裝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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