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分工
孫定鴻局長主持本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工作;
江碧清副局長分管養老保險科、保險關係管理科、工傷生育保險科工作;
黃穎副局長分管醫療保險科、基金管理科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心工作,協助局長孫定鴻同志分管辦公室工作。
職責範圍
(一)承擔本市參保單位從業人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審核發放工作;
(二)承擔本市參保單位及個人的社會保險登記、申報、基數核定和稽核工作;
(三)承擔本市參保單位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從業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參保檔案建立、登記變更、保險關係轉移及管理工作;
(四)承擔本市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監控和基金年度收支預算、決算及財務統計報表工作;
(五)承擔本市公務員醫療補助、離休幹部醫療統籌管理工作;
(六)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內設辦公室、保險關係管理科、基金管理科、養老保險科、醫療保險科、工傷生育保險科6個科級內設機構。
( 一)辦公室
負責起草局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文稿;協調各科室關係;負責局人事、考核、工資、職務職稱評聘工作;負責公文審核、日常文電處理、機密檔案、秘書事務、對外接待、會務組織、信訪、保密、報刊征訂、車輛管理、保衛工作;負責社會保險政策法規宣傳、工作經驗總結、信息報導、業務諮詢、信函回復工作;負責局固定資產的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 二)保險關係管理科
負責辦理本市參保單位及個人的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或註銷、申報、基數核定和稽核工作;核發社會保險證件、接收並核對地稅徵收機關提供的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繳費資料;對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的繳費資料登記、歸檔和管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記錄、管理;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終止、接續及個人帳戶基金的轉移和支付;公示、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對帳單;受理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對繳費資料和個人帳戶資料的查詢、參保單位繳費資料匯總;負責本市破產、改制、重組、轉讓、合併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的清算和結算工作;聯繫社會保險費徵收部門開展相關業務工作;負責對相關業務單位和參保單位經辦人員的社保政策宣傳及相關業務培訓。
( 三)基金管理科
根據財政部、勞動部制定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以及有關法規,依法籌集和使用社會保險基金,負責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基金使用計畫、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實反映基金支付狀況;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基金安全;負責各項保險基金預算、決算編制、調整及執行工作;審核辦理各項保險基金撥付;負責收集、整理、匯總社會保險基金會計資料,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會計資料及帳務查詢。
( 四)養老保險科
負責核准參保人員的離退休條件,核定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待遇;制定養老金支付計畫;辦理基本養老金的發放,辦理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救濟金、撫恤金支付,推行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做好參保單位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核算,離退休人員資料資料庫建立管理工作。
( 五)醫療保險科
核定醫療保險待遇,核撥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基金,負責審驗醫療保險醫療處方、診療報告、病案、費用,結付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確定定點醫療機構,檢查監督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實行動態管理;負責參保人員資料資料庫的管理,提供諮詢服務;負責離休幹部醫療統籌、公務員醫療補助管理工作。
( 六)工傷生育保險科
負責參保單位從業人員工傷事故申報、工傷待遇資格認證;協助工傷認定部門對工傷事故的調查、取證,參與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審核工傷醫療費,給付工傷保險待遇;執行浮動費率制度,調整撫恤金,計算及撥付無工傷獎勵金;負責建立參保工傷人員檔案,開展工傷事故預防宣傳、教育和業務培訓,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工傷預防和職業病預防工作;負責生育保險待遇核定、給付工作,確定生育保險定點服務機構,檢查監督定點服務機構的服務及動態管理工作。
下屬機構
三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心為我局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
三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心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相關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法規;負責編制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預算和結算工作;負責審核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補償;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監管工作;負責考核統籌賬戶定額預算管理的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質量及年終結算工作;負責異地居住人員和異地轉診醫療費的審核報銷;負責參保居民資料資料庫管理及相關統計工作,提供諮詢服務;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市社會保險事業局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編制3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11名,其他管理人員崗位17名,工勤技能崗位3名。
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心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編制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他管理人員崗位10名。
經費形式
三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人員經費由市財政核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