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述
三亞市氣象局始建於1958年11月1日。正處級事業單位,實行海南省氣象局和三亞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海南省氣象局管理為主,工作機構實行局、台合
一的管理模式。三亞市氣象局擔負三亞市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探測、氣象預報預警、氣象防災減災、公共氣象服務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相關行政職能。現有在編人員46人。機構設定:辦公室、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後勤保障組、氣象台、地面氣象觀測站、高空氣象觀測站、氣象科技服務中心、防雷技術中心。行政辦公地點為三亞市榆亞路426號。機構職責
(一) 負責三亞市行政區域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氣象業務的組織實施,對三亞市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二) 負責三亞市行政區域內氣象監測網路管理和氣象探測資料收集、傳輸以及氣象資料管理,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三) 負責三亞市行政區域氣象災害防禦和公共氣象服務工作,及時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服務依據,發布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預警信號及土壤乾旱預報、雷電預警、火險氣象等級等專業氣象預報,做好氣象服務工作。
(四) 管理三亞市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五) 依法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負責三亞市行政區域內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施工監督、竣工驗收和防雷設施定期檢測,以及雷電監測、雷電災害調查、事故鑑定等工作。
(六) 向本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七) 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氣象行政執法,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責任。
(八) 做好計畫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培訓、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九) 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辦公室:負責文秘、人事、紀檢、宣傳、科教、安全生產、財務、檔案以及精神文明建設等。
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負責對三亞市人影工作的規劃、管理、組織、協調和實施;災情調查、收集人工影響天氣效果;人影知識、氣象知識的宣傳。
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三亞市氣象法制體系和行政執法體制建設,承擔氣象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法律諮詢、普法、規範性檔案審核;承擔氣象行政執法、氣象標準化及防雷、施放氣球活動等審批工作。
後勤保障組:負責本單位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氣象台:負責製作和發布各類天氣預報、警報;向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決策氣象服務和公共氣象服務;氣象資料的收集、整編、分析、服務和氣候評價。
地面氣象觀測站:負責地面氣象觀測工作。
高空氣象觀測站:負責高空氣象觀測工作。
氣象科技服務中心:負責各類氣象產品的開發、推廣、套用,提高氣象災害防禦和公共氣象服務水平。
防雷技術中心:負責雷電監測業務、防雷裝置檢測、防雷工程施工監督、防雷工作竣工驗收以及提供雷災風險評估等防雷技術服務。
地理位置
三亞市氣象局(三亞河東路)東路190號
三亞市氣象局(南都國際大酒店西南)榆亞路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