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集團起訴歐巴馬案

三一集團起訴歐巴馬案

2012年10月18日,中國最大的工程機械製造商三一集團召開新聞發布會,就風力發電項目在美受阻一事起訴歐巴馬政府事件說明。三一集團表示,關聯公司Ralls已向美國聯邦地方法院遞交訴狀,將歐巴馬總統和美國外商投資審查委員會列為共同被告。本案於2012年11月28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地方法院舉行首場聽證會,就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聽取雙方辯論。2015年11月,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宣布,與美國政府正式就羅爾斯公司收購位於俄勒岡州四個美國風電項目的法律糾紛達成全面和解。

基本信息

事件詳情

三一集團起訴歐巴馬案三一集團起訴歐巴馬案
據媒體報導,9月28日,美國總統歐巴馬以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簽發行政命令禁止三一集團關聯公司Ralls公司(羅爾斯)在美國俄勒岡州一軍事基地附近興建4座風力發電廠,並要求羅爾斯公司在兩星期之內從上述場地撤走全部財產和裝置,並且在90天之內從這個風力發電項目中撤出全部投資。歐巴馬在簽署的行政命令中宣稱,依美國德拉瓦州法律建立的羅爾斯公司,為中國機械設備製造業企業三一集團兩位高管共同所有。
資料顯示,Ralls公司的股東分別為三一集團副總裁、財務總監段大為和三一集團副總裁、三一電氣有限公司總經理吳佳梁。該公司在今年3月收購了四個在美國俄勒岡州的風電場,希望通過建設風電場並裝備三一生產的風電機,以此為其風電機產品進軍美國市場探路。
該項目此前曾遭到CFIUS(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的禁令。為此,羅爾斯公司9月12日把CFIUS告上法庭,10月1日,羅爾斯公司又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遞交訴狀,將歐巴馬追加為被告,並向法院遞交要求法院加快審理此案的動議。
據三一集團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律師夏廷康透露:這是美國外資審查委員會成立以來的歷史上第一次有相關的公司或者是被審查一方通過美國法院提出案子維護自己的權益。

各方評論

對於這一事件,三一集團董事向文波今天在發布會上表示,“不起訴解決不了問題。大家知道我們在美國受到不公正待遇,這個命令是歐巴馬總統下的,不起訴他起訴誰呢。我們這次開新聞發布會,是要告訴公眾,三一在美國到底幹了什麼事,我覺得我們是依照美國的法律在美國進行了一項非常正常的投資,我們沒有乾什麼傷天害理,更沒有乾什麼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的事,我們不開這次會議不足以解釋這個事情的真相。”
向文波還表示,通過起訴歐巴馬,也想提醒中國政府,要注意自身的國家安全。
“我們買了美國多少東西了,我們國家領導人座的專機是美國的飛機,我們要不要擔心一下國家安全問題啊,我們幾十座核電用的美國的核電設備甚至控制系統,我們是不是可以認為美國人已經在我們中國埋下了幾十顆核子彈。但是我們老百姓想這個問題嗎?當我們向別人敞開我們的市場的時候,我們考慮過這可能對我們國家安全造成影響嗎?”向文波認為中國政府和中國企業在國際交往中最基本的原則應該是,別人把我看成朋友我也把別人看成朋友,別人把我看成敵人我也要把別人看成敵人。
三一集團副總經理、美國Ralls公司執行長吳佳梁表示,之所以在美國土地抗訴CFIUS、訴歐巴馬總統,表明我們對美國的法制抱有充分的信心。同時,也因為三一過去沒有、將來也不會做任何有損美國國家安全的事情。如果能夠贏得這場訴訟,首先是美國法制的勝利,也將向世界昭示美國是一個只要是合法投資就能夠得到美國憲法保護的國家,是一個可以讓投資者放心投資的國家。
“我們在一個完全陌生的國度,訴美國總統、訴CFIUS完全是無路可走,被逼無奈。不到萬不得已、萬般無奈,中國人是不會選擇走打官司這條道路的,尤其是在一個陌生的國度,當我們萬般無奈對歐巴馬總統命令提起訴訟的時候,我們確定通過司法的途徑能夠還我們公平正義,能夠洗脫我們的冤屈,能夠恢復我們的榮譽,以晚會我們的損失,最根本的原因我們對美國的法制有充分的信心。”吳佳梁說。
中國跨國訴訟專家郝俊波認為,由於在美國的訴訟程式,一個案件在進入實體的審理之前會在程式上先有一些雙方的往來,現在根據我們的估計,按日程應該在這個月底被告可以提起申請解散的動議。在這個過程中原告和被告之間按程式可以調節,這種情況下案子可能時間會更短一些,但是如果這個案子最終法院決定審理,時間可能會比較長,現在就不好預測。
郝俊波表示,這個案子其實訴訟時間並不是關鍵,它的意義在於走出去的中國企業已經變得成熟、自信,已經學會了拿起法律武器,用國際手段來解決國際爭端。這個案件不僅關係到每個走出中國的中國企業的切身利益,而且對美國公民、美國公正,甚至是美國的法制,都會有一個非常重大的意義。
據郝俊波透露,美國官方財政部有關的發言人認為三一肯定會敗訴,因為CFIUS本身有一個規定,說他們總統的有關行政命令不受憲法的司法審查,不受違憲的司法審查。不過,郝俊波認為,從法理來講,這個案子的確還是存在勝訴的希望,美國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國家,如果法院最終認定總統的行政命令違反了憲法,或者說某些國會通過的法律違反了憲法,從理論上來講美國的法院是有權利作出改正的,也就是在理論上還是有可能來判決三一在這個案件上取得勝利的。
最近一段時間,有多家中國企業在美國的發展遭遇阻力。10月8日,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發布最新報告稱,華為中興可能威脅美國國家通信安全,並建議政府禁止中國通訊設備公司參與美國的所有電信設備業務。
對於歐巴馬總統令,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表示,美國政府對三一風電的項目是赤裸裸的徵收措施,這比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張封殺華為、中興更為惡劣。
梅新育認為這將給中美兩國雙邊直接投資發展投下非常濃重的陰影,給有意到美國開展直接投資的中國企業家心理上面投下非常重的陰影。美國的行為不僅僅是違反了自己的法律,也違反了中美兩國80年代簽署的雙邊投資保護協定。中國政府方面已經有必要就此與美國方面展開外交交涉

公司背景

據介紹,Ralls是三一集團有限公司的關聯公司,在美從事風電業務的投資與建設,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沒有隸屬關係。三一集團旗下所有風電業務均屬於集團未上市資產,三一重工是一家主業為工程機械的A股上市公司,未參與風電領域的任何業務。

案件進展

2012年9月28日,歐巴馬以涉嫌威脅國家安全為由,簽署總統令叫停羅爾斯公司在俄勒岡州投資的風電項目,2012年10月1日羅爾斯公司遞交訴狀,認為歐巴馬此舉違憲,將歐巴馬和CFIUS列為共同被告。

2012年11月28日美國首都華盛頓地方法院舉行首場聽證會,就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聽取雙方辯論。當天上午,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公司的辯護律師與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的辯護律師來到法院,就相關法律問題接受主審法官問詢。聽證會持續近兩個小時,最後主審法官稱案件較為複雜,並未當庭做出裁決。
據羅爾斯公司負責人、三一集團副總吳佳梁介紹,他們的訴求主要有二,一是還他們清白,澄清羅爾斯公司投資的風電項目只是普通商業行為,沒有也不會威脅美國國家安全;二是尋求適當合理的經濟補償。吳佳梁稱項目被叫停後,公司直接經濟損失達2000多萬美元。
吳佳梁稱,他們靜候主審法官對相關法律問題做出的裁決,期望美國司法系統給出公平公正的解決辦法,而一旦在華盛頓地方法院敗訴,他們決心向美國上一級法院抗訴,把這場將歐巴馬推上被告席的訴訟進行到底。
等待宣判
2013年3月2日,三一集團在北京宣布,關於三一集團美國風險項目訴訟案已經獲得階段性進展,該案的核心訴請已被美國法院裁決受理。
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法官2013年2月22日簽署了裁決結果,稱“本法庭沒有被禁止對Ralls針對總統歐巴馬令提出程式正義挑戰進行審查”,即認定美國地方法院有權審理三一起訴美國總統歐巴馬及CFIUS(美國海外投資審查委員會)一案。2012年9月28日,美國總統歐巴馬以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簽發總統令禁止三一集團關聯公司Ralls公司風力發電項目建設投資,並要求其在限定時間內全部撤資。此事最終引發了三一對歐巴馬及CFIUS的起訴。
由於美國法院從未有過受理外國企業起訴CFIUS和總統的先例,關於該案件能否獲法院受理存在很大爭議。本案律師之一的夏廷康介紹說,這個案件接下來有一些節點,聯邦地方分區法院已受理該案件,地方法官要求美國政府在3月14日遞交新的動議,3月18日,三一方面回復新動議,4月4日,美國政府對此回應。法官將在5月或6月召開下一次聽證會並擇機宣判。地方法院程式走完,有異議會再向華盛頓特區巡迴法院抗訴。
三一集團董事向文波在當天的說明會上表示:“我們的目的,並不是要推翻法令,而是要政府的說法和合理的補償給我們。”另外,談到該項事件對於三一集團國際化的路線及海外業務發展的影響時,三一集團董事向文波表示,在美國的工程機械投資沒有受到阻礙。
一訴失敗
美國東部時間2013年10月9日下午5時許,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傑克遜法官就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訴歐巴馬總統案批准美國政府撤案動議的初審判決,至此,三一對歐巴馬的所有指控內容都已被駁回。三一隨後表示將“堅決訴訟到底”。
抗訴獲勝
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公司已於美國東部時間2013年10月16日就羅爾斯公司訴歐巴馬總統一案依法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抗訴法庭遞交了抗訴通知,對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做出的美國政府禁止俄勒岡ButterCreek風電場項目沒有違反美國憲法的初審判決進行抗訴。
美國東部時間7月15日上午10時許,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抗訴法院裁定,美國總統歐巴馬下達的禁止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在俄勒岡州風電項目的總統令,未經適當的程式,剝奪了羅爾斯風電項目受憲法保護的財產權。這意味著三一集團起訴歐巴馬在美國巡迴上述法院獲勝。
全面和解
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宣布,與美國政府正式就羅爾斯公司收購位於俄勒岡州四個美國風電項目的法律糾紛達成全面和解。羅爾斯公司據此撤銷了對歐巴馬的訴訟,美國政府也相應撤銷了對羅爾斯公司強制執行總統令的訴訟。三一集團訴歐巴馬案畫上句號

未來走向

2014年7月19日下午,三一集團在北京舉行媒體說明會,三一集團董事向文波表示,下一步,如果CFIUS和歐巴馬準備向最高法院抗訴,三一集團就需要把這個官司繼續打下去;如果CFIUS和歐巴馬總統放棄了抗訴,那就是最終裁決,三一就徹底贏了;還有一種可能,即歐巴馬總統與三一進行和解。因此,三一集團的下一步行動很大程度取決於對方做出的反應。至於賠償,則是另外一回事。怎么處理這個事情,比如三一是承建,是賣掉,還是轉讓,完全取決於對方怎么工作,因為這個是雙方的事情。

維權意義

三一這次訴訟案件意義重大,能促使中國在美投資受到不公正待遇時“不再沉默”。
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稱,美國法官在他的判決書里等於畫出了一條“路線圖”,外國企業怎么通過法律維權,以後的中興、華為等其他中國企業可以參考。
跨國訴訟專家郝俊波認為,將來類似案件再起訴時就可借鑑三一案例,所有在美國投資的外國投資者都可搭便車。
中國作為全球GDP第二和出口第一、進口第二的國家,預計未來十年面臨此類投資安全事件只會越來越多,如何保護我國海外資產安全就成為一個越來越緊迫的問題。而作為一個“守成”的老牌國家,此舉對美國的司法理論和實踐將產生深遠影響。
此案的最終判決將有可能大大限制CFIUS以往“無邊”的權力外界,迫使其更加慎重地用手中的權力,迫使其更加透明公正地處理外國赴美投資問題。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