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教育局

部門職能

(一)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起草地方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幼兒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教材;規劃、組織、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市直、指導縣(區)的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高中以下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工作、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承擔成人教育巨觀指導工作。
(六)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負責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國家和省、市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統籌管理全市教育捐資和貸款;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七)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指導少數民族“雙語”教學,負責民族文字教材和“雙語”師資隊伍建設;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八)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協調大、中、小學生參加全國體育(含國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
(九)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組織指導實施國家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負責教師培訓、獎勵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組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負責各類中等學校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負責國家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標準工作的實施;負責語言文字規範化測試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育信息化規劃發展與統籌建設和遠程(網路)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類教育機構開展遠程教育教學工作。
(十四)指導全市中國小校安全穩定工作,協調並指導教育系統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基礎教育一科
承擔義務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制定義務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本教學檔案;指導義務教育德育工作。規劃、組織、指導義務教育課程改革,審定義務教育地方課程教材;指導義務教育學校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負責全市義務教育學校網點布局調整工作;規範和管理義務教育學校各類競賽;指導並協調民族教育工作;負責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工作。
(二)基礎教育二科
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制定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本教學檔案;指導普通高中德育工作、幼稚園、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學工作;規劃、組織、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課程改革;審定幼兒教育、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指導選用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教材;指導普通高中、幼稚園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
(三)職業成人與民辦教育管理科
統籌管理普通、成人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制定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檔案;制定教育教學標準並指導實施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負責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各類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的工作以及職業證書考試;負責審批民辦教育學校的設立、年檢、變更。
(四)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制定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檔案;協調學校及學生參加國家和地方體育競賽、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規劃並指導有關的專業教材建設、專業教師培訓;指導學校衛生防病及學生體質監測工作;指導監測學校食品衛生工作;指導並協調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五)信息技術管理科
負責規劃指導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市直屬學校信息、實驗設備的採購、驗收工作;掌握全市信息、實驗設備的裝備情況;負責教育城域網和信息中心平台及教育網站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對局直屬學校信息、實驗設備使用與管理的考核工作。
(六)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檔案制發運轉和管理;負責機關工作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及教育有關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重要議事和檔案;負責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文秘、檔案、印信、保密等工作;負責車輛管理工作。
(七)計畫財務審計科
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負責制定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初級中學、國小的招生計畫;參與擬定全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統計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協調管理全市教育財務會計工作;編制直屬學校經費的預算和決算;負責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並監督資本運營;管理省、市下撥的各種教育專項經費,統籌管理全市教育捐資貸款;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基建維修投資;指導協調校辦產業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條件裝備的計畫與審核;管理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基建立項、審批、設計、施工和管理;負責學校危房監測;指導檢查審核直屬單位維修項目;合理使用基建經費,審核預、決算,做好資料歸檔工作。
(八)人事師資管理科
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工作;綜合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管理教育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人事獎勵工作;負責全市教師隊伍規劃建設;負責教師隊伍綜合管理和知識分子政策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職務和市直各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中級以下)評聘工作;負責各級各類教師資格審定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教師和中國小校長培訓計畫。
(九)安全法規科
負責教育系統“七防”工作,配合公安機關維護學校治安及周邊環境治理,指導警校共建工作;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規劃並起草地方綜合性教育規範性檔案;負責全系統法制宣傳,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負責直屬單位的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管理、指導中國小校的安全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處理相關案件。
(十)綜合科
負責起草全局工作計畫、工作總結、領導講話及有關文字材料的綜合;負責新聞宣傳以及信息工作。
(十一)語委辦
貫徹國家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市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指導語言文字改革;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負責貫徹國家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標準和規劃;指導和管理“注音識字、提前讀寫”教改實驗工作。
(十二)黨群工作部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三)紀檢委(監察室)
為市紀檢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單列。負責指導、監督全市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市教育局直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
(十四)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在市教育局,負責組織督導人員對縣、區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貫徹國家和省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指導縣、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督導培訓,協調科室關係;負責向市政府、省督導室匯報請示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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