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丁魁梅(1916—1986),女,天台縣城東坑邊村人。童年入丹丘國小讀書,後轉入赤華女校。1928年進天台中學後,曾多次在中共天台縣委機關刊物《赤城》上發表文章,為婦女鳴不平。1935年秋,考入浙江大學附設高工染織科,一年後因家境拮据轉入杭州師範學校。
七七事變後,激於民族義憤,離校回鄉,參加天台縣抗日後援會與天台縣民眾抗日救國團,從事救亡活動。193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5月,任中共天台縣委婦女部長、戰時政治工作隊第二區區隊長。7月,調任中共台州特委婦女部長。10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婦委委員,兼任省委機要秘書。次年7月,當選為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是年10月,與中共浙江省委書記劉英結婚。1942年2月,劉英被捕,5月18日犧牲。魁梅強忍悲痛,立即處理掉檔案、密碼,並將此訊息急告各特委書記,接著由溫州啟程輾轉至上海,向中共華中局派駐上海的楊斌與譚啟龍報告,使中共浙江省委仍能與中共中央保護密切聯繫。此後,曾任華中分局組織幹事、組織科長、第三野戰軍後方總留守處政治組保科副科長、華東野戰軍婦女幹部學校幹部科長等職。
相關介紹
1949年3月,出席第一次全國婦女代表大會。後隨軍南下,任中共南京市委直屬機關黨委副書記。1952年9月,任南京染織廠黨委書記兼廠長。1954年4月,任江蘇省輕工業廳黨組成員、輕工業處處長,後任輕工業局局長。1958年1月調回浙江,先後任省委工業交通部幹部處處長、省委組織部部委委員與工交幹部處處長。1962年6月,任省輕工業廳副廳長。“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後,任省人事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為落實幹部政策、平反冤假錯案做了大量工作。病逝後其骨灰與劉英烈士合墓於永康方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