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詩社

(十一)本社規定社友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五條(常務理事會) 第十八條(社友部)

詩社職能

丁香詩社是詩詞愛好者自願參加的專業公益性社團,是哈爾濱市詩詞楹聯家協會的外圍組織。本社團結廣大社友從事傳統詩歌楹聯理論學習、創作實踐、文化傳播,為傳承發揚民族詩歌文化遺產,建設民族精神文明而努力工作。
本社以哈爾濱市域為基礎吸納社友,故以市花為象徵,並取百花齊放之意,命名為丁香詩社。同時實行開放式發展,歡迎非哈爾濱籍詩友自願參加。
丁香詩社是哈爾濱市詩詞楹聯家協會的網路交流視窗。丁香詩社以市詩詞楹聯家協會400餘名會員和全哈爾濱市八區十市、縣1000餘詩友為依託,與全國各地詩友交流詩藝,增進詩誼。

詩社發展

丁香詩社成立於2010年5月5日。隊伍不斷壯大,現在冊全國各地社友有一百二十餘人。社友習作活躍,截止2011年12月31日,累計在中華詩詞論壇香板塊發表交流作品9997首(不含社外詩友作品)。出版了社刊第一期《九十九束丁香》。

詩社大事記

2010年5月5日,丁香詩社在網上成立,並在《中國詩詞文學論壇》開設版面,萬華出任首席版主。
2010年6月初,黑龍江省楹聯家協會開辦《聯雨文風論壇》,丁香詩社整體轉移到《聯雨文風》。
2010年6月19日,應《中華詩詞論壇》邀請,丁香詩社在該壇《詩社展台》開設版面,徐景波任首席版主。
2010年8月15日,丁香詩社版面從《中國詩詞文學論壇》退出。
2010年9月起 為了激勵版主履行職責的積極性,丁香詩社從2010年9月份開始對版主業績進行考核。
2010年12月31日 丁香詩社累計發帖將近五萬,躋身中華詩詞論壇二十強版塊。
2011年2月-5月 為了繁榮傳統形式詩歌創作,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繼承創新,增進詩誼,提高詩藝,丁香詩社成立新歌詞推進隊,開展每周一曲新歌填詞活動。活動持續兩個月余,總計產生 十二個新歌詞體裁,七十餘首新歌詞作品,其中小城故事大獲成功。豐富了詩歌創作體裁。
2011年3月-6月 丁香詩社成立一周年徵集賀詩活動自三月十二日發起,收到各方詩友一百二十人發來的各類賀詩、賀詞、楹聯等,總計一百八十一首(幅)。
2011年6月19日 丁香詩社入駐中華詩詞論壇一周年!同一天丁香詩社在中華詩詞論壇發帖數達到十一萬帖!次日日發主題帖數量突破了五十帖。
2011年7月 丁香詩社多位詩友參加哈爾濱濕地採風活動,共創作各體裁作品四十七首。一葉輕舟獲得二等獎
2011年7月 丁香詩社社刊《九十九束丁香》第一期,由黑龍江美術出版社出版。
2011年8月5日 丁香詩社論壇發主題帖數量超過一萬帖!
2011年11月14日 《青山 紅葉》欄目進入丁香版面。
2011年12月31日 丁香詩社入社詩友達一百零七人,累計發表作品9997首。

丁香詩社章程

丁香詩社章程
(2010年5月4日第一次社友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性質)丁香詩社是詩詞愛好者自願參加的專業公益性社團,是哈爾濱市詩詞楹聯家協會的外圍組織。本社團結廣大社友從事傳統詩歌楹聯理論學習、創作實踐、文化傳播,為傳承發揚民族詩歌文化遺產,建設民族精神文明而努力工作。
本社以哈爾濱市域為基礎吸納社友,故以市花為象徵,並取百花齊放之意,命名為丁香詩社。同時實行開放式發展,歡迎非哈爾濱籍詩友自願參加。
第二條(宗旨)丁香詩社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繼承民族優秀詩歌傳統,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古為今用、推陳出新”的創作研究方針,努力創造精神文明成果,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服務。
第三條(原則)丁香詩社的理論研究、創作實踐和其他有關活動,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堅持面向現實、面向大眾、面向青年、面向未來、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活動方式)丁香詩社活動主要採取現代網際網路方式進行。以同有關網站論壇建立協作關係的方式開展日常理論研究和創作實踐成果交流;通過建立QQ組團進行社務溝通聯絡;通過自願集資、接受資助、捐贈的方式取得經費,不定期編輯出版發行社友作品集。
第五條(內部關係)丁香詩社的理論研究和創作實踐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以本社名義組織的活動,由負責人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社友個人的活動,由社友個人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丁香詩社涉及重大社會影響的活動,經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集體討論後決定。未經集體討論決定的,由發起人個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丁香詩社理事會、社友代表大會成員經過選舉產生,未經選舉產生的無效。
第六條(外部關係)丁香詩社以本社名義對相關社團建立聯繫,開展有關協作。
本社不干預社友以個人身份與詩詞界朋友建立聯繫、開展有關協作。在不違背本章程的前提下,社友可以同時參加其他詩詞社團。

第二章 社友

第七條 (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成為丁香詩社社友:
(一)愛好傳統詩歌,有一定的詩歌基礎知識和習作能力;
(二)承認並原意遵守本社章程;
(三)提供三至十首原創詩歌作品,並經審查認為合格;
(四)有條件進行網路交流;
(五)經過社友兩人介紹。
社友入會,應當經社友小組會議討論,小組半數以上社友表決同意,填寫社友登記表,經理事會確認後生效。
建社籌備期間發起人等原始社友不需要履行介紹和表決程式,但應當填寫社友登記表。
自願參加本社而暫不具備詩歌創作研究能力的,可先吸收為預備社友,經過本社統一組織的培訓,基本達到入社條件後再履行入社程式。
第八條 (權利)社友有下列權利:
(一)社內的選舉權;
(二)社內職務的被選舉權;
(三)參加培訓活動的學習權;
(四)在社區域網路絡媒體發表創作、研究成果權;
(五)在社區域網路絡媒體評價其他社友作品權
(六)其他社友優秀作品推薦權;
(七)個人優秀作品被推薦權;
(八)共同成果收閱權(以最惠價格取得本社統一編輯出版發行的作品集);
(九)對本社工作人員履行職務的監督權;
(十)對社友處分不當的申訴權;
(十一)本社規定社友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義務)社友有下列義務:
(一)參加本社活動;
(二)支持理事會及其工作機構的工作;
(三)開展日常創作實踐和理論研究,向本社使用的媒體提供成果;
(四)參與本社組織的全社性創作、研究和競賽活動;
(五)接受本社統一組織的知識培訓;
(六)接受本社組織的業績考核;
(七)承擔本社交給的事務性工作任務;
(八)30日以上不能參加網路交流的,應當向理事會請假;
(九)被選舉、聘任為本社管理職務的社友還應當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十)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章程;
(十一)本社規定社友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組織

第十條 (社友小組和分社)本社視社友人數設立社友小組,每組人數在20-30名社友之間為宜,社友人數超過50人而不分設的,可改建為分社。社友小組(分社)會議行使下列權利:
(一)討論小組對本社社友代表大會及理事會的議案並做出決議;
(二)選舉和免除社友代表;
(三)選舉和免除本小組(分社)組長(社長);
(四)討論決定本小組活動方案;
(五)聽取審議組長年度工作報告;
(六)討論決定本小組其他重大事項。
社友小組(分社)會議每季度最少舉行一次,由組長召集主持。
第十一條 (社友代表)社友大會選舉的社友代表,參與本社最高決策工作。
社友代表名額,按每10名(不足10名的按10名計算)社友選舉1名代表。社友代表的產生,在社友小組內差額(差額率應在1/5以上1/3以下)有記名投票選舉,候選人名單由社友公推並經組長與理事會溝通後付諸選舉,按名額從得票多者依次確定代表,差額落選的,作為候補代表,在社友總數增加後,相應依次遞補為正式代表。
社友代表有權參加社友代表大會,並受社友委託,向本社理事會提出工作意見或建議。
第十二條 (社友代表大會)社友代表大會為本社最高權力機關。社友代表大會任期三年。代表名額出缺或因社友總數增多,屆內可經履行本章程規定的程式增補。社友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一次,由理事會召集,秘書處承擔會務工作。
社友代表大會行使以下職責:
(一)聽取理事會代表資格審查報告;
(二)聽取、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並做出有關決議;
(三)討論決定製定或修改本社章程;
(四)聽取、審議議案採納、落實情況的報告;
(五)選舉和免除理事會;
(六)匯集社友代表關於本社發展的議案;
(七)其他需要社友代表大會行使的職能。
第十三條 (理事會組織)理事會實行差額(差額率應在1/5以上1/3以下)有記名投票選舉,候選人名單由上屆理事會提出後付諸選舉,落選者作為候補理事,理事出缺或規模擴大時按本章程規定依次遞補。理事會成員名額,根據社友總數規模確定。理事會任期三年,成員連選得連任,但最多不超過三屆。
社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本社工作由理事會主持開展。理事會選舉產生社長1人,視社友總人數設副社長若干人,理事若干人。
理事會由社長主持,副社長協助,社長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時,可以指定一位副社長代理工作,理事按分工開展工作。
理事出缺且無候補理事時,經理事會集體討論同意,可以增補代理,增補的代理理事,在下次社友大會上追認。
第十四條(理事會職責) 理事會組織執行社友大會決議,主要承擔以下工作:
(一)決定召集社友代表大會,並組織起草會議檔案;
(一)討論修改本社章程(草案)
(二)討論修改理事會工作報告(草案)
(三)審議本社工作機構設定方案;
(四)審議決定任免本社工作機構主要負責人;
(五)審議決定本社各項工作制度,其中需要社友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的,提出初步意見;
(六)審議批准理事會工作機構擬制的全社性重大活動方案;
(七)授權常務理事會、社長辦公會或者社長處理有關緊急事務;
(八)聽取社長、常務理事、秘書長、秘書處、各部部長的工作報告;
(九)發展社友,並考核社友業績,管理社友檔案,定期統計制表在社內公布;
(十)組織社友培訓活動;
(十一)組織社友參加本社在相關媒體上舉行的創作研究競賽活動;
(十二)組織社友參加相關網路的創作研究交流;
(十三)評論社友作品,從中選拔推薦優秀作品在相關媒體上交流;
(十四)組織編輯出版發行本社集體創作、研究成果;
(十五)與相關社會組織合作,組織開展傳統詩歌普及工作;
(十六)其他需要理事會審議決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常務理事會) 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主持開展本會日常工作。
常務理事會由社長、副社長、秘書長、各部部長組成。
第十六條(秘書處) 秘書處是社友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日常事務工作機構,由秘書長主持,設副秘書長1-2人協助工作,必要時可配備適量的工作人員。秘書長由理事會成員兼任。秘書處在理事會領導下,協調各部工作,並承擔理事會的具體工作事務。受社友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委託,發布公告、通知;承擔代表大會、理事會會務;組織全社性創作研究活動。
第十七條(組聯部) 組聯部專門承擔本社內部組織和對外聯絡工作,設部長1人,副部長1-2人,在理事會的領導下,考核各部主要負責人業績、擬定任免檔案,提請理事會討論同意後,社長簽署以理事會名義發布;與全國詩詞團體建立聯繫,開展交流。會同各社友小組、各部主要負責人考核社友人員的業績,協商提出任免意見,經理事會同意後,由秘書處發布;管理理事會成員、各部負責人、社友組長和社友代表檔案。
第十八條(社友部) 社友部專門承擔本社社友管理工作,設部長1人,副部長1-2人。部長由理事會成員兼任。在理事會的領導下,組織各社友小組登記社友;編輯各社友小組匯交的社友登記表;管理社友檔案(社友檔案10位編碼,前6位為身份證首6號,後4位為流水號);定期編輯公布社友統計表。
第十九條(創作部) 創作部專門承擔本社創作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設部長1人,副部長5-7人。部長由理事會成員兼任。組織定題材、體裁的階段性創作活動;定期統計報告各小組社友創作業績;定期匯總編輯發布全社精華作品。
第二十條(研究部) 研究部專門承擔本社理論研究組織協調工作,設部長1人,副部長2-3人。部長由理事會成員兼任。組織詩歌、楹聯理論研究活動;組織精華作品賞析活動;組織古代名作賞析活動。
第二十一條(培訓部) 培訓部專門承擔本社預備社友培訓組織協調工作,設部長1人,副部長2-3人。部長由理事會成員兼任。組織長短結合的預備社友和新社友培訓活動;安排講課人員、編髮講義;組織收集作業,安排點評、討論;組織結業考試,公布培訓成績;推薦優秀學員承擔本社媒體版務工作。
培訓實行受訓人員費用自理,由培訓部按照理事會的決定收取適當的培訓費,用於支付編寫教材、點評作業的勞務補貼。收費標準和勞務補貼標準公開。
第二十二條(成果部) 成果部專門承擔本社優秀成果的發布工作。設部長1人,副部長2-3人。部長由理事會成員兼任。在本社編委會(即常務理事會)指導下,承擔全社成果編輯部日常工作;編制年度出版計畫;組織編輯、出版、交流、發行社友集體創作研究成果,制定相關費用來源方案。
第二十三條(視窗部) 視窗部專門承擔本社媒體開拓工作,設部長1人,副部長2-3人。部長由理事會成員兼任。提出網路視窗發展計畫;以本社名義在各大論壇建立視窗版面;提出各視窗版主安排意見並組織落實、監督運行。
第二十四條(普及部) 普及部專門承擔本社組織的普及工作,設部長1人,副部長2-3人。部長由理事會成員兼任。與各級教育組織建立聯繫,探討多種形式的傳統詩歌普及活動。

第四章 獎懲

第二十五條(獎勵) 本社社友在創作、研究和社務工作中成績優異,經社友小組推薦、組聯部與社友部聯合考核、理事會討論通過,可以給與相應的榮譽稱號,具備條件並且本人自願的,安排承擔本會適當的管理職務。
榮譽稱號分為成果榮譽和個人榮譽兩類。成果榮譽為分為金獎、銀獎、銅獎三級,在本會大型活動中產生;個人榮譽分為模範社友、功勳社友、特勛社友三級。模範社友稱號按年度產生,名額不得超過社友總數的5%;功勳社友稱號給予本社建設發展中有較大貢獻、任期屆滿本人自願退出管理崗位的社友;特勛社友稱號給予本社建設發展中有重大貢獻、因年齡、健康等原因不能再參加本社活動的社友。
第二十六條(處罰) 社友在本社活動中違反本章程,由會員小組會議寄予警告,三次警告無效的,撤銷社友身份。
有10名以上社友反映本社管理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理事會發現本社管理人員較長時間無故不履行職責的,由組聯部開展調查,情況屬實的,經理事會討論後寄予警告,三次警告仍無改正的,按程式免除職務,情節嚴重的,撤銷社友身份。
被撤銷社友身份的人,不得重新入社。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解釋權) 本章程由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生效) 本章程自社友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一次社友代表大會舉行前,由籌備處主持開展組建工作。

詩社理事會

第一屆理事會成員名單
王卓平 劉文忠 劉國際 劉曉旭 李 勇
李全富 李雪瑩 楊郁犁 張登奎 陳錦華
崔廣禮 單繼芳 虹 靜 徐景波 龔志華
增補
王家元 鄔行雲 汪紅梅 鄭 麗 甄雲平
甄德如
丁香詩社理事會
2010年9月5日

詩社領導

社長、副社長名單
社 長:徐景波
常務副社長:王卓平 陳繁華
副 社 長:劉曉旭 李雪瑩
秘書長、副秘書長名單
秘 書 長:王卓平(兼)
副秘書長:劉國際 龔志華 王 松
丁香詩社
201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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