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從唯一、統一、共享、便民和低成本轉換等角度綜合考慮,統一代碼設計為18位,由登記管理部門代碼、機構類別代碼、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校驗碼五個部分組成(見附屬檔案)。為便於行業管理和社會識別,統一代碼的第一、二、三部分體現了登記管理部門、機構類別和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兼容了當前各登記管理部門行之有效的有含義代碼功能。為保證唯一性和穩定性,第四部分設計為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充分體現了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建立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的要求。為防止出現錯誤,第五部分設計為校驗碼。
推進過程
李克強2015年4月22日在福建自貿區廈門片區考察時,最感興趣的是這裡將工商、質檢、稅務“三證三號”合併為“一照一號”的改革探索。總理說,這將大大便利市場主體,也是商事制度改革最硬的骨頭。你們要當好改革先行者,推動全國年內實現“一照一號” 。
其中,“一照一號”的號碼設計是整個改革中的難點,將新的證照編號設計成“區劃(6位)-組織機構代碼(9位)-營業執照註冊號後9位”的模式,這種24位編碼規則是廈門首創 。
2015年4月15日,江蘇省宿遷市發出全國首張18位編碼“一照一號”工商營業執照,同時發出全國首張基於統一編碼規則的社會團體法人證書。截至2015年4月22日,全市共發放“一照一號”營業執照41張、社團及其他社會組織證書5張,宿遷市“一照一號”綜合改革進入實質運行階段 。
2015年年內出台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改革意見,實現“一照一碼”,推動“一址多照”、集群註冊等住所登記改革 。
2015年5月4日上午8時,福建自貿試驗區頒發出了全國首張使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地處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的福建華東國際海運股份有限公司的陳為仁董事長代表公司幸運地領到了該張營業執照。此舉意味著,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以下簡稱統一代碼)暨“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率先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平潭、廈門、福州三個片區範圍正式試點實施。從此,自貿區新設企業可領到使用統一代碼的“一照一碼”營業執照 。
李克強總理首先向有關部門負責人發問:“社會信用代碼的科學性,你們論證過嗎?論證中是否有大的分歧?”該負責人回答說,目前確定的代碼制度已經經過專家反覆論證,原來工商、質檢、稅務的“三號”,都能納入新的18位編碼中。討論中,另一位有關部門負責人提出,參與國際金融交易的機構還需要一個國際通行的“全球法人機構識別編碼”(LEI)。總理當即要求,對於確需保留的其他編碼,新編制的社會信用代碼要與之建立起“唯一的映射關係”。
賦碼規則
方案一
在系統研究與反覆論證基礎上,4月6日,宿遷市決定採用“1位機構類型+6位行政區劃+2位登記機構代碼+8位主體順序號+1位校驗碼”的5碼段18位編碼規則 。
各碼段含義及要求分別為:1位機構類型賦碼依據是GB/T20091-2006,分別用1標示企業類市場主體、3標示機關、5標示事業單位、7標示社會團體、9標示其他社會組織,可以涵蓋自然人以外的所有主體類別;6位行政區劃賦碼依據是GB/T2260-2007,可以涵蓋全國所有縣區,如宿遷市、宿城區、宿豫區、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代碼分別為321300、321302、321311、321322、321323、321324;2位登記機構代碼依據為國家發改委《法人與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建議方案,分別用01標示編辦、02標示民政、03標示工商、04標示司法、05標示宗教等“原始碼”編碼部門;8位主體順序碼依據為各“原始碼”編碼部門內部規則,如工商部門商事登記執行GS15-2006規則,以第1位標示主體類型(0-3內資、4-5外資、6-8個體工商戶、9農民專業合作社),宗教登記部門以第1位標示宗教場所類型(1天主教、2基督教、3佛教、4道教、5伊斯蘭教),第2-7位為計算機按登記時間賦予的順序碼;1位校驗碼採用ISO7064MOD11-10算法,由計算機產生1位數字校驗碼,以此判別證照真偽 。
方案二
為做好此項改革工作,福建省政府印發了福建自貿試驗區實施“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工作方案。根據方案,試點實施的統一代碼包括18位,由登記管理部門代碼(1位)、機構類別代碼(1位)、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6位)、主體標識碼(9位,採用組織機構代碼)、校驗碼(1位)5個部分組成 。
方案三
與以往不同,“三證合一”營業執照上,除公司名稱、類型、住所、成立日期、經營範圍等內容外,還多了一個“登記號”,這個由2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的登記號由營業執照號、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稅務登記證號整合而成,具有唯一性,相當於企業的“身份證號” 。
推進地區
我省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又有新進展。 6月1日,天長市鼎寒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負責人、法人代表尤兆兵從天長市政務服務中心拿到了自己企業的“一照一號”營業執照。據悉,這也是全省首份“一照一號”營業執照。
社會意義
2015年6月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實施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提高社會運行效率和信用。一張看似簡單的“身份證”,實際上破解的是行政壁壘和信用缺失兩大商事制度改革的“硬骨頭”,“一照一碼”的推進實施,必將帶來更加穩定有序的市場環境。
實施方案
基本原則
1.兼容並蓄,降低成本。以當前基礎較好、套用廣泛的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最大限度滿足各部門管理需求,降低另建及改造成本,減輕社會負擔。
2.統一標準,分步實施。制定統一代碼制度建設相關標準,確定代碼位數和構成。設立過渡期,實現現有各類機構代碼逐步向統一代碼過渡。
3.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以滿足需求、便利管理為導向,制定適合當前各部門兼容使用的編碼規則,為將來各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打好基礎。
統一代碼構成
從唯一、統一、共享、便民和低成本轉換等角度綜合考慮,統一代碼設計為18位,由登記管理部門代碼、機構類別代碼、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校驗碼五個部分組成(見附屬檔案)。為便於行業管理和社會識別,統一代碼的第一、二、三部分體現了登記管理部門、機構類別和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兼容了當前各登記管理部門行之有效的有含義代碼功能。為保證唯一性和穩定性,第四部分設計為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充分體現了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建立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的要求。為防止出現錯誤,第五部分設計為校驗碼。
第一部分(第1位):登記管理部門代碼,使用阿拉伯數字或英文字母表示。例如,機構編制、民政、工商三個登記管理部門分別使用1、2、3表示,其他登記管理部門可使用相應阿拉伯數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第二部分(第2位):機構類別代碼,使用阿拉伯數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登記管理部門根據管理職能,確定在本部門登記的機構類別編碼。例如,機構編制部門可用1表示機關單位,2表示事業單位,3表示由中央編辦直接管理機構編制的民眾團體;民政部門可用1表示社會團體,2表示民辦非企業單位,3表示基金會;工商部門可用1表示企業,2表示個體工商戶,3表示農民專業合作社。
第三部分(第3—8位):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使用阿拉伯數字表示。例如,國家用100000,北京用110000,註冊登記時由系統自動生成,體現法人和其他組織註冊登記及其登記管理機關所在地,既滿足登記管理部門按地區管理需求,也便於社會對註冊登記主體所在區域進行識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T 2260—2007〕)
第四部分(第9—17位):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使用阿拉伯數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參照《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編制規則》〔GB 11714—1997〕)
第五部分(第18位):校驗碼,使用阿拉伯數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主要特性
唯一性
統一代碼及其9位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在全國範圍內是唯一的。一個主體只能擁有一個統一代碼,一個統一代碼只能賦予一個主體。主體註銷後,該代碼將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詢功能。例如,一個主體由事業單位改制為企業,按照法定程式,需依法註銷該事業單位,再設立新企業。新設立企業是一個新主體,需賦予新的統一代碼。
兼容性
統一代碼最大程度地兼容現有各類機構代碼,既能體現無含義代碼的穩定可靠,又能發揮有含義代碼便於分類管理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減少改造成本。統一代碼在第二、三部分設計了機構類別代碼和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與工商註冊號、事業單位證書號、機構信用代碼相應部分含義一致。第四部分主體標識碼採用組織機構代碼,保證了統一代碼與組織機構代碼有效銜接。
穩定性
統一代碼一經賦予,在其主體存續期間,主體信息即使發生任何變化,統一代碼均保持不變。例如,法人和其他組織遷徙或變更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等,均不改變其統一代碼。
全覆蓋
統一代碼制度實施後,對新設立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註冊登記時發放統一代碼;對已設立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適當方式換髮統一代碼,實現對法人和其他組織全覆蓋。
賦碼錶
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構成
代碼序號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代碼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說明 | 登 記 管 理 部 門 代 碼 1 位 | 機 構 類 別 代 碼 1 位 | 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6位 | 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9位 | 校 驗 碼 1 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