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哭何如一路哭”,這是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學家范仲淹的一句名言。見載於朱熹《五朝名臣言行錄》卷七。
宋 范仲淹 為相,銳意改革吏治,取諸路監司名冊,將不稱職者姓名一筆勾去。 富弼 在其側云:“十二丈則是一筆,焉知一家哭矣!” 仲淹 回答說:“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見 宋 朱熹 《五朝名臣言行錄·參政范文正公》。十二丈即 范仲淹 ,路為 宋 代大行政區名;一路哭,指一個地區的人民受害。《明史·河渠志二》:“語云:‘救一路哭,不當復計一家哭。’”
范仲淹(989—1052),字希文,蘇州吳縣人。大中祥符進士,歷任開封知府、陝西經略副使等職。慶曆三年(1043)為參知政事,上書建議十事,主張建立嚴密的任官制度,而深憂各路(相當於省)監司等官吏“不才”,下決心澄清吏治。他翻閱登記各路監司的簿冊,凡遇“不才”(指庸官、貪官等)姓名,“一筆勾之,以次更易”。樞密使富弼平日素以“丈”(長輩)尊稱范仲淹,見此情景,試圖勸阻他說:“‘丈’則是一筆,焉知一家哭矣!’公曰:‘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遂悉罷之。” 以“不才”官吏一家之“哭”,而換取一路百姓不“哭”,這是范氏任命官員、澄清吏治的主要標準,充分體現了范氏以民為本,體恤民情,“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坦蕩胸襟。
對范仲淹的作為,朱熹極為讚賞。他在乾道年間在建陽編纂《宋名臣言行錄》一書時,認為范氏此言此行,“有補於世教”,特將此錄入書中,作為後來執政者的參考。而朱熹本人在從政中,只要有機會,就一定努力將此付諸實踐。早在紹興32年(1162)八月,朱熹以區區左迪功郎、監潭州南嶽廟之賦閒之官,在上《封事》中就大膽放言:“至於四海之利病,臣則以為繫於斯民之戚休;斯民之戚休,臣則以為系乎守令之賢否。然而監司者,守令之綱也;朝廷者,監司之本也。”(《壬午應詔封事》,《朱文公文集》卷11)這就是說,地方官的賢良與否,直接關係到百姓的安危休戚。基於這一認識,朱熹後來在一系列的奏疏和封事中,提出要“修德業、正朝廷、立紀綱者,必以開納諫諍、黜遠邪佞、杜塞幸門,安固邦本四者為急先之務。”(《垂拱奏札三》,《朱文公文集》卷13)
最典型的事例,是朱熹在浙東提舉任上,不徇私情,六劾貪官唐仲友,而不顧他與當朝宰執王淮有姻戚關係,更不因為王淮對自己有所謂“薦舉”之恩而網開一面。因為他知道,若唐仲友一家“不哭”,則浙東一路百姓就“哭”無寧日;而要讓浙東百姓“不哭”,就只有讓唐仲友一家去嚎啕大“哭”。在選擇“哭”與不哭,讓誰“哭”,讓誰不哭之中,體現了儒者的胸襟,和儒家以民為本的人文精神。
一路哭聲 (yī lù kū shēng)
解釋:路:宋代的行政區域名。在一個地區內,到處是老百姓的哭聲。比喻一個地區的百姓因遭受災難而痛苦。
出處:宋·朱熹《五朝名臣言行錄·參政范文正公》:“富弼曰:‘十二丈則是一筆,焉知一家哭耶!’仲淹曰:‘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
示例:戎馬掀天動地來,荊襄~哀。 ★明·馮夢龍《喻世明言》卷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