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曾被囚禁地牢8年多的奧地利女孩娜塔莎·卡姆普什推出了她的自傳體作品《3096天》,首次完整披露當年被困地牢的經歷。
書名《3096天》,這也是卡姆普什被囚禁的天數。
作品背景
據英國《每日郵報》2010年9月6日報導,現年22歲的奧地利維也納女孩娜塔莎卡姆普什在10歲那年遭到當地男子沃爾夫岡普里克洛皮爾綁架,被囚在一間黑暗的地牢中長達8年,直到2006年8月她才逃了出去,而普里克洛皮爾隨後也畏罪自殺,臥軌身亡。娜塔莎在即將於9月16日出版的自傳《3096天》中詳細回憶了她在普里克洛皮爾家的地牢中度過的8年“黑暗生活”。9月6日,英國《每日郵報》用5個版面提前獨家連載了娜塔莎自傳《3096天》中一些令人觸目驚心的回憶章節。
1998年3月,10歲的卡姆普什在上學路上突然失蹤;2006年8月,18歲的卡姆普什逃脫了綁架者、通信工程師沃爾夫岡·普里克洛皮爾的魔爪,這時,距離她失蹤已經過去8年多。
在被囚的第一天晚上,“我求他讓我睡在床上,給我講一個睡前故事。我甚至求他給我睡前一個吻,我希望以此維持一種幻想中的正常生活,他如我所願。”最初,普里克洛皮爾似乎顯得頗為體貼,甚至還問這個小人質需要什麼,“就好像我是在一家酒店過夜”一樣。但漸漸地,他變得越來越暴力。她寫道,普里克洛皮爾讓她叫他“主人”,在他跟前要跪下。他說:“我一直都想有個奴隸。”他還逼著她打掃房子,甚至剃掉她的頭髮,為了防止她逃脫,不準她穿內衣,只能半裸身體。他還經常毆打她,有時一周多達200次。卡姆普什偷偷在筆記本里記下了自己挨打的次數,這本筆記本一直保留到現在。
部分內容
綁架第一天
1998年3月2日早晨,我作出了一個決定,從那天起,我要嘗試讓自己變得堅強——但我沒想到,那天我遇到生命中最可怕的事情。當時我父母已經分居,前天晚上我到父親家,父親送我回母親家晚了些,母親大發脾氣,稱我以後再也不可以去見父親了。所以第二天上學時,我決定懲罰她,不和她說再見,不與她吻別。然而走到大街上時,我開始哭泣起來。這時我看到兩米外停著一輛貨車,車旁站著一個男人,他直直地盯著我,眼神空空的,看上去仿佛迷了路,我甚至有一種幫助他的欲望。
一切發生得太快了,當我準備從他身邊走過時,他一把摟住我的腰,將我扔進車內,接著他駕車瘋狂離去……他命令我坐在車後的地板上。接著我聽到他瘋狂地按手機號碼,試圖打電話。我知道必須和他說話,非常荒謬的,我竟問他穿的鞋子是多大尺碼,我記得有一檔犯罪電視節目稱,即使最微小的線索對破案也很重要,可他沒有回答我。於是我接著問:“你想對我性騷擾嗎?”他回答說:“你太小了,我不會那樣做。我要帶你到一個森林中,將你交給另外一些人,我們以後永遠都不會見面。” 我感到恐懼極了,因為媒體經常報導戀童癖犯罪團伙的事情。最後車停在一處松樹林中,綁架者又打了一個電話,可能事情出了差錯,他看起來非常驚慌和不安,對我說:“他們不會來了。”
他帶著我來到另一處地方。他用毯子將我裹住,像提包裹一樣將我提下了幾級台階,最後我發現自己坐在了一個冰冷黑暗的地牢中,房間只有5平方米。
入睡第一晚
他給我朗讀《豌豆公主》
他問我需要什麼,我說:“我需要一把梳子、一把牙刷、一管牙膏……”他拿起我的書包,我懇求他將書包還給我,沒想到他暴跳如雷:“你可能藏了一台發報機,你可能會用它來求救,你想騙我?沒門!”
直到今天,我才意識到那是他有精神疾病的徵兆……我成了妄想症精神病患者的囚徒。
我希望發生的一切都是一場夢,所以當夜晚來臨時,我懇求他像母親那樣給我講一個睡前故事,我甚至要求他給我一個“晚安吻”。而他從我的書包中找出一本書,給我朗讀起《豌豆公主》的故事,最後,他吻了一下我的前額,然後離開了地牢。
被綁第二天
為我洗澡時,他的表情像洗車 第二天,我終於看清了他。這個綁架者給我帶來了一些他的舊衣服,一把日光浴椅、一個電暖器、一個電爐烤盤、一個小烤箱、一個VCD機和一台電視,將地牢塞得滿滿的。他向我威脅說:“如果你表現不好,我就會將你綁起來。”他對我稱,我父母拒絕向他支付綁架贖金,我已經被父母拋棄了。
當夜晚再次來臨,他在地牢中的一個不鏽鋼水槽前命令我脫下衣服,然後為我洗澡。他用毛巾擦洗我的身體時,表情就像在擦洗一輛汽車。
隨著時間的流逝,他變得越來越專橫。他不允許我盯著他的臉看,我想站起來、坐下去,甚至說話,都必須得到他的許可。有一次他在一個書架上鑽孔時,我問他:“你為什麼要在那塊板上鑽孔?”他立即對我咆哮起來,並將沉重的電鑽砸向我,我趕緊低頭避開。
被囚6個月
我發現被囚在混凝土中
被囚6個月後,我懇求他讓我到地面上的房間中洗個澡。他命令我跟在他身後,當我發現通向地面的門竟是用鋼筋混凝土製造的時,我徹底驚呆了:我一直被密封在混凝土中間。
在我被綁架一年半後,他突然對我說:“你不再叫娜塔莎,現在你屬於我。”他命令我選個新名字,從而徹底剝奪我的身份感。我選擇了“比比安”。沒多久,他告訴我他叫沃爾夫岡·普里克洛皮爾。當他告訴我名字的那一刻,我知道他不會放我活著離開。
被囚2年後
他經常突然朝我狠踢一下
12歲時,我開始進入青春期,綁架者的行為舉止變得相當怪異。當我從他身邊走過時,他常踢我的小腿。他還會對我進行一些較小的性騷擾。
從那時起,他開始把我帶到地面房間中做家務。當我跪著幹活時,他經常突然朝我的身體或小腿狠踢一下。當我痛得哭起來,他就會抓住我的脖子,將我拖到水槽邊,將我的腦袋按進水中,直到我差點窒息失去意識。一次當普里克洛皮爾拳打我的腦袋時,我甚至聽到椎骨噼叭作響的聲音,但我感覺不到疼痛,就好像從遠處看他毆打一個12歲的小女孩。
普里克洛皮爾經常將我痊癒的傷口弄破。有一次他將刀扔向我,刀刃戳破了我的膝蓋,我疼痛得幾乎要嘔吐起來。兩年後,我學會了一種“消極抵抗法”,每當他準備毆打我,我就先用拳頭打自己的臉,直到他叫我停下為止。15歲時,我兩次用拳頭打他的腹部,他的模樣看起來有點吃驚。他開始更頻繁地毆打我,有時候,我在一周內要被他毆打至少200次。每被毆打一次我都會在日記本上記下來,現在我還保留著它們。
被囚4年後
他開始銬著我同床而睡
在我14歲那年,我第一次被允許在地面房間中過夜。他讓我睡在他的床上。為防止我逃跑,他用塑膠手銬將我和他銬在一起。在銬著我同床而睡的日子裡,他並沒有對我實施性侵犯。這個頻頻毆打我、將我鎖在地牢中的綁架者顯然想著另外的東西:他只想有個東西可以抱抱。
15歲時,我可以在地面的房間中待更長的時間,不過,普里克洛皮爾卻要我在任何時候都和他保持1米遠,不能多也不能少,否則他會大發雷霆。當我提起我的父母時,他也會暴跳如雷:“我就是你的家人……是我創造了你!”
他期望我是卑微的“女奴”。他對我說:“我是你的國王,你是我的奴隸。我一直想擁有一個奴隸。”
剝奪食物是他懲罰我的最有效方式,他總是對我說:“看看你,又肥又醜。”由於吃得很少,我的體重降到了不足38公斤,經常感到劇烈的胃痛。過了很長時間我才明白,他是用飢餓讓我保持虛弱和順從。
他要求我半裸幹家務
他對我的頭髮也充滿了“妄想症”。他擔心警察在他家中找到我的頭髮,要求我任何時候都用塑膠袋罩在頭上,這讓我的腦袋又疼又癢。當我抱怨時,他惱怒地說:“如果你變成禿頭,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最後我用剪刀將頭髮全部剪掉。
雖然我瘦弱不堪,肋骨向外突出,手臂和腿上全是傷痕,但為了防止我逃跑,他要求我必須半裸著身體在房間中幹家務。通常我只戴著一頂帽子,穿著一條燈籠褲。後來他允許我到他的花園中幹活,但要求我連短褲也不能穿。事實上,我的身上從來都沒有穿過完整的衣服。
一天下午,我請他打開一扇窗戶,他立即朝我咆哮:“你想打開窗戶後就可以尖叫著逃跑對吧?”他拖著我來到前門,一邊緊緊抓著我,一邊將我推向門外,咆哮說:“你跑啊,跑啊,看看你能跑到哪兒去!”同時,他威脅說:“如果你尖叫,我立即殺了你!”
在收音機中聽到自己的名字
令人驚訝的是,一次我竟然從收音機中聽到了我的名字。一名調查失蹤人員的作家在電台中稱,關於失蹤的我沒有任何線索,也未找到屍體。我當時只想喊:“我就在這兒,我仍然活著!” 從那以後,我知道只有一件事情可以讓我解脫:那就是親手奪走自己的生命。
我在14歲時就幾次試圖用衣服勒死自己。15歲時,我嘗試用一根大縫衣針割腕自殺。這一次,我將衛生紙放到烤爐上點燃,我想讓地牢中充滿煙霧,自己窒息而死。可是,當我被煙燻得咳嗽時,求生的本能卻讓我用枕頭捂住了自己的嘴,接著我用濕衣服蓋在了燃燒的紙上。
直到2006年8月23日,當我在花園中幫他洗車時,他有那么一刻轉過身不再看著我,我終於找到了逃跑的機會,我立即撒腿拚命奔跑,我跳過了許多柵欄,我是那樣驚慌,我尋找任何可以遇到的人……最後我逃到了一戶鄰居家的花園中,那個鄰居幫我報了警。在漫長的10分鐘等待後,警察趕到了現場,從那一刻起,我終於逃出了3096天噩夢般的地牢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