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鳳記》
正文
明代傳奇作品。大約寫於隆慶年間(1567~1572)。呂天成《曲品》把《鳴鳳記》列為無名氏作品。《曲品》成書年代約晚於《鳴鳳記》40年,可見此劇作者當時已不可考。明末清初有人以為《鳴鳳記》是王世貞或他的門人所作,但缺乏充分證據。《鳴鳳記》全劇41出,寫嘉靖時權臣嚴嵩殺害了力主收復河套的夏言、曾銑。楊繼盛上書給皇帝,痛陳嚴嵩五奸十大罪,因而慘遭刑戮。董傳策、吳時中、張鶴樓 3人又聯名劾奏嚴嵩,受嚴刑拷打,發配充軍。郭希顏以“不剪奸雄死不休”的決心,向朝廷陳言極諫,又遭嚴嵩毒手。最後,鄒應龍、孫丕揚、林潤等人經過種種曲折,終於鬥倒嚴嵩,清算了嚴黨的罪惡。作者把夏言等反對嚴嵩的十位大臣稱為“雙忠八義”,把他們前仆後繼的鬥爭精神喻為“朝陽丹鳳一齊鳴”。作者在嚴嵩之子嚴世藩伏誅不久,就把這場震動朝野的政治事件搬上舞台,反映了人民強烈的愛憎,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 在明代傳奇發展史上,以當代重大政治鬥爭題材入戲,《鳴鳳記》是一部代表作。它對後來李玉《清忠譜》和孔尚任《桃花扇》等劇的創作有明顯的影響。《鳴鳳記》的作者從時間跨度長、人物眾多、頭緒紛繁的史實中,提煉出5個典型事例,組成戲劇衝突,並塑造了許多憂國憂民、剛正不阿、臨危不懼的忠義之士形象。《吃茶》、《寫本》、《劾奸》、《斬楊》幾齣戲,把楊繼盛在生死攸關的嚴重關頭與嚴黨面對面的鬥爭所表現的大義凜然、威武不屈的氣節,描寫得頗為成功。劇中一些反面人物,在作者筆下也被刻畫得較為盡致,從而暴露了明王朝政治的黑暗腐敗。
《鳴鳳記》打破了傳奇作品以生、旦為主的格局。在長達41出的全劇中,生(楊繼盛)、旦(張氏)的戲在第15出就結束了。這是明代傳奇中一種頗為特殊的處理。《鳴鳳記》的缺點在於人物性格的刻畫比較粗糙;前後情節處理有不少雷同之處;語言多用排偶,不夠通俗流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