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阿媽

魔法阿媽

英國作家J·K·羅琳寫完《哈利波特》後,讀者們賦予了羅琳一個更好的名字:魔法媽媽。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魔法阿媽》 《魔法阿媽》

1997年,當《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進入印刷程式時,書商問作者可不可以在封面上把她的名字印作J·K·羅琳(J·K·Rowling)而不是喬安·凱薩琳·羅琳(Joanne Kathleen Rowling),因為他們擔心後者這個典型的女性名字可能使讀者失去購買的興趣。當時的羅琳只想著要一筆錢來維持生活,好安安心心地把哈利·波特後面的故事寫完,所以幾乎沒有考慮就答應了這個近乎無理的要求。於是,數以億計的讀者在封面上只看到了羅琳名字的縮寫。但當他們讀完這本書,縮寫或全稱都無關緊要了,此時的羅琳已經被他們賦予了一個更好的名字:魔法媽媽。

1966年,羅琳出生在英國中部一個叫做奇濱賽柏瑞的小鎮,這裡以森林和山丘聞名。羅琳的父母都喜愛閱讀,他們常常念故事給小小的羅琳聽。羅琳回憶說:“我對童年最鮮活的印象,就是父親坐在那兒,給我讀《柳林風聲》。”故事聽多了,她也開始在心中編織自己的幻想故事。羅琳有一個比她小一歲半的妹妹,每當姐妹倆單獨相處時,她就把這些故事講給妹妹聽。那時,她所有的故事都和兔子有關,開頭永遠是“黛(妹妹)跌進了一個兔子洞”,而總是以“兔子一家餵黛吃草莓”結束。這些故事妹妹百聽不厭,羅琳被要求講了一遍又一遍,六歲那年,她拿出了紙和筆,記下了其中的一個。這是羅琳的初次寫作。值得一提的是,在這個鎮上羅琳有兩個很要好的朋友姓波特,哈利·波特的“波特”。

羅琳九歲時,他們舉家遷到了另一座小鎮——塔斯崗國小念書。她痛恨這所學校和教數學的摩根太太。入學第一天,摩根太太就讓羅琳做了一張卷子,很不幸,十道題她一道也沒做對。於是,她被安排在教室最右邊的位置上,幾乎就要坐到操場上去了。後來她才知道,摩根太太以自己認定的學生的聰明的程度來排座位,左邊是“天才列”,右邊是“笨蛋列”。

但是,生性開朗的她自有辦法來化解這種不愉快。她一面發揮自己的寫作專長,在英文科目上取得了良好的成績,一面補習數學;並且,她還結交了幾個死黨。有一天,她的努力得到了回報,但這回報卻令她難過——摩根太太終於讓羅琳和坐在“天才列”的一個學生交換座位,但這個學生恰恰是羅琳的好朋友。“穿過教室的短短几步路讓我變‘聰明’了,但也變得討人厭了。”幸虧,在顛顛簸簸的國小歲月中,羅琳重新獲得了大家的喜愛,也一直維持著好成績。國小畢業後,她進入了威汀綜合制中學。

和所有女孩一樣,羅琳上中學不久就迎來了令人尷尬的青春期,並且她開始戴眼鏡。“我那時很安靜,近視,臉上有很多雀斑,對各種運動一竅不通。”儘管這樣,她還是有辦法讓自己得到認可——她在學校里找到了一些和自己一樣安靜、聰明但孤獨的女孩,組織了一個小團體。這個時候,她仍然會利用課餘時間寫許多故事,然後挑選其中的一兩個在團體活動時讀給大家聽,結果新朋友們都很喜歡,這使她信心倍增。

還有一個意外讓她小小地出了一下風頭。有一次,一個兇悍的女生攻擊了她,她不是像別人一樣逃走,而是採取了反抗。當時她身體正好被櫧物櫃支撐住了,所以沒有倒下,結果她成了年級里惟一沒有被擺平的學生,聞名全校。其實她後怕得要命,很長一段時間路過走廊的拐角都要神經兮兮地窺探,防止被偷襲。

隨著年齡的增長,羅琳的中學生活漸入佳境,她的創作才華得到了老師們的稱讚和鼓勵,她的聰慧友善吸引了許多朋友,最後一學年,她還被選為女生級長。

在羅琳少年時期的生活點滴中,我們不難看到霍格沃茨魔法學校里的人物和故事的影子。學校都是由光明和陰暗兩面構成,光明的那面是友善的同學、好心的教授、積極的青春以及各種年輕人的小把戲;陰暗的那面是刻板的校規、古板變態的老師、仗勢欺人的惡少、誤解、孤獨等等。也許摩根太太很像烏姆里奇教授,那個兇悍的女生就是馬爾福的死黨克拉布和高爾的原型,而羅琳自己呢,無庸置疑,她把自己的形象寄託給了最可愛的赫敏。談到阿尼馬格斯(能變身成動物的巫師)時,她說:“我願意變成一隻水獺,那是我最喜歡的動物。”而大家都知道赫敏的守護神正是水獺。

你很容易就能發現羅琳與赫敏之間存在許多共同點:第一當然是聰明、成績好,依靠實力贏得大家的喜愛並成為一個小集團的首腦;第二是獨立、堅韌、愈挫愈勇的性格;第三是她們都是愛讀書而忽略了修飾容貌的女生(在〈哈利·波特與火焰杯〉里,羅琳為這類女生打造了一個最美麗的夢境:赫敏換上禮服後驚艷四座);第四——她們都當上了級長。

赫敏(Hermione)的名字源於希臘神話里的眾神使者赫爾墨斯(Hermes),赫爾墨斯同時還是辯數之神,當今哲學領域流行的“解釋學”(hermeneutice)也源自他的大名,難怪赫敏一有問題就直奔圖書館,並且總是能找到答案。在哈利·波特的故事裡,她可不是傻等著英雄搭救的花瓶女主角,而是一個起到交流、溝通作用的智囊人物。也許她就是羅琳在魔法世界的化身。

從威汀中學畢業時,師長和父母都預期羅琳有一個燦爛的未來。但是,在真正的燦爛日子到來之前,她還要度過一段漫長的黑暗時期。

羅琳進入了艾克斯特大學。本來她以為這裡學風自由,可後來才發現這是一所相當傳統的學院。在艾克斯特,她繼續寫作,把靈光一現的各種情節、提綱寫在紙片上,這樣的紙片塞滿了資料架。但是每當有人建議她投稿時,她總是因為缺乏信心而拒絕。

大學畢業後的六年,她陷入了不停轉換工作的旋渦之中,所有的工作都賺不到什麼錢,而她的心思也往往不能投入其中。“不管做什麼,我總是像瘋了一樣地寫作,”她有一次寫道,“開會時我通常都不太專心,而是在記事本的邊緣處記下最新的故事劇情,或是為人物角色取名字。當你的工作應該是做會議記錄時,這就會出問題。”

二十四歲時,她在曼徹斯特找到了一份新工作,這樣,她必須常常乘坐火車來往於倫敦和曼徹斯特之間。一天,火車因為機械故障而停車四小時,羅琳便觀賞窗外的風景來打發時光,她還清楚地記得草地上散布著一群牛。“忽然間,哈利的故事在我心中浮現。我無法告訴你‘為什麼’以及‘是什麼事觸發了這個想法’,但是我很清楚、明白地看到了哈利以及魔法學校。”關於這個偉大靈感如何產生的故事還有另一個版本:那是風雨交加的一天,羅琳坐在從曼徹斯特開往倫敦的火車上,望著從玻璃窗上汩汩而下的雨水發獃。突然,她看見窗外飛過一個騎掃帚的綠眼睛小巫師,於是,關於哈利·波特的想法倏忽而至。這兩個版本惟一的相同點是:火車。也許因此火車便成了故事中麻瓜世界通向魔法世界的媒介。

從萌發靈感到完稿付印,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部〈哈利·波特與魔法石〉經歷了整整六年。這期間,羅琳經歷了喪母、失業、婚姻失敗等一系列打擊。1993年,她帶著剛出生的女兒和〈哈利·波特與魔法石〉的前三章來到了愛丁堡。羅琳可以重新去找工作,但那樣就沒有多少時間來寫作了,她決定申請公共福利貼。可是首相梅傑不久前才在一次演講中說,單親人士是熱愛公共福利貼的揩油者。羅琳申請福利貼的過程充滿了屈辱,到處受人白眼。羅琳在一次採訪中說:“這也許就是我一生中最低潮的時候。我的自尊已經到了地板上,但我不要傑西卡(女兒)也在這種情況下成長,所以,她變成了我的靈感,而寫作成了我避難的天堂。”

福利津貼只能保持最低標準的生活,羅琳住在一間又冷又小,天花板幾乎碰到頭頂的公寓裡,她稱之為“小矮間”。別說電腦,連一台打字機她都買不起。每天早上,她提著傑西卡的嬰兒籃出門,滿城繞行,直到孩子睡著了在奔向尼科生咖啡館,在那裡買一杯最便宜的飲料,埋頭寫上一整天。該店的老闆回憶說:“她會用一隻手推搖籃,另一隻手寫個不停,真是一個奇景。”

終於,一切苦難與欣慰、理想與奮鬥都交付給了文字,〈哈利·波特與魔法石〉在1994年初完稿了。羅琳借來一台老式打字機打了兩份書稿寄給了出版經紀人。又經過了三年的等待(在這期間,她找了一份法語教師的工作,並且開始寫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二部),這部令人一看就著迷的作品終於問世了。接下來的故事便落入了俗套,採訪啊,簽名啊,水泄不通的售書場面啊,在全球賣出二億六千多萬冊啊,羅琳變得非常有錢啦,不說也罷。

總之,羅琳不僅在書中顯示了魔法,同時也在生活中顯示了魔法,而這兩者的因果關係似乎已緊緊纏繞,不可分割。

家庭成員

全名: Joanne Kathleen Rowling

《魔法阿媽》 《魔法阿媽》

筆名:

暱稱: 朋友們都叫她“JO”,FANS們叫他“JK”,朋友開玩笑的時候叫她“JAKE”。

花名:同學有時奚落她叫“Rolling Pin(旋轉的大頭針)”和“Rolling Stone(滾石)”。

出生: 1965年7月31日,生於英國的格溫特郡的Chipping Sodbury普通醫院。

父母: 父親Peter是一名退休的飛機製造廠Rolls-Royce的管理人員,母親Ann是一位實驗室技術人員,於1990因病去逝,終

年45歲。他們1963年在一列火車上一見鍾情,並結婚。

兄妹:一個妹妹,名叫Dianne,也叫Di,比羅琳小兩歲,曾經學過護士,現在愛丁堡學習法律。

配偶:1990年羅琳與一名至今未透露姓名的葡萄牙電視新聞記者簡單地結了婚,三年後,隨著女兒的出世,他們離婚了。

家庭成員:只有一個女兒,叫Jessica, 生於1993年。

童年:羅琳自己說她小時候是個戴眼鏡的臉上平平的女孩,非常愛學習,有點害羞、流著鼻涕、還比較野。童年的時候,她有過兩次遷家的經歷。一次是從Yate(布里斯托港一邊)搬到Winterbourne(布里斯托港另一邊),一次是從Winterbourne搬到靠近Chepstow的Tutshill的鄉村。

學歷:畢業於法國 Exeter University (埃克塞特大學),學習法語和古典文學,獲文理學士學位。最近,獲母校授予博士學位!畢業後曾在英國曼徹斯特接受教學培訓。

處女作:她的寫作生涯是從6歲的時候,寫了《兔子》的故事開始的。主角是只兔子,叫Rabbit(羅賓特)。他得了麻疹,朋友們來看他,其中有一隻叫Miss Bee的巨大的蜜蜂。

工作經歷:她開始做了一段時間的秘書。1991年,26歲的她去了葡萄牙去都教孩子們第二外語——英語,後來她又在愛丁堡教孩子們法語。 後來她失業了,成了靠政府救濟來生活的單親母親。

寫作哈利:開始構思哈利的故事是在1990年。她的第一本書《哈利波特與魔法石》前後共寫了5年,這期間,她從葡萄牙回到了愛丁堡。在一間咖啡廳里,她將女兒放在桌邊的嬰兒車上,就在女兒的吵鬧聲里寫作。當這第一本書在1997年由Bloomsbury出版社出版後,她的生活發生天翻地覆地變化。她自己也成了英國第三富婆。

現居地:與女兒生活在蘇格蘭的愛丁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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